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回复: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契税财政补贴政策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今年7月18日我委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延长兑付购房补贴期限的通知》,主要考虑到2016年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申报补贴须提供的房屋权属证书发生变化导致办证时间延长等客观因素,造成购房补贴兑付率偏低,为切实落实政府惠民政策,延长了兑付购房补贴的期限。因此,对于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契税财政补贴申报,亦是解决因办证时间延长导致缴纳购房契税时间延后而无法在原规定时限内完成补贴申报的问题,相应的是将缴纳购房契税和补贴申报的时间顺延3年,即截止2022年6月30日前缴纳购房契税并完成申报,且符合规定的其它申领条件,均可享受相应补贴政策。 对政策执行情况我委一直高度重视,并持续在跟踪关注。对于个别地方在具体执行中理解出现偏差等情况,我委于2019年12月19日,牵头组织市财政、各区(园区)住建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明确,统一了要求。如果您符合申报相关补贴的条件,可以前往房屋所在地区(园区)住建部门申报。若您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房屋所在地区住建部门,或我委房地产开发监管科(联系电话:2233673)。给您带来的困扰和不便,我们深表歉意,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感谢您的来信,祝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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