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标题: 危建!强建!抢建!零容忍! [打印本页]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2 07:21
标题: 危建!强建!抢建!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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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建!强建!抢建!
       巴中市麻柳湾怡河苑小区二单元强行安装电梯!钢管铁架严重堵塞消防通道,给小区业主带来严重安全隐患!消防部门管不管?
        小区业主多次参与交涉发生多次冲突!
        现场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行强建!7个月的时间,没有得到解决!相关部门作不作为?
        老百姓要维权!到底该由谁来管?
        哪些人在操纵这件事的反复?相关的审批是谁在报审?是谁在审?是谁在批复?
        怡河苑小区业委会在交与规划局的电梯增设申请材料上伪造业主我的签名、伪造业主我的手印并加盖怡河苑业委会的公章!是谁干的?
       以虚假资料得到规划局的批复,是怎么核实通过的?以及其它相关手续是如何通过的?
       危建!强建!抢建!还在继续!
       扫黑除恶!是黑还是恶?
       强烈呼吁!政府主管部门参与调查!


作者: 伊介液    时间: 2019-5-2 08:03
这些人把法律不当一回事
作者: 有基嗯    时间: 2019-5-2 09:17
目无法纪
作者: 孟悔浸    时间: 2019-5-2 11:58
把把脉!
作者: 伊介液    时间: 2019-5-2 12:51
这就是所谓的官官相护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2 13:57
藐视法律法规!零容忍!
        2018年11月规划局向申请人下发了停工通知,并抄送城管执法局监管。而施工现场无视规划局的指令反复数次强行施工!小区业主数次制止!现场数次发生冲突!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2 14:04
藐视法律法规!零容忍!
        2018年11月规划局向申请人下发了停工通知,并抄送城管执法局监管。而施工现场无视规划局的指令反复数次强行施工!业主数次制止!现场数次发生冲突!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2 14:04
藐视法律法规!零容忍!
        2018年11月规划局向申请人下发了停工通知,并抄送城管执法局监管。而施工现场无视规划局的指令反复数次强行施工!业主数次制止!现场数次发生冲突!
作者: DSH【上海】MBSN    时间: 2019-5-2 14:11
藐视法律、法规!零容忍!
严查!严办!杜绝后患!
作者: 伊介液    时间: 2019-5-2 17:03
   2018年11月规划局向申请人下发了停工通知,并抄送城管执法局监管。而施工现场无视规划局的指令反复数次强行施工!小区业主数次制止!现场数次发生冲突!
作者: 衡琼双    时间: 2019-5-2 17:04
     2018年11月规划局向申请人下发了停工通知,并抄送城管执法局监管。而施工现场无视规划局的指令反复数次强行施工!业主数次制止!现场数次发生冲突!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2 23:45
危建!强建!抢建!零容忍!
及时拆除!消除安全隐患!
还原小区的安全、安宁和安静!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3 08:04
今天早上7:00  现场继续强行施工!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3 09:58
钢管铁架严重堵塞消防通道!严重安全隐患!消防部门管不管?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3 10:06
钢管铁架严重堵塞消防通道!严重安全隐患!消防部门管不管?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3 10:12
怡河苑小区业委会 伪造业主签名,伪造业主手印骗取规划局的批复!无法无天!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3 10:14
递交的虚假资料!规划局怎么审核通过了的?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3 10:50
钢管铁架严重堵塞消防通道!严重安全隐患!消防部门管不管?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3 13:39
  2018年11月规划局向申请人下发了停工通知,并抄送城管执法局监管。为什么现场还在施工?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3 14:26
打黑扫恶!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3 14:27
群众呼声的力量!拭目以待!
