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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县一个民怨沸腾的话题……南泉寺收费站,一只阻碍经济发展的拦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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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7 10:44 | |阅读模式
南泉寺收费站一个横插在射洪县出口一把铡刀,极不科学,也不合乎情理;严重影响出行老百姓的成本及心情,阻碍地区物流,提高隐形成本。
目前射洪县到遂宁市
线路是:射洪县城---瞿河乡镇--柳树乡镇--大英县回马乡镇(遂回高速入口)经过高速到遂宁。当然成都、南充、重庆等都是要到通过回马入口进入高速。

遂回高速23公里,过路费8元(每公里大约0.35元)。
县城到柳树,18公里,经南泉寺收费站,过路费8元(每公里大约0.45元)。
县城到瞿河,10公里,经南泉寺收费站,过路费8元(每公里大约0.80元)。
从夏家大田到大堰坎,不到3公里的路程,过路费8元(每公里大约2.70元)。
相比之下,这个省级公路的过路收费比高速公路每公里贵0.10-2.35元。
县上相关部门拿着鸡毛当利剑,一再官方口吻:批准南泉寺收费站收费的省上文件。没有文件它是不会存在的。但我们认为有文件它就未必合理。以前被取消的那么多的乱收费,哪个之前是没有文件??有文件并不代表它具有合理性。后来得知,不满的群众,通过此站时,有的只给3元,有的根本不想交。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在于南泉寺收费站收费的不合理性和它实实在在存在的矛盾。南泉寺收费站以它的不合理性,给当地的居民添堵,也制约了当地的发展。收费站前后不远的老百姓,从夏家大田到大堰坎不到3公里的路收取8元的过路费,真的就合理吗?全幅武装就能消除矛盾了吗?
收费站堂而皇之立在那里,过往车子就应该交过路费。前提是它要合理合法。
关注南泉寺收费站,关注南泉寺收费站冲站的现象,冲站既不文明也不雅观,影响安全,只能造成负面影响。希望大家关注造成这种现象的真正原因。
也许,南泉寺收费站并不想与大家过意不去,我们也不想讨论南泉寺收费站该不该设立,不想讨论南泉寺收费站该不该收费,我们关注它短程收取高额过路费的合理性,特别是关注它不到3公里也收8元过路费的合理性,希望南泉寺收费站正视实际存在的问题,给一个 人性化的说法。


下面是“县官方引以为豪的,官方文件,凭此好一劳永逸坐地收钱,”

射洪县高等级公路管理处南泉寺收费站经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交公路〔2004〕118号文件批准设立的收费站,实行“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总量控制”,收费年限为24年,即从2004年7月6日至2028年7月5日。

2010年4月30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交发〔2010〕13号文件批准,省道205线射洪南泉寺收费站实施货车过站计重收费,按《四川省收费公路货车计重收费试行标准》执行。收费范围,省人民政府川府发〔2001〕18号文件规定,除执行紧急公务的军警特勤车免收车辆通行费外,其它车辆均应缴纳车辆通行费。

高管处南泉寺收费站收取的车辆通行费收入直接存入遂宁市财政专户,主要用于还本付息,其次一小部分经遂宁市交通、财政部门批准后用于大、中、小修工程经费开支。高管处实行过站缴费制,请广大驾驶员理解,支持收费工作。


……那再让我们最近国家的最新文件指导:“领悟领悟精神”……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财政部、监察局、国务院纠风办共同发出了“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相关部门将通过一年左右时间的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对下列违规设置或违规收费的收费公路项目,要立即停止收费,坚决撤销收费站,拆除路面收费设施。包括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超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期限收取通行费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已还清建设贷款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以及既不属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建设,也不属于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依法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收费公路;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收费公路上除省界及两端出入口外,在主线上设置的公路收费站。

对存在下列违规行为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立即纠正并停止违规行为。一是经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实施收费,但收费期限不符合下列规定的收费公路:国家确定的东部地区省份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15年、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地区省份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30年。二是经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延长收费期限超过5年,或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超过*(国家确定的中西部地区省份超过25年);转让经营性公路收费权延长收费期限,或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地区省份超过30年)。

对通行费标准偏高、经营收益过高、社会反映集中的收费公路,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经营性公路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政府还贷公路按期还贷并满足养护管理资金需求的原则降低通行费收费标准




希望官方为老百姓着想,科学合理的,合情合法的,制定修正,相关政策,切实为老百姓服务,这也是某党的口号和宗旨! 各位望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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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17 10:46 |
对通行费标准偏高、经营收益过高、社会反映集中的收费公路,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经营性公路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政府还贷公路按期还贷并满足养护管理资金需求的原则降低通行费收费标准

 楼主| 发表于 2011-6-17 10:48 |
不知这只拦路虎何时才能被抓获?

