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和谐城市管理想到的 读到《从法制城管到和谐城管》,不由得想起一件令人气愤的事情。 听说是新都区政府为振兴经济和为民办实事,修了一条蜀龙路,果然得到广大人民的称赞。但是好景不长,突然,在7月下旬,众多的驾驶员都陆续收到了违章超速罚款通知单,少则几百元,多则数千元!顿时,人们都在气愤的议论着!原来,不知何时道路边悄悄安装了电子眼! 不解之一,连三环路电子眼投入使用前都还要广为宣传,利用了多种媒体多日的宣传,甚至提前一周还派交通警察现场督导。为什么蜀龙路就可以“老子想哪天执行就哪天执行”
了呢?! 不解之二,从罚款通知可以猜测,电子眼可能是7月1日开始抓拍的,但是多数驾驶员是7月下旬才收到第一张罚款单的!可怜的人啊,当你知道掉进陷阱时,还有数把刀子已经向你宰来。不是吗,7月1、2、3、4。。。。20日。。。,经过这里上班的每天要过4次电子眼,慕名而来新都买房子居住的连星期天也许也要交这买路钱! 不解之三,这么好的路,限速60公里是否合理?当然罗,速度限低点,我爱几时来罚你就几时来,谁叫你小子超速呢? 当这些部门官员笑着数着这滚滚财源时,可否还有人想到失去的是民心!引起的是无名的愤怒!他们的执法就没有规范了吗?难道就没有人能站出来替这些可怜的、倒霉的人做点调查或解释什么的?纳税人除了纳税还要任人宰割吗?交通管理部门又该谁来管呢? 违章、超速都是应该受罚的。以上写的是否偏激?如果有人愿意去调查一下短短的十余天,有多少人被罚?罚款的收益有多大?再听听人们的呼声,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一个可怜的被罚款人,但他却是一个纳税人,是一个愿意参与和谐城管的人。 盼路平 200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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