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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吐槽] 不愿出一半首付买房的未来公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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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4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沐歌 发表于 2019-5-14 11:00
建议:房子首付干脆女方全出,房产证只能写女方名字,这属于婚前财产。

那以后的房贷按揭是一起还或者是女方一个人还呢?如果双方一起还,那产权就有纠纷,如果女方一个人还,又不像一个家。
发表于 2019-5-14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种情况,如果女方一定要坚持婚前买房,可以尝试以下两个选择:

1、女方父母馈赠给男女双方一笔钱作为购房首付,购房手续写双方的名字。但愿他们以后夫妻恩爱、不要闹离婚吧;

2、女方父母馈赠给女方一笔钱,作为买房首付,购房手续写男女双方的名字。但是要做如下公正:如果以后女方与结婚对象离婚的话,在房产分割时,男方需要补偿女方这笔钱。
第2个选择看起来复杂而且缺少了人情味,更会给以后的感情生活埋下祸根。

关于婚姻就是这样,注重感情就要彼此牺牲财富、机会甚至功名利禄;注重单方的财富、发展机会和其他东西,就要牺牲感情。自己选吧。一旦感情涉入金钱的利益太深、太过计较,往往得不到幸福。
现实中,也有比较富裕的一方家长无条件支持一笔钱给男女双方的,这样大度的父母也不少。
发表于 2019-5-14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沐歌 发表于 2019-5-14 16:42
20楼楼主说了,男方家有钱出一半首付却不愿意出,而您的说法是女方出首付产权证上还得加男方的名字!这脸 ...

男方家究竟有没有钱,只是楼主的估计,真实情况我们并不知道;就算男方父母有钱,他们因为种种原因不愿出首付的钱,也没毛病。他们也没要求女方付钱,而是提议儿子和未来的儿媳婚后自己努力买房,这也没毛病。是吧?
我的意思也不是一定要女方送首付:我的意思是如果女方一定要婚前买房,而男方父母又没钱买或者不愿意买的话,女方父母可以选择馈赠首付款,当然也可以选择不馈赠、或者婚前不买。这只是作为旁人给出的一种可能性,而且这种单方父母出钱的情况现实生活中也不少。怎么能说是脸厚呢?不解。
同时,我也给出了第2种可能的选择:”2、女方父母馈赠给女方一笔钱,作为买房首付,购房手续写男女双方的名字。但是要做如下公正:如果以后女方与结婚对象离婚的话,在房产分割时,男方需要补偿女方这笔钱。第2个选择看起来复杂而且缺少了人情味,更会给以后的感情生活埋下祸根。”
还有,按照您的意思,谁付首付购房手续就写谁的名字:那以后按揭供房的款谁来还?如果要一起还,产权又只有女方一人,这也有点不平衡吧?这会不会造成以后的矛盾?如果女方单独还款,那已经就有了裂缝了,这婚姻还怎么维持?
所以,我认为,如果双方财力都不够,那最好的办法是不要勉为其难,婚前就不要买房、婚后再一起同甘共苦努力买房;如果女方在婚前能够全款买房,那购房手续写女方一个人的名字当然是合理的。
发表于 2019-5-14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沐歌 发表于 2019-5-14 16:55
再说了女方父母能富裕到送女婿一套房的话,我想他们早就在成都买了房吧,所以女方并不多富。

没有人说女方父母送整整“一套房”给女婿。只是说有一种选择:女方父母宽裕的话,赠送购房首付给男女双方。如果女方单独可以全款买房,那产权归女方单独所有是合理的。如果女方家庭也并不富裕,加上男方又不愿意婚前买,那就先不买也可以吧。
发表于 2019-5-14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如果楼主的朋友知道楼主发帖把这事儿说出来,不知她会不会同意?这会不会给当事人男女双方之间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发表于 2019-5-14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Qugege 发表于 2019-5-14 19:49
按广安道理 房子是男方的事,女方管都不管,没房子谁跟你?还一起还贷款,还女方父母给首付,醒醒吧,因为 ...

那就应该助长这种风气吗?不要感情了吗?现实不如人意,道理还是得讲。如果连起码的道理、道义都不要了、只认钱认房,长此以往,社会风气会恶化到你想象不到。
再说,没有感情有房又如何?会幸福吗?

而且,也没人说一定要谁付首付,只是一种假设情况下(如果女方一定要坚持婚前买房)、而女方父母愿意的话,可以这样做。事实上也有这种情况。
发表于 2019-5-15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guangan222 发表于 2019-5-15 09:42
你还没结婚吧?感情只是在谈恋爱时才有的,不然怎么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结婚的夫妻,大部分都是在搭 ...

你回复的这段我的回复,是用来回复网友的这段话:“按广安道理 房子是男方的事,女方管都不管,没房子谁跟你?还一起还贷款,还女方父母给首付,醒醒吧,因为爱情吗。哈哈”
如果你看完了前因后果的话,你是不是也赞成“按广安道理 房子是男方的事,女方管都不管,没房子谁跟你?”这种现象存在、而且也合理?
再有,你也说“感情只是在谈恋爱时才有的,不然怎么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我也知道有这种现象。但是我要说的是我们对待这种现象的态度。是应该继续发扬这种风气、还是起码在道理上要分清是非对错呢?
发表于 2019-5-15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OD4 发表于 2019-5-15 17:09
经鉴定,这位大哥:1,维护男方;2,对于婚姻法,卵都不懂

我的看法针对男女双方都是一样的。如果这个事情的男方女方互换:男方愿意婚前买房、男方父母愿意付首付,但是女方不愿意婚前买房、女方父母不愿意付首付的话,我的立场也是一样的。
你能理解我的意思,对吗?
至于有人一定要说买房就是男方和男方父母的责任,我没话说,不必再讨论。
甚至于有人因为年轻人收入少、所以一定要强调父母帮助买房的责任,我也多说无益。谁让啃老已经成为“理所当然”的事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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