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广大网友、各风景管理区、旅游公司及自驾馿友团体:
麻辣社区《走遍四川》论坛在大家一贯的支持、关注与呵护下,有了今天空前人气,麻辣社区与相关旅游公司、风景区的良好合作,开创了相关景区及旅游线路空前看好和麻辣网友获得优惠采风旅游的良好局面。
但是,着意注册用户名的旅游产品广告日益繁多,且违规顶贴,疯狂前置,影响了社区主题活动,冲淡了广大网友发帖的积极性,造成部分网友上当挨宰,更有可能出现安全问题无人赔付,且将可能给社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因此,根据广大网友的意见,经社区慎重研究,作出如下决定,敬请大家遵照执行。
一 所有风景管理区、旅游公司、自驾馿友团体等发布旅游产品广告,都必须凭在工商局办理的营业执照或在民政局办理的社团登记注册的证件并以登记的单位实名注册麻辣社区用户名。
二 发布的旅游产品贴,必须在主题后加()标明有效期并不得无聊顶贴、灌水。
三 旅游产品发布应图文并茂,应包含1、重点介绍风景、人文,交通状况;2、行走路线及时间安排;3、安全风险责任;4、网友优惠政策及费用;5、联系、集结方式。
四 每次活动结束,应在本论坛发贴总结回顾,以提高旅游产品影响力和旅游线路的观赏性。
五 网友可点击“旅游产品”目录,查找需要的旅游线路和参加的团体活动,通过后台联系,没特别需要,请不必跟帖。
六 麻辣社区及走遍四川论坛尽可能对旅游产品严重关注,但不对旅游产品的可靠性、可行性、真实性负责,请网友们自行斟酌。
七 相约出行的民间自由组团,应通过后台自行联系,不得公开发帖,社区及论坛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 此通知自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此之前本坛适度保留原风格的旅游产品(请网友们慎重),敬请相关风景管理区、旅游公司及自驾馿友团体在此期间内,凭证件迅速办理注册登记。自2011年7月1日起,凡不符合本规定的旅游产品广告一律删除。敬请见谅。
特此通知
麻辣社区走遍四川论坛
二0一一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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