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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求市人民政府主持公道,农村家中顶梁柱倒塌,孤儿寡母如何拿回自己的土地河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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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8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系恩阳区下八庙镇普济宫村村民(姓名,杨琼才,联系电话13056501853),因我家承包鱼塘被淹一事,特此向恩阳区信访办申诉,下八庙镇政府于本月25日进行了答复,但答复内容根本就是扯淡,我家于1999年承包并自建2条鱼塘,并经当时相关部门签字盖章,承包年限是60年,后因承包人(亡夫)于2013年去世,本人便一直在找普济宫村干部及相关政府单位办理新的承包经营权证,证件办理后我向村上及下八庙镇水管所要却相互推诿说没有,后又说证件办理了但不能给我们,直到2016年底,村上开发项目将我户承包的鱼塘淹没,我多次到村上、镇上、区上申诉均无任何答复,到2018年12月25日下八庙镇政府才对此事进行答复,但内容均是歪曲事实,说是我们私自修建,无人管理,内容中提到开会协调到场人员签字确认河不是我家承包的也是无稽之谈,且一直叫我们走法律程序,同时本人于去年在麻辣论坛发帖询问此事,镇政府给出的答复是“三是八龙湖水库由八龙湖旅游公司预承包开发水上游乐项目,公司承诺在项目实施前将对损失给予赔偿。”此事我们完全不知情,意思便是鱼塘使用权已归集体所有,集体已承包给某公司,一会说不属于我们,一会又让去起诉,简直就是自相矛盾,承包合同我们有,每年承包费用按时交,且鱼塘也一直在管理,有垂钓者均是按人收费,就因现在被淹没河流原是现任书记的田地,后在双方同意下交换并修建,其本人在电话中也予以承认,至于修建也是经过二社、三社大队书记的同意书写合同并加盖公章,并在磨子乡镇府进行了公证,现在镇政府与村干部利用集体的名义就淹没、收回,实在欺人太甚,就算承包人去世,他还有家人,此前没有收到任何口头和书面通知,强占强卖简直就是强盗所为,我们只希望得到该我们的使用权以及合理的赔偿,请求上级领导责成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并处理,本人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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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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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9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若你所述属实的话,这TM就是坑人

发表于 2019-1-14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杨琼才网友:
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承包鱼塘淹,多次到村上、镇上、区上申诉均无任何答复”的问题
经查,2017年12月28日,你在麻辣社区论坛留言反映承包河道养鱼被淹问题,我镇于2017年12月31日发帖回复。2018年5月9日,普济宫村组织二社、三社党员、村民代表和你召开专题协调会议,并作答复。2018年9月26日,你在区信访局反映承包河道养鱼被淹问题,我镇于2018年12月25日回复,不存在你反映未作答复情况。
(二)关于“下八庙镇人民政府回复歪曲事实和自相矛盾”的问题
经查,我镇信访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信访事项进行办理、回复,在走访调查中有被调查人口述被淹河道未签合同也无专人管理,且你在普济宫村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上自己口述被淹河道未签合同。在1999年6月26日与普济宫村二社、三社签订的《关于开发承包荒山、荒滩的合同》合同中约定,河道所有权属普济宫村二社、三社,你家在合同期内享有使用管理权,我镇在2017年12月31日发帖回复你在麻辣社区论坛反映承包河道养鱼被淹问题时,明确表示由公司赔偿信访人经济损失,不涉及权属问题。不存在你反映我镇回复歪曲事实和自相矛盾情况。
(三)关于“希望得到合理赔偿”的问题
经镇村多次协调处理,未达成一致。建议你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若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致电0827-5500004咨询。
感谢你对下八庙人民政府工作的支持,祝你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巴中市恩阳区下八庙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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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19-11-11 17:46
xiaoping88888 发表于 2018-12-29 10:59
若你所述属实的话,这TM就是坑人

当然是真的,有凭有据,就是欺负你没人,没关系,没背景,恐吓,威胁,哄骗,用尽手段,简直毫无底线
发表于 2019-11-11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咬卵犟

发表于 2019-11-12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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