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一名代课教师,国家政策好,在2013年的时候给解决了买社保的问题,从那时起,就开始每年都自费交钱买社保,当初国家规定的文件是说满60岁,补够15年的费用, 就可以办理退休,当时是教育局和学校领导一起宣读给所有代课教师听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2018年,我父亲已经年满60岁,结果去社保局办理退休的时候却被告知要等到65岁才能办理退休,当时我也查过一些文件,有的说是现在在延迟退休,从2018开始,每5年延迟一年, 我姑且这样相信了,把2018年的费用交了,然后今年2019年,再去咨询的时候,仍然被告知需要等到65岁才能办理,!!! 这是南部县自己的固定吗? 而且高于了国家的退休年龄规定???下面是我摘抄的一段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
国家的法定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现行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那么请问领导: 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办理退休,到底是国家的规定说了算?还是南部县自己定个规矩? 请社保局相关人员给个答复,谢谢!
南部县没有一个领导敢出来回答问题,那么南充有领导出来回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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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11月6日回复,内容如下:
“网友您好! 您反映“其父亲以代课教师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现已达到退休年龄,缴费不足15年,社保局告知不能一次补费。”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川人社办发〔2013〕317号文件第一条“2012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辞退中小学代课教师,可凭上诉证明自愿在户籍所在地参保,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根据你的描述,你父亲生于1959年,今年才满60岁,所以当时不能一次性缴费15年,只是按代课多少年就补缴多少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所以你父亲在65岁的时候如果缴费年限还不够十五年,就可以一次性缴费满十五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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