发表于 2011-6-17 11:03 |
这个收费站社会反映比较集中  民愤较大  


希望南泉寺收费站正视实际存在的问题,给一个人性化的说法。

发表于 2011-6-18 10:54 |
如果现在不采取措施,等到民愤不能控制时,恐怕就来不及咯

发表于 2011-6-18 10:54 |
希望给一个人性化的说法

发表于 2011-6-18 11:06 |
给3元好像也能过

发表于 2011-6-18 11:52 |
:@:@

发表于 2011-6-18 11:58 |
南泉寺收费站一个横插在射洪县出口一把铡刀,极不科学,也不合乎情理;严重影响出行老百姓的成本及心情,阻碍地区物流,提高隐形成本。
目前射洪县到遂宁市
线路是:射洪县城---瞿河乡镇--柳树乡镇--大英县回马乡镇(遂回高速入口)经过高速到遂宁。当然成都、南充、重庆等都是要到通过回马入口进入高速。

遂回高速23公里,过路费8元(每公里大约0.35元)。
县城到柳树,18公里,经南泉寺收费站,过路费8元(每公里大约0.45元)。
县城到瞿河,10公里,经南泉寺收费站,过路费8元(每公里大约0.80元)。
从夏家大田到大堰坎,不到3公里的路程,过路费8元(每公里大约2.70元)。
相比之下,这个省级公路的过路收费比高速公路每公里贵0.10-2.35元。
县上相关部门拿着鸡毛当利剑,一再官方口吻:批准南泉寺收费站收费的省上文件。没有文件它是不会存在的。但我们认为有文件它就未必合理。以前被取消的那么多的乱收费,哪个之前是没有文件??有文件并不代表它具有合理性。后来得知,不满的群众,通过此站时,有的只给3元,有的根本不想交。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在于南泉寺收费站收费的不合理性和它实实在在存在的矛盾。南泉寺收费站以它的不合理性,给当地的居民添堵,也制约了当地的发展。收费站前后不远的老百姓,从夏家大田到大堰坎不到3公里的路收取8元的过路费,真的就合理吗?全幅武装就能消除矛盾了吗?
收费站堂而皇之立在那里,过往车子就应该交过路费。前提是它要合理合法。
关注南泉寺收费站,关注南泉寺收费站冲站的现象,冲站既不文明也不雅观,影响安全,只能造成负面影响。希望大家关注造成这种现象的真正原因。
也许,南泉寺收费站并不想与大家过意不去,我们也不想讨论南泉寺收费站该不该设立,不想讨论南泉寺收费站该不该收费,我们关注它短程收取高额过路费的合理性,特别是关注它不到3公里也收8元过路费的合理性,希望南泉寺收费站正视实际存在的问题,给一个 人性化的说法。


下面是“县官方引以为豪的,官方文件,凭此好一劳永逸坐地收钱,”

射洪县高等级公路管理处南泉寺收费站经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交公路〔2004〕118号文件批准设立的收费站,实行“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总量控制”,收费年限为24年,即从2004年7月6日至2028年7月5日。

2010年4月30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交发〔2010〕13号文件批准,省道205线射洪南泉寺收费站实施货车过站计重收费,按《四川省收费公路货车计重收费试行标准》执行。收费范围,省人民政府川府发〔2001〕18号文件规定,除执行紧急公务的军警特勤车免收车辆通行费外,其它车辆均应缴纳车辆通行费。

高管处南泉寺收费站收取的车辆通行费收入直接存入遂宁市财政专户,主要用于还本付息,其次一小部分经遂宁市交通、财政部门批准后用于大、中、小修工程经费开支。高管处实行过站缴费制,请广大驾驶员理解,支持收费工作。


……那再让我们最近国家的最新文件指导:“领悟领悟精神”……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财政部、监察局、国务院纠风办共同发出了“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相关部门将通过一年左右时间的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对下列违规设置或违规收费的收费公路项目,要立即停止收费,坚决撤销收费站,拆除路面收费设施。包括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超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期限收取通行费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已还清建设贷款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以及既不属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建设,也不属于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依法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收费公路;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收费公路上除省界及两端出入口外,在主线上设置的公路收费站。

对存在下列违规行为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立即纠正并停止违规行为。一是经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实施收费,但收费期限不符合下列规定的收费公路:国家确定的东部地区省份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15年、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地区省份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30年。二是经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延长收费期限超过5年,或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超过*(国家确定的中西部地区省份超过25年);转让经营性公路收费权延长收费期限,或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地区省份超过30年)。

对通行费标准偏高、经营收益过高、社会反映集中的收费公路,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经营性公路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政府还贷公路按期还贷并满足养护管理资金需求的原则降低通行费收费标准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希望官方为老百姓着想,科学合理的,合情合法的,制定修正,相关政策,切实为老百姓服务,这也是某党的口号和宗旨! 各位望顶顶

发表于 2011-6-18 11:58 |
早该撤了。

发表于 2011-6-19 20:35 |
收  收  收   迟早有一天被天“收”

发表于 2011-6-20 09:07 |
雷声大雨点小

发表于 2011-6-20 09:07 |
动静都没有现在

发表于 2011-6-20 13:00 |
横插在射洪县出口的一把铡刀,极不科学,也不合乎情理

发表于 2011-6-21 21:42 |
狗屁收费站,老百姓除了愤怒还是愤怒哦:curse:

发表于 2011-6-22 10:23 |
射洪的这个收费站非常可恶,最关键是拦断了路收费,没有别的路可以走,短短的路竟然收8元,这是二级公路还是三级公路,凭的是文件,哪个收费没有文件支撑,你是错的,就得改。

发表于 2011-6-23 11:12 |
一个字:冲!!!

发表于 2011-6-23 12:03 |
花果山耍猴 发表于 2011-6-23 11: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个字:冲!!!

这怎么冲。。。

发表于 2011-6-23 14:45 |
每次过收费站,交了费过去还小心翼翼的呢,你还敢冲:o

发表于 2011-6-24 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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