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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镇政府拆养猪场方式让人寒心,投诉答复避重就轻,关键问题只字不提。请大家评评理![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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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的养猪场位于肖溪镇原老粮库,是在2017年从别人手里购买来的花了20多万,后期自己又进行了各种改建添置了地磅、空调、水泵、还做了一个几百平的铁棚子等养殖设备,改造了水电等等前前后后花了大概四十多万,因为所有积蓄都投入在了养猪场房子也没了所以修了一排总共五间住房花了十多万。我的养猪场距离肖溪河可能比较近,2018年10月份左右肖溪镇政府就来人告诉我要拆,咱们老百姓肯定要支持党和政府的政策,因为也是有补偿的,不会让老百姓吃亏的,但是往往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第一次镇政府来几个人测量,结果33万多,亏得也不算多还可以勉强接受,没过几天就来人重新测量,27万多了,还要拆住房,不拆就再减四万,我的五间住房带装修的,才四万我上哪住去啊?我就没同意,只要求按照第一次的补偿就能勉强接受,但是镇政府一直不肯,肖溪镇拆的几家养猪场全部都是第一次补偿定额比较高,后来全部越来越低,咱也不晓得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后来一直拖,到2019年五月份非洲猪瘟来了而且越来越严重,附近的猪场染病了政府就先把没病的连夜拉走这样的活猪价钱也很便宜,但是卖给老百姓还是那个价钱,然后再处理已经死了的,具体怎么处理就不知道了,我本来还不想签字但是看到这种情况,非洲猪瘟根本管不住了,心里其实很慌,也不知道谁放出来的话要是染上非洲猪瘟了猪场拆除一分钱都得不到了,心里比较慌所以六月份我就签下了拆除协议,但是非常不合理的是签字的时候日期什么的都没写,只写了个钱数,而且签完字两份协议都被拿走,一份也不让我带走,这样的程序也真是开眼了,签完字又过了几个月还是没有打款,就有其他的养猪人去投诉,一投诉马上就通知要打钱拆猪场了,现在真的是正常程序走不动。必须要投诉。
      打完款我也把东西都拆了,猪也运走了,但是镇政府就更肆无忌惮了,把我的围墙,水泥地面,铁质遮雨棚几百平都拆了,我大哥刚刚去世那天推土机就开到家门口了才说必须要还耕,我就纳闷了,这里是老粮库,岁数比我都大,什么时候变成耕地了还要还耕而且合同上完全没有提到还耕的事,还放话说随便告,对于这样无理的要求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偏偏要这个时候来?还要强制还耕?是不是欺人太甚了?这是要不留活路吗?当时在我据理力争下只还耕了一半,留了一半给我放东西。

      我先打了市长热线维权,维来维去给了一个半截的答复书,只有第一页后面内容都失踪了,当时无意间看到省委巡视组在广安,就拨打了举报电话说明了情况,很快区纪委就来人调查了,但是当时镇政府把我购买猪场的合同拿走了还有当时签的拆除协议也还没给我,苦于没有证据,纪委的人就了解了情况回去了,纪委的人走了没几天镇政府就把协议什么的都给我送来了,这时才发现协议上的内容全都是后来写的,签字日期写在2018年12月28日,养猪场名字也与我的养猪场名字不符,而且只规定了拆除日期,没有规定补偿款支付日期,同时写的附带补偿标准也没有只有一个总数,这样的协议实在是看不下去,目无法纪,把我当成傻子一样。也不知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怎么学习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都是写着玩的吗?
      我实在看不下去就继续给巡视组发邮件,镇政府就找人打听我孩子的下落,我也没有邮箱,所以只能用我孩子的邮箱发,就是这样还把我孩子牵连了进来,这样给我施压让我不要投诉了,给我的亲戚带话,民不跟官斗,到时候你孩子也不好过,哎,其实想来也是,我拿什么跟他们斗,他们什么都敢改,根本不把法律法规放在眼里,怎么执行法律法规全是他们说了算。
    中央的政策一直是很好的但是到了地方都变味了,这也是为什么现在营商环境这么差,生意不好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完全得不到保障,随意行政,行政不透明,拆除全过程没看见一个正规的书面决定,也没有任何公章,完全不存在公信力,全部是口头,我也查阅了相关规定,这样的拆除都应该有书面通知,并且公示征求群众意见,补偿资金也应该专款专用,提前存到监管账户上,但是这些完全没有,我也理解基层工作比较难,但是拿着国家的工资就应该做为人民服务的事不是吗?也不能一点都不把法律法规放在眼里吧?我只是想维护自己的权益,实在走投无路,只能寻求网友的帮助,现在家里已经特别困难了,现在猪肉价钱这么高更加痛心,本应该是挣钱的年头,现在却血本无归了。拆除猪圈我还可以干点别的,现在全部都给我挖成耕地了什么也做不成,完全不考虑群众后续生活问题。
    第一次投诉后给了张敷衍的处理告知书,只有第一页,重点内容全无,完全把我当成傻子,请各位网友看看,这是多么的目无法纪,这样的答复书也做的出来!还欺骗说签个字表示送到了,重要内容还在他们手里,我完全没看到,就算被调查也有了办法,手段实在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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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  广安市广安区肖溪镇人民政府于11月11日回复,内容如下:


网民“民不聊生2020”:
你好,关于你在麻辣社区广安论坛反映肖溪镇原周氏养猪场拆除存在的问题,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肖溪镇政府按照《广安市广安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广安区府办发〔2018〕65号)文件要求,在全镇范围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拆除工作;因周氏养殖场(业主王某安,原登记名称是友顺发养猪场,周氏养殖场名称未在镇畜牧站备案和登记)距渠江约300米,属于应拆除范围。2018年12月19日镇政府和畜牧站相关工作人员对周氏养殖场圈舍和管理用房进行测量,并对生猪和相关养殖用具进行了清点。
经核算,周氏养殖场圈舍面积为520.845平方米,管理用房为126.72平方米,补偿资金总计为275686.62元(大写:贰拾柒万伍仟陆佰捌拾陆元陆角贰分)。因管理用房是其唯一住房,王某安及家属多次向工作人员表示不愿意拆除管理用房,考虑实际情况后,镇政府和畜牧站工作人员再次对周氏养殖场圈舍进行了重新测量,测量圈舍面积为520.845平方米,补偿资金总计230067.42元(大写:贰拾叁万零陆拾柒元肆角贰分)。但由于业主对政策存在异议,未签字予以确认。在镇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多次对其进行政策解释和宣传后,肖溪镇于2019年6月与王某安补签了《广安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关闭拆除协议书》,签订协议金额总计为230067.42元(大写:贰拾叁万零陆拾柒元肆角贰分),该补偿款已打入王某安提供的账户内。拆除后,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已将该地复耕。
肖溪镇政府在养殖场拆除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按照全区统一使用的《广安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关闭拆除协议书》依法依规开展拆除工作,不存在网民反映的“未写明条款”、“篡改签字时间”一说。
广安市广安区肖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1日


执照

执照

荒唐协议2

荒唐协议2

荒唐协议1

荒唐协议1

荒唐答复书2

荒唐答复书2

荒唐答复书1

荒唐答复书1

告知书

告知书

半截答复书2

半截答复书2

半截答复书1

半截答复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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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还耕

强制还耕

破败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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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1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11月11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广安区当地

2022年优秀版主 2021年优秀版主 2020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9-11-14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声明:以下转载仅与当事双方共同学习探讨


        自然资源部:生猪养殖用地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2019-09-06 07:41:00来源:中国新闻网
http://news.cnr.cn/native/gd/20190906/t20190906_524765521.shtml
     为保障生猪养殖用地需求,自然资源部近日印发文件指出,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安排生猪养殖生产。
       4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出《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紧急出台了生猪养殖用地政策,保障生猪养殖用地需求。  
      通知指出,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猪养殖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
     通知提到,生猪养殖圈舍、场区内通道及绿化隔离带等生产设施用地,根据养殖规模确定用地规模;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规定,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      通知还指出,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安排生猪养殖生产,鼓励利用原有养殖设施用地进行生猪养殖生产,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鼓励支持政策。
      通知强调,按照“放管服”的要求,进一步简化用地手续、降低用地成本、提高用地取得效率。生猪养殖设施用地可由养殖场(户)与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协商并签订用地协议方式即可获得用地。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用地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指导养殖场(户)了解用地规定,帮助协调用地问题。同时,掌握用地情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改变养殖用途,确保农地农用。







生猪养殖.jpg

发表于 2019-11-8 08: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1-8 08: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1-8 09: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1-8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宋江

发表于 2019-11-8 11: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咋个我去巡视组反应的问题,一直未答复我

发表于 2019-11-8 11: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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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时间。以前,只晓得詹养,穷养,富养,现在晓得还有个善养。布衣人简称衣民。

发表于 2019-11-8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独特的模样 发表于 2019-11-8 11:05
咋个我去巡视组反应的问题,一直未答复我

他们认为你的问题是小问题。

发表于 2019-11-8 20: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钱也赔了(虽然没达到期望),房子也拆了,现在也不能怎么样了,想开点另找出路,你想想看,人家坐在办公室天天研究这方面的问题,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性格,不同情况的人,制定得有不同方案,给套路了也正常嘛,也不是你傻,有很多事情经历了才反应得过来。要相信党,支持党,从几个人发展为全世界人口最多最大的党,从小米加步枪,条件那么坚苦的情况下夺取政权,没有“日天”的本事是办不到的,所以我们要忠于党,维护党,因有党而自豪。

