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关于“奇葩出租车”一贴的回复 麻辣论坛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我所收悉后,立即开展相关调查,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的规定,决定给予平昌顺全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责令立即整改,对当班驾驶员余某处罚500元(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感谢您的监督! 平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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