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德阳广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汉市建设局上演违规开标的戏码 “广金路道路改造工程、温州路东侧新增绿道工程”项目在招投标的开标随机抽取过程中,广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招标人又是行政主管部门却做出了让65家施工企业无法接受的违规行为。 项目信息:广金路道路改造工程、温州路东侧新增绿道工程 项目业主:广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四川衡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结果公示期:2019年06月28日至2019年07月04日
由于该项目有65家投标单位并列第一名,因此招标人要求并列第一中标候选人于2019年7月5日10时在广汉市政务中心的交易中心随机抽取中标人。
而抽取现场却蹊跷不断,广汉市住建局作为执法单位知法犯法,投标现场提出不合理要求,现场发放私下单方起草的《承诺函》,要求所有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需在《承诺函》上签字盖章后才能参加该项目的随机抽取。
我们看看这个所谓的承诺书如何的不合理,现在挑重点如下: 一、不满足工期节点达到三个日历天,承包人赔偿招标人5万一天的违约金; 二、工期延误五个日历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清退出场,并只支付已完工程价款的60%; 三、投标单位承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提供银行基本账户不低于本工程中标金额70%的资金。 四、投标单位承诺不因任何干扰因素及不利天气等原因而延误工期及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没收保证金及行政处罚的后果。
重点:1、招标人无任何通知却在开标现场要求投标人现场盖章《承诺函》才能参加抽取,试问投标有几个公司会随时把公章带在身上? 2、根据招标文件抽取办法规定,该项目只能抽取1家中标单位,但是广汉建设局现场代表却私自要求抽取5家中标单位。试问把招投标法和招标文件的抽取办法视为废纸,形同虚设,完全以自己的喜好和意愿来组织招标工作。 喜剧点:招标人刚刚要求在《承诺函》上盖章,结果真有“准备充分”的1家投标人立马上前盖章,准备充分的情况下等待中标。 如果仅仅是一般招标人不懂招投标法就算了,广汉市住建局作为建设主管部门,又是该项目的招标人,却知法犯法、设置重重障碍的目的路人皆知。 国家已在发文要求建筑公司不得垫资修建,这个还是公开招投标的政府工程,不是开发商工程,尽然要求提供工程金额的70%资金,主管部门还可以代替法院行使裁判职能,支付60%工程款。就是法院也无权宣判支付60%工程款。违约金的依据是违约方给守约方带来的损失为基础,5万元一天看来都有点吓人,又是以权代法。 我们需要相关主管职能部门引起重视,介入调查,还我们投标市场一个公平公正的投标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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