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6日上午,南江县水产渔政局接到市民举报:“南江县城中咀桥至低水坝河中出现大量死鱼,估计有人在上游河道人为投毒。”经过摸排走访,最终将目标锁定居住在沙河镇街道长期在河中从事非法毒鱼的包某身上。2011年1月13日,南江县水产渔政局依法对包某进行询问调查。包某对自己同胞弟在南江河中使用“灭扫利”毒鱼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包某交待,12月26日晚,包氏兄弟从沙河来到南江县城中咀大桥、低水坝,悄悄向河中一次投放“灭扫利”20瓶,造成数万尾鱼苗死亡,并对河水造成严重污染,包某当晚拣鱼数百斤,造成南江河渔业经济损失上万元。在调查中得知,包氏兄弟扬言将在春节前一次性购买50瓶“灭扫利”在断渠水上公园(南江县城取水点)和巴中回风亭两处实施一次大手笔,以便年终大捞一把。如果一旦实施,将严重威胁南江县城和巴中市居民生命安全。
1月13日下午,南江县水产渔政局会同县人大、公安、环保、广电等部门,对包某居住地进行了搜查,在其家中搜出电子捕鱼器2台、大功率电瓶3个、专用充电器1台、头灯2盏,鱼网若干,未卖完鲤鱼、鲢鱼等140余斤。13日晚,包某被南江县公安局收容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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