发表于 2019-11-8 21: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1-10 09: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1-11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古就有民不与官斗的警言。官之所以为官,他们的见识 经验,智囊出的主意都要比屁民高级的多,他们见过的、玩过的都远远超出屁民的想象,跟他们玩,分分钟都被他们给套路了,咋个斗嘛。 一般都是认栽,老老实实做个屁民,不要做刁民,除非舍得一身剐。

发表于 2019-11-11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1.从楼主叙述来看,镇政府确实有程序不合法的地方,留着空白自行添加修改,钻法律空子。欺负楼主等法律意识淡薄的群众
2.这块地是否属于耕地要以国土部门(现改名为自然资源局)的数据库为准,很有可能是数据库里显示是耕地,后来可能办理设施农用地用作粮库用,楼主用作养猪场,也是可以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在自然资源局办理)后就不用还耕,不过楼主修的住房如果没有办理宅基地手续的话可能涉及违法,可能要被拆除,简单的业务用房可以不用拆除。
3.理解楼主,民在官(政府)面前永远是弱势群体,特别是经商的企业,多少企业破产也和政策朝令夕改,前后不一有关,太多鲜活的案例,还无处诉苦。   本轮猪价上涨其实ZF应该深刻反思,一场环保运动一刀切,缺乏科学评估,导致千万群众买单。而且预计要2020年下半年猪价才可能下降,伤害只长,难以言表。
发表于 2019-11-11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民不聊生2020”:
你好,关于你在麻辣社区广安论坛反映肖溪镇原周氏养猪场拆除存在的问题,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肖溪镇政府按照《广安市广安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广安区府办发〔2018〕65号)文件要求,在全镇范围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拆除工作;因周氏养殖场(业主王某安,原登记名称是友顺发养猪场,周氏养殖场名称未在镇畜牧站备案和登记)距渠江约300米,属于应拆除范围。2018年12月19日镇政府和畜牧站相关工作人员对周氏养殖场圈舍和管理用房进行测量,并对生猪和相关养殖用具进行了清点。
经核算,周氏养殖场圈舍面积为520.845平方米,管理用房为126.72平方米,补偿资金总计为275686.62元(大写:贰拾柒万伍仟陆佰捌拾陆元陆角贰分)。因管理用房是其唯一住房,王某安及家属多次向工作人员表示不愿意拆除管理用房,考虑实际情况后,镇政府和畜牧站工作人员再次对周氏养殖场圈舍进行了重新测量,测量圈舍面积为520.845平方米,补偿资金总计230067.42元(大写:贰拾叁万零陆拾柒元肆角贰分)。但由于业主对政策存在异议,未签字予以确认。在镇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多次对其进行政策解释和宣传后,肖溪镇于2019年6月与王某安补签了《广安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关闭拆除协议书》,签订协议金额总计为230067.42元(大写:贰拾叁万零陆拾柒元肆角贰分),该补偿款已打入王某安提供的账户内。拆除后,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已将该地复耕。
肖溪镇政府在养殖场拆除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按照全区统一使用的《广安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关闭拆除协议书》依法依规开展拆除工作,不存在网民反映的“未写明条款”、“篡改签字时间”一说。
广安市广安区肖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1日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4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去畜牧站登记真说得出来,没有政府盖章营业执照根本办不下来,平时的疫苗都是去畜牧站拿的,怎么可能不知道?第一次测量之后我就开始卖猪,卖的差不多了又来测,肯定少了很多啊,你再等几天来猪都没了,还拆什么啊?   全程进行过政策宣讲吗? 补偿标准、通知书、什么都没有,每次都是喊人来吓唬我们,最后推土机开到家门口来宣讲政策?   合同都敢改也不知道你们还有什么不敢的了,补签合同可以补签到去年的吗?那我是不是可以签个十年后的?签完字等了几个月也不打钱,也不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合同第一页背面还有一部分明显是后来复印上去的,也不知道还有什么是你们不敢做的?合同我也发出来大家自己看,这种合同有什么公信力?
协议扫描.jpeg
协议扫描2.jpeg

发表于 2019-11-14 22: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不聊生2020 发表于 2019-11-14 20:55
没去畜牧站登记真说得出来,没有政府盖章营业执照根本办不下来,平时的疫苗都是去畜牧站拿的,怎么可能不知 ...

敢复印上去啊

发表于 2019-11-15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双方人员不签字?

2022年优秀版主 2021年优秀版主 2020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9-11-15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受疫情影响猪肉价格涨 国常会:取消生猪禁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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