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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广安市犬只管理办法》修改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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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0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处罚太轻!个人最高处罚才500元!应该提高到5000元-10000元,广安市犬只管理办法应该将大型犬有攻击性的犬只列出来,属于禁养犬只,室外遛狗不牵狗链,不给狗带嘴套的应该没收犬只,造成伤人死人事件的狗主人应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

发表于 2019-5-10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攻击犬 大型猎犬咬死儿童的案例太多了,相关部门立法的时候应该考虑进去刑法的部分!试想甲跟乙有仇,完全可以养一只合法的攻击犬咬死仇人而不受刑法处罚!这岂不是天理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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