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巴州区分局 关于澜桥嘉州4号楼楼顶玻璃房有关的情况的 回 复
网友“百姓一”,您好! 您在麻辣社区留言反映“澜桥嘉州四号楼顶有一处违建,业主物业反映多次,就没人敢来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初步调查,几年前澜桥嘉州四号楼顶楼住户何某龙、石某香家多次被盗窃,报案后,公安机关查明系从楼顶翻入室内盗窃,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按职责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随后,小区物业管理企业、部分业主代表现场同意何某龙、石某香搭建钢架玻璃房,做好安全防护。 目前,澜桥嘉州小区已经更换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我们督促物业加强监管,保持安全防护的唯一功能,禁止该处玻璃房装修成为房屋使用。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巴州区分局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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