作者: 孟悔浸    时间: 2019-5-3 14:51
这些人真能耐,什么手续都能搞到!假签名配合批审,怪不得维权难啊。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3 21:51
群众呼声的力量!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3 21:52
群众呼声的力量!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3 22:25

消防局:堵塞消防通道,占用消防通道的强建,你们管不管?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3 22:28
规划局:以虚假资料骗取的批文,要不要撤销?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3 22:29
住建局:业主我没有申请安装电梯,为什么要强行给我安装电梯?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3 22:33
执法局:规划局发文要求配合停工监管,现场一直施工,合不合法?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3 22:45
群众呼声!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4 01:59
用群众呼声的力量!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4 03:16
孟悔浸 发表于 2019-5-3 14:51
这些人真能耐,什么手续都能搞到!假签名配合批审,怪不得维权难啊。

违法乱纪!零容忍!否则后患无穷!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4 07:10
群众呼声!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4 08:45
群众呼声!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4 09:18
  2018年11月规划局向申请人下发了停工通知,并抄送城管执法局监管。为什么现场还在施工?
作者: 小心杆    时间: 2019-5-4 09:22
说的好像是政府修电梯,所有业主都反对一样,这个事政府又捞不到好处,方便的是大多数业主,反对的是1-2楼业主吧?你们家里老人无所谓,就没有考虑过高层住户?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4 11:07
就是考虑到高层,消防通道不能占用!安全第一!
作者: DSH【上海】MBSN    时间: 2019-5-4 17:05
简直无法无天!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4 22:58
五一假期,真个假期,没有停工!天天扰民!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5 01:40
小心杆 发表于 2019-5-4 09:22
说的好像是政府修电梯,所有业主都反对一样,这个事政府又捞不到好处,方便的是大多数业主,反对的是1-2楼 ...

藐视法律法规!零容忍!用卑劣手段骗取政府公文!零容忍!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5 10:34
藐视法律法规!零容忍!
用卑劣手段骗取政府公文!零容忍!
作者: 谷镇赢    时间: 2019-5-5 12:19
有保护伞了!找过相关部门,因为他们官官相护!
作者: 谷镇赢    时间: 2019-5-5 12:23
政府审批部门从未来过现场了解小区业主的意见!多么好的一个小区被几爷子曾经的官员弄得形象大变,官霸道吗??公理在哪里??
作者: 谷镇赢    时间: 2019-5-5 12:27
整个小区近二十个单元就他们官系好!大家敢怒不致言。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5 13:55
用群众呼声的力量!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5 14:28
政府的公信力!!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5 16:27
政府的公信力!!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5 16:28
政府的公信力!!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5 19:34
业委会伪造的公文可以骗取规划局批文?!并且不受限?!合法?!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6 00:08
透过现象,看本质!我们看到了!怪相!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6 07:00
透过现象,看本质!当今怪象!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6 07:43
透过现象看本质!越来越清晰!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6 09:49
人性?太人性!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6 11:05
透过现象看本质!越来越清晰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6 11:18
群众呼声!听得见吗?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6 13:28
透过现象看本质!丑态百出!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6 14:49
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6 15:17
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7 03:13
若相关部门不作为,就加重了诸多的社会成本!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7 06:29
透过现象看本质!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7 10:20
政府的公信力!!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7 10:21
政府的公信力!!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7 11:48
政府的公信力!!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7 18:04
巴中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完善我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宜居水平,方便居民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川建房发〔2015〕42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原则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保障安全、政策支持、依法合规”的原则,资金渠道以自筹为主,其他资金支持为辅。增设电梯须满足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安全、消防间距、安全疏散及防盗安全等要求,增设电梯不得影响小区相邻业主的通行方便与安全,保持电梯与小区景观的和谐统一。
二、实施范围
巴中市主城区及各县(区)主城区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并已投入使用5年以上的6层及6层以上无电梯的既有住宅,且增设电梯在原产权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
对属于单一产权的住宅、自建房、别墅及已列入征收范围和计划的住宅小区,不适用本意见。
三、实施条件
(一)增设电梯应经该幢(梯号)房屋的全体业主同意,增设电梯后如影响小区消防通行或对小区其他业主出行、采光、安全等有影响的,还应充分征求周边利害关系人的同意。达成以下协议并公示后,提出增设申请:
1.电梯增设工程费用筹集方式;
2.电梯增设配置方案(包括电梯品牌、运行参数、具体配置等内容);
3.电梯运行维修费用(电费、维修保养费、更新费、管理费等)分担或增加物业收费标准等。
增设电梯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建筑设计、消防、抗震、结构等相关规定和标准。
(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由所有业主书面委托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设计施工企业之一作为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工程报建、资金筹措、设备采购、组织实施、使用管理及维护等相关工作,受委托单位承担项目建设单位所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四、职责分工
(一)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电梯附属建(构)筑物建设的竣工验收、财政专项补贴资金审核及支付等工作。
(二)市、县(区)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方案的审批。
(三)市、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用地协调。
(四)市、县(区)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增设电梯工程消防咨询、指导、服务、监管。
(五)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电梯安装告知受理、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发证、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县(区)电梯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安装过程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察。
(六)市、县(区)气象部门负责增设电梯防雷装置指导监督。
(七)市、县(区)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增设电梯财政补助资金的预算安排和支出审核。
五、资金筹集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的资金,可以采取下列方式筹集:
(一)财政按照相关规定提供补助;
(二)根据业主所在楼层按照比例分摊,共同出资建设;
(三)其他社会资本投资。
电梯增设所筹措的资金及使用情况应当对该幢(梯号)房屋的全体业主公布,接受公众和相关部门监督。
六、组织实施
(一)制定方案。申请人(单位)可自行或委托实施单位编制增设电梯方案。包括: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可行性研究分析;增设电梯的总平面布局;资金概算及费用筹集方案;电梯运行维护经费分摊等内容。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将方案送全体业主征求意见。
(二)签订协议。同幢(梯号)业主同意增设电梯方案后,应签名授权实施单位代为办理审查报批手续。
(三)办理建筑结构安全鉴定。由实施单位委托对住宅楼原有结构进行安全性检测鉴定,由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或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出具检测鉴定报告,由电梯设计单位对拟加装电梯后与原有建筑安全性进行验算或由承担电梯增设设计的工程设计单位出具抗震鉴定报告,无结构安全隐患的,方可申请增设电梯。
(四)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既有住宅竣工验收时已预留电梯井的,不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未预留电梯井的,应先由实施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电梯设计方案,将设计方案送规划部门审查,规划部门现场踏勘、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审查意见。符合标准规范的,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消防等需要前置审批的,从其规定。涉及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排污等,相关单位应简化审批手续,并减免费用。
(五)委托施工。实施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对增设电梯施工过程安全生产负总责。
(六)电梯的安装及验收。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施工安装,应当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由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经验收合格后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使用许可手续。鼓励电梯设备生产厂商直接提供安装服务。涉及避雷设施的安装及服务应向气象部门申请。
(七)增设电梯产权归属。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仅作为原住宅建筑垂直交通系统的补充,由此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再进行产权登记,增设的电梯归该幢(梯号)投资建设的业主共同所有。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受让人自该房屋转移登记之日起,享有和履行原增设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七、日常维护管理
业主共同决定委托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协商明确其中一个共有人管理电梯,也可以直接委托有资质的维修单位对电梯进行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受托人(单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八、财政补贴
(一)补贴标准及范围。
1.巴州城区以电梯停靠六个楼层为基准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部电梯原已预留电梯井的补贴2万元,未预留电梯井的补贴4万元,每增减一个停靠楼层相应增减补贴0.5万元。
2.巴州城区巴河以北由市级财政补贴,巴河以南由巴州区财政补贴。
3.巴中经济开发区、恩阳区及各县自行制定补贴标准及范围。
4.补贴资金来源由各级财政负责。
(二)申请补贴程序。
电梯竣工验收合格后,实施主体根据增设电梯规划审批意见、施工图审查意见、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房屋权属证明文件等材料一次性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补贴。
(三)补贴时间。
时间暂定两年,即在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开工,2018年7月31日前报送申请资料的纳入补贴范围。
九、宣传引导
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要充分发挥社区工作优势,积极做好居民的政策宣传和组织协调,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等予以指导、协助。有意向增设电梯的业主可以向社区居委会申报,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登记并上报。
本意见自发布日起实施。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7 18:05
