桂香街是眉山城区经营干杂货品的街道,很多市民到这里购物时遭遇了因商家“圈占”门前停车位导致停车难的问题。昨日,笔者针对此事进行走访调查时发现,很多属于公共资源的停车位被一些商家占据。政府统一规划的公共停车位不让停,车主们只能望车位兴叹。
公共停车位有位不让停
二十几个停车位只停了一辆车
12月1日9时许,笔者来到了眉山城区桂香街附近。此时街上的所有杂货店已开始营业,桂香街临街的正西街、下大南街、小南街等已经停满了车辆,显得十分拥挤,而桂香街却显得十分“冷清”,几乎没有什么车辆停放。走近一看,原来在没有几辆私家车停放的商家门前,均有商家的货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凳子及水桶等障碍物。商家自己的货车等停车时并没有完全入位,而是东斜西插地停放,并且也并没有商家坐在安放在停车位上的凳子上。
桂香街一名穿着制服的文明劝导员告诉笔者,政府规划了大约二十几个公共停车位,但笔者走完整条街却发现,只有一辆车停在车位上。笔者问此处的文明劝导员“这里是公共停车位,为何这些车位不让停”,劝导员表示“他们管不了”。笔者看到,这条街上被商家占据的停车位达20多个,由于找不到停车位,许多车辆将车停在车位前面,占据了行车道,使原本就不太宽敞的桂香街变得更加拥堵。
市民不满商家私占停车位
不消费就不让在门前停放
“车子还没熄火,就有人上来敲我的车窗。”市民张先生说,前几天的一个中午,他到桂香街一带办事,临街都停满了车,见杂货店门口的停车道上有一块很宽敞的空地,他便将车开了过去。
张先生说,当时空地上除停放了货车外,还摆了几张竹编凳占位子。他绕过这些障碍后,瞅准一个空地将车停下。没想到车还没停稳,一名男子走上前来问他:“是不是在这里买东西?”他回答:“不买,来办事的。”男子一听,当即连连挥手,示意他马上离开,“走走走,这里不能停车。”
张先生为此事耿耿于怀,想找相关部门讨个说法:“明明有闲置的停车位,却因商家私自圈地,让市民无法停车,如果停车不买东西,就要被赶走。这到底是哪定的规矩啊?”
另一位市民李先生则告诉笔者,“商铺占用停车位只为私利,嫌门前停车影响了他们的生意。他们自行车、电瓶车、凳子及水桶都属于商家自己的物品,不应该私自停放在公共停车位上。”
商家解释:抢占车位资源是一种行业潜规则
笔者就为何要阻挡车辆停放一事,采访了几个“圈占”停车位的商家。有商家这样回答:“车辆停在店铺门前会影响生意。”一家杂货店的女老板告诉笔者:“没有办法,一间门面就那么宽,如果车停在这里,挡了顾客的路,会直接影响我们的生意。”
采访中,也有一些商家表示:“我们是看着别人都是这样做,也就跟着做了。”
笔者调查发现,商家占用停车位主要有三种目的。一是为了内部人停车方便,二是为了到自己商铺买东西的顾客停车方便,三是怕车挡在门前影响做
生意。
私自“圈占”停车位滥用公共资源
“商家自行‘圈占’门前停车位,是对公共资源的一种滥用。”一执业律师表示,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要对土地进行使用,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商家和一些单位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未取得对停车位的支配权,自然也就无权决定停车位该由谁来使用。擅自占用空地,并阻挠他人停车的行为,都属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另据律师介绍,根据《物权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公共区域属公共资源,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或者在停车泊位设置障碍;如果是公共停车泊位,就不应被授权个别单位或个人控制或限制公众车辆停放。
相关部门 私占停车位是违规的
商家私占门前的停车位让市民不能停车,笔者就此事联系了交管及城管部门。
两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马路及人行道等属于市政道路,上面的露天占道停车位统一由相关部门划定,统一进行管理,包括餐馆酒楼饭店等在内的单位,都无权将其作为自己的私有地盘,垄断其使用权。
工作人员同时提醒市民,像银行、交巡警平台等特殊行业,为保证运钞车的押运安全和出警需要,有权划定专用停车位,市民停车时不可随意占用。而市民遭遇商家“圈占”公用停车位的现象及遭遇此类纠纷时,可向城市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举报要求查处。
(陈熙然)
文字来源:眉山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