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6月26日我变成了成都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原法人代表为郜某,该公司名称为“四川久源润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2MA68AYA571),控股方为福建省华智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和双银创促。
这是一家军民融合的孵化企业,有公家背书按理说应该更要严谨办事。07月01日发现被变更的消息,和福建华智公司交涉,对方出具了澄清函,表示该行为系该公司旧员工的不法行为,他们并不知情。
我们知道工商变更时需要股东决议书加盖公章等严格的材料审核,这种说辞很难令人信服。
07月04日我找到了证据,准备提交给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特发此贴作证,希望舆论的监督能够帮助我顺利撤销这个不具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回省后更换了身份证,5月27日取得了新身份证,旧身份证6月3日已被当地派出所回收作废。
造假方并不知情继续使用我的旧身份证信息在06月26日将我变更为公司法人,我想这是老天有眼吧。从这个意外事件我们应该吸取几点教训:1,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应该妥善保管,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2,法人变更算是很重要的事情,工商部门并没要求本人到场,税务部门也是,甚至连身份证原件都不要求,行政程序需要完善。出错了要求纠错却很坚定地要求你本人要到场,真是滑稽。
3,公民个人和企业打官司,时间和精力都不能抗衡。希望网友们为我助力,我为以上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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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双流区公信中心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7月10日发表了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此贴的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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