巴中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完善我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宜居水平,方便居民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川建房发〔2015〕42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原则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保障安全、政策支持、依法合规”的原则,资金渠道以自筹为主,其他资金支持为辅。增设电梯须满足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安全、消防间距、安全疏散及防盗安全等要求,增设电梯不得影响小区相邻业主的通行方便与安全,保持电梯与小区景观的和谐统一。
二、实施范围
巴中市主城区及各县(区)主城区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并已投入使用5年以上的6层及6层以上无电梯的既有住宅,且增设电梯在原产权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
对属于单一产权的住宅、自建房、别墅及已列入征收范围和计划的住宅小区,不适用本意见。
三、实施条件
(一)增设电梯应经该幢(梯号)房屋的全体业主同意,增设电梯后如影响小区消防通行或对小区其他业主出行、采光、安全等有影响的,还应充分征求周边利害关系人的同意。达成以下协议并公示后,提出增设申请:
1.电梯增设工程费用筹集方式;
2.电梯增设配置方案(包括电梯品牌、运行参数、具体配置等内容);
3.电梯运行维修费用(电费、维修保养费、更新费、管理费等)分担或增加物业收费标准等。
增设电梯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建筑设计、消防、抗震、结构等相关规定和标准。
(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由所有业主书面委托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设计施工企业之一作为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工程报建、资金筹措、设备采购、组织实施、使用管理及维护等相关工作,受委托单位承担项目建设单位所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四、职责分工
(一)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电梯附属建(构)筑物建设的竣工验收、财政专项补贴资金审核及支付等工作。
(二)市、县(区)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方案的审批。
(三)市、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用地协调。
(四)市、县(区)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增设电梯工程消防咨询、指导、服务、监管。
(五)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电梯安装告知受理、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发证、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县(区)电梯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安装过程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察。
(六)市、县(区)气象部门负责增设电梯防雷装置指导监督。
(七)市、县(区)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增设电梯财政补助资金的预算安排和支出审核。
五、资金筹集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的资金,可以采取下列方式筹集:
(一)财政按照相关规定提供补助;
(二)根据业主所在楼层按照比例分摊,共同出资建设;
(三)其他社会资本投资。
电梯增设所筹措的资金及使用情况应当对该幢(梯号)房屋的全体业主公布,接受公众和相关部门监督。
六、组织实施
(一)制定方案。申请人(单位)可自行或委托实施单位编制增设电梯方案。包括: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可行性研究分析;增设电梯的总平面布局;资金概算及费用筹集方案;电梯运行维护经费分摊等内容。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将方案送全体业主征求意见。
(二)签订协议。同幢(梯号)业主同意增设电梯方案后,应签名授权实施单位代为办理审查报批手续。
(三)办理建筑结构安全鉴定。由实施单位委托对住宅楼原有结构进行安全性检测鉴定,由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或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出具检测鉴定报告,由电梯设计单位对拟加装电梯后与原有建筑安全性进行验算或由承担电梯增设设计的工程设计单位出具抗震鉴定报告,无结构安全隐患的,方可申请增设电梯。
(四)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既有住宅竣工验收时已预留电梯井的,不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未预留电梯井的,应先由实施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电梯设计方案,将设计方案送规划部门审查,规划部门现场踏勘、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审查意见。符合标准规范的,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消防等需要前置审批的,从其规定。涉及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排污等,相关单位应简化审批手续,并减免费用。
(五)委托施工。实施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对增设电梯施工过程安全生产负总责。
(六)电梯的安装及验收。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施工安装,应当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由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经验收合格后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使用许可手续。鼓励电梯设备生产厂商直接提供安装服务。涉及避雷设施的安装及服务应向气象部门申请。
(七)增设电梯产权归属。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仅作为原住宅建筑垂直交通系统的补充,由此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再进行产权登记,增设的电梯归该幢(梯号)投资建设的业主共同所有。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受让人自该房屋转移登记之日起,享有和履行原增设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七、日常维护管理
业主共同决定委托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协商明确其中一个共有人管理电梯,也可以直接委托有资质的维修单位对电梯进行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受托人(单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八、财政补贴
(一)补贴标准及范围。
1.巴州城区以电梯停靠六个楼层为基准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部电梯原已预留电梯井的补贴2万元,未预留电梯井的补贴4万元,每增减一个停靠楼层相应增减补贴0.5万元。
