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是新疆来成都就医的患者,今年5月4日在成都新桥口腔医院衣冠庙院区付3980元后,给我作一颗种植牙手术,术后一星期后复查(主治医生不在)助理医生直接告诉我这颗牙需要重新作,又过一星期到衣冠庙院区主治医生没有告知我牙种植失败,又让我花57元买药消炎,并让我一星期后到新桥医院人南高新总院复查,去了两次人南总院告知我手术失败,需要半年后重新种植,后又约我6月8号到一环路衣冠庙院区复查,我当天按时去后,主治医生和助理医生到不在,当时很生气,到新桥衣冠庙医务科投诉了。后经武侯区卫健局调解,新桥口腔医院对我的诉求不予理会,并让我到法院告它们去,现在请求四川省卫健委出面主持公道,给我合理的退款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