2.巴州城区巴河以北由市级财政补贴,巴河以南由巴州区财政补贴。
3.巴中经济开发区、恩阳区及各县自行制定补贴标准及范围。
4.补贴资金来源由各级财政负责。
(二)申请补贴程序。
电梯竣工验收合格后,实施主体根据增设电梯规划审批意见、施工图审查意见、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房屋权属证明文件等材料一次性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补贴。
(三)补贴时间。
时间暂定两年,即在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开工,2018年7月31日前报送申请资料的纳入补贴范围。
九、宣传引导
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要充分发挥社区工作优势,积极做好居民的政策宣传和组织协调,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等予以指导、协助。有意向增设电梯的业主可以向社区居委会申报,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登记并上报。
本意见自发布日起实施。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7 18:07
巴中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完善我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宜居水平,方便居民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川建房发〔2015〕42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原则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保障安全、政策支持、依法合规”的原则,资金渠道以自筹为主,其他资金支持为辅。增设电梯须满足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安全、消防间距、安全疏散及防盗安全等要求,增设电梯不得影响小区相邻业主的通行方便与安全,保持电梯与小区景观的和谐统一。
二、实施范围
巴中市主城区及各县(区)主城区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并已投入使用5年以上的6层及6层以上无电梯的既有住宅,且增设电梯在原产权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
对属于单一产权的住宅、自建房、别墅及已列入征收范围和计划的住宅小区,不适用本意见。
三、实施条件
(一)增设电梯应经该幢(梯号)房屋的全体业主同意,增设电梯后如影响小区消防通行或对小区其他业主出行、采光、安全等有影响的,还应充分征求周边利害关系人的同意。达成以下协议并公示后,提出增设申请:
1.电梯增设工程费用筹集方式;
2.电梯增设配置方案(包括电梯品牌、运行参数、具体配置等内容);
3.电梯运行维修费用(电费、维修保养费、更新费、管理费等)分担或增加物业收费标准等。
增设电梯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建筑设计、消防、抗震、结构等相关规定和标准。
(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由所有业主书面委托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设计施工企业之一作为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工程报建、资金筹措、设备采购、组织实施、使用管理及维护等相关工作,受委托单位承担项目建设单位所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四、职责分工
(一)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电梯附属建(构)筑物建设的竣工验收、财政专项补贴资金审核及支付等工作。
(二)市、县(区)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方案的审批。
(三)市、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用地协调。
(四)市、县(区)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增设电梯工程消防咨询、指导、服务、监管。
(五)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电梯安装告知受理、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发证、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县(区)电梯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安装过程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察。
(六)市、县(区)气象部门负责增设电梯防雷装置指导监督。
(七)市、县(区)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增设电梯财政补助资金的预算安排和支出审核。
五、资金筹集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的资金,可以采取下列方式筹集:
(一)财政按照相关规定提供补助;
(二)根据业主所在楼层按照比例分摊,共同出资建设;
(三)其他社会资本投资。
电梯增设所筹措的资金及使用情况应当对该幢(梯号)房屋的全体业主公布,接受公众和相关部门监督。
六、组织实施
(一)制定方案。申请人(单位)可自行或委托实施单位编制增设电梯方案。包括: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可行性研究分析;增设电梯的总平面布局;资金概算及费用筹集方案;电梯运行维护经费分摊等内容。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将方案送全体业主征求意见。
(二)签订协议。同幢(梯号)业主同意增设电梯方案后,应签名授权实施单位代为办理审查报批手续。
(三)办理建筑结构安全鉴定。由实施单位委托对住宅楼原有结构进行安全性检测鉴定,由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或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出具检测鉴定报告,由电梯设计单位对拟加装电梯后与原有建筑安全性进行验算或由承担电梯增设设计的工程设计单位出具抗震鉴定报告,无结构安全隐患的,方可申请增设电梯。
(四)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既有住宅竣工验收时已预留电梯井的,不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未预留电梯井的,应先由实施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电梯设计方案,将设计方案送规划部门审查,规划部门现场踏勘、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审查意见。符合标准规范的,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消防等需要前置审批的,从其规定。涉及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排污等,相关单位应简化审批手续,并减免费用。
(五)委托施工。实施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对增设电梯施工过程安全生产负总责。
(六)电梯的安装及验收。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施工安装,应当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由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经验收合格后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使用许可手续。鼓励电梯设备生产厂商直接提供安装服务。涉及避雷设施的安装及服务应向气象部门申请。
(七)增设电梯产权归属。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仅作为原住宅建筑垂直交通系统的补充,由此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再进行产权登记,增设的电梯归该幢(梯号)投资建设的业主共同所有。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受让人自该房屋转移登记之日起,享有和履行原增设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七、日常维护管理
业主共同决定委托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协商明确其中一个共有人管理电梯,也可以直接委托有资质的维修单位对电梯进行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受托人(单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八、财政补贴
(一)补贴标准及范围。
1.巴州城区以电梯停靠六个楼层为基准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部电梯原已预留电梯井的补贴2万元,未预留电梯井的补贴4万元,每增减一个停靠楼层相应增减补贴0.5万元。
2.巴州城区巴河以北由市级财政补贴,巴河以南由巴州区财政补贴。
3.巴中经济开发区、恩阳区及各县自行制定补贴标准及范围。
4.补贴资金来源由各级财政负责。
(二)申请补贴程序。
电梯竣工验收合格后,实施主体根据增设电梯规划审批意见、施工图审查意见、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房屋权属证明文件等材料一次性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补贴。
(三)补贴时间。
时间暂定两年,即在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开工,2018年7月31日前报送申请资料的纳入补贴范围。
九、宣传引导
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要充分发挥社区工作优势,积极做好居民的政策宣传和组织协调,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等予以指导、协助。有意向增设电梯的业主可以向社区居委会申报,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登记并上报。
本意见自发布日起实施。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7 18:09
想要建电梯、乘电梯的,把政策吃透!不要混淆视听!讲规矩!
作者: 谷镇赢    时间: 2019-5-7 18:18
相关部门不问不管!为什么??
作者: 谷镇赢    时间: 2019-5-7 18:20
有保护伞吗??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8 13:40
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9 01:01
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9 01:01
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9 06:59
一步一步还原真相!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9 10:41
     消防局:堵塞消防通道,占用消防通道的强建,你们管不管?
      规划局:以虚假资料骗取的批文,要不要撤销?
       住建局:业主我没有申请安装电梯,为什么要强行给我安装电梯?
       执法局:规划局发文要求配合停工监管,现场一直施工,合不合法?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9 13:59
消防局:堵塞消防通道,占用消防通道的强建,你们管不管?
      规划局:以虚假资料骗取的批文,要不要撤销?
       住建局:业主我没有申请安装电梯,为什么要强行给我安装电梯?
       执法局:规划局发文要求配合停工监管,现场一直施工,合不合法?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10 04:01
作为不作为?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11 13:47
继续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11 23:28
相信政府!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11 23:35
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12 07:04
等待有关部门的回复!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12 14:28
政府的公信力!我相信!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12 14:34
政府的公信力!我相信!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12 14:39
政府的公信力!我相信!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12 14:40
政府的公信力!我相信!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12 14:41
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12 14:41
政府的公信力!我相信!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13 13:34
拭目以待!政府的公信力!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13 13:35
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13 14:27
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14 07:37

我们相信政府的公信力!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14 07:38

我们相信政府的公信力!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14 07:45
我们相信政府的公信力!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14 07:46
我们相信政府的公信力!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15 00:18
事实真相很快被掀开!继续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15 04:13
事实真相很快被掀开!继续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15 08:07
真相很快浮出水面!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15 12:52
真相!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16 23:42
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17 11:50
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17 12:48
拭目以待!
作者: 维维权    时间: 2019-5-18 07:47
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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