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标题: 成都市6医院ICU恶意隐瞒病情消费患者生命 [打印本页]

作者: lduo    时间: 2018-2-12 19:26
标题: 成都市6医院ICU恶意隐瞒病情消费患者生命
本帖最后由 呼声-月舟 于 2018-2-22 13:58 编辑

(新闻发布会现场)2018-02-06 15:08:33   四川发布
惊人!超八成医疗机构骗取医保基金盈利
全省各地在这半年内共受检2213家医疗机构,发现1942家有违规行为,违规率超过受检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这家医院应该位列其中,否则————、、、、。

     缺乏诚信的行为,居然是这一行业的普遍风气,救死扶伤的地方。

     极具讽刺。


========================
编辑备注:成华区卫计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2月22日回复,内容见2楼。




作者: 成华区卫计局    时间: 2018-2-14 10:12
您好,这里是成华区卫计局官方账号,从你的帖子中无法获得具体信息,您可以电话联系:84366815,提供事件具体信息,会有专业人员为您解答。
作者: lduo    时间: 2018-2-15 00:51
宽松的环境若有若无的监管,也难怪会取得80%多的可能还是比较保守的比例。

试想一个总是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处心积虑弄虚作假的地方,会严谨高效地对患者救死扶伤?这家黑心ICU就很能说明问题

其实,某些监管方并不在乎这些,在乎的可能只是不该总有人反映   给其找事干
作者: lduo    时间: 2018-2-23 22:40
      对于本人从2016年起“短短20天时间内就两次CT检查,第一次CT要家属签字,上面有途中可能死亡的风险提示,而第二次家人事先并不知情更未签字,为何这一次就不用签字,就没有风险了?第二次检查是否必须?”的两项疑问某委多次从不予答复,17年底终于明确了“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先后两次开CT检查,患方两次均签署了外出检查风险告知书”。这一年多时间对方可能有足够的时间和条件对诸多手续 进行完善。但是其真实性今天已没了再说 的必要。
     2018-01-22 22:09       本人再次说明“ 这种检查本来就具有辐射就有一定的危害,那么只有两种可能其一为了给医院创收,其二该科室让患者的  部受到了损害所以要再检查一次   ,不然你们会觉得还有什么说得起走的理由 ?、”
    市卫计委(2018-02-09 16:05:06):   ”患者第一次    CT检查符合诊疗常规,但第二次    CT检查缺乏依据。 对此,我们已、、、、、、“
       我们不知有病危、不知有第二次    CT检查,但正如上述其签字真实性现已不重要。既然某委已不得不明确第二次  CT检查缺乏依据,那么为了ICU的创收它们明知对患者可能有危害而对于它们入院就下了病危的患者进行完全对救治无关的二次  CT检查的这个风险却要家属来签字承担,检查时随时有可能死亡的风险 要家属来负责,完全置患者的生死于不顾仅仅是为了挣这眛良心的钱,这些黑心XXX是何其阴毒,又是何其卑劣无耻。。。
作者: 光明藏    时间: 2018-2-24 12:00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群主屏蔽
作者: lduo    时间: 2018-2-24 22:38
本帖最后由 lduo 于 2018-2-24 22:49 编辑

来信时间2018-01-23 23:24
来信内容1、这个帕金森在为期32天 的诊疗活动中不是最重要的,入院并非是为治疗此病,褥疮感染不进行积极有效治疗伤口发绿家属都不知道,(要转院了才说药没有作用一直隐瞒病情)却对患者常年的帕金森倍加重视,2次会诊帕金森说得过去吗?在患者身上挣钱也是费尽心思。该ICU主任据说就是神经内科治帕金森的专家,为何还要找其他神经内科的会诊?]\\\\2、“21日ICU医生请神经内科医生会诊了解是否可以转科,神经内科医生会诊后建议:目前肺部感染仍然存在,继续ICU治疗,并调整了多巴丝肼片的剂量”,既然你委已花费了12个工作日来调查这个复杂或者说是疑难的问题,那么请问这个剂量 是调整到了多少?每天几次每次用量多少?是不是该明确?

作者: lduo    时间: 2018-2-24 22:47
3、“第二次会诊是10月29日ICU医生再次请神经内科会诊了解多巴丝肼片的剂量是否还需要调整,医生会诊后建议:继续基础疾病治疗,在美多芭基础上加用森福罗口服”。\\\至少在10月28日我们就告知了ICU29日患者转院,只是29日下午3点过钟,怕转过去时间上太晚就说是次日即30日上午再办转院,上午去,说没有120车子,于是在中午1点过后又去医院才转的院,该院收据上显示的时间是2点过。请问,在本准备29日转院的当天,“ICU医生再次请神经内科会诊了解多巴丝肼片的剂量是否还需要调整”,下午都 说要转院了当天还在会诊?这是不是太能编了?为了多挣患者36元就这么争分夺秒?看下出院诊疗小结,上面有半个字提到帕金森用药的2次会诊2次药量的变化吗?而且森福罗?(通用名:盐酸普拉克索)在出院的费用明细中好象没有吧?、、、 4\既然争分夺秒地在本要转院的当天加用了森福罗,那你是不是要告知家属以便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按医嘱)继续服用,否则赶着要转院了还着急忙慌地要患者加用森福罗口服(对患者而言)有哪一点意义?未必下家医院会用它?(未必是提前帮下家医院进行诊疗?)如是这样那它在诊疗小结中为什么不注明给下家医院?编谎话还是要合情合理一些
作者: lduo    时间: 2018-2-24 22:56
2018-02-06 20:16:36
    来源: 四川网络广播电视台
据了解,医疗保险领域欺诈骗保问题具体表现在:涉及范围大、利益驱动强、欺诈手法多、社会危害大。从分布上看、、、、、、、。从手段上看,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超量售药、串换药品、虚假售药、虚记多记费用、挂床住院、超医保目录范围使用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材料、串换药械和诊疗项目、虚记多记费用、超医保协议支付标准等违规行为凸显,购销存不符问题尤为严重。
作者: lduo    时间: 2018-2-24 23:03

2018-02-06 20:16:36
    来源: 四川网络广播电视台

四川省人社厅副厅长吴琦表示:“在这里,我要正告那些还在以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为盈利手段的定点医疗机构,那些昧着良心以赚钱为唯一目的的不良医生,那些打一针记一包棉签的记账人员,法网恢恢,你们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在这里,也要鼓励掌握线索、情况的群众积极向当地人社部门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举报定点医院、药店的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
作者: 光明藏    时间: 2018-2-26 09:18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群主屏蔽
作者: 大帅帅    时间: 2018-2-26 09:27
对这些医院恶意隐瞒病情,骗取医保,使患者生命受到引响,应从重从严查处。
作者: lduo    时间: 2018-2-26 21:35
本帖最后由 lduo 于 2018-2-26 21:55 编辑

      卫计委(2018-02-09 16:04:57)“患者第一次     CT检查符合诊疗常规,但第二次    CT检查缺乏依据。 对此,我们已责成医院再次主动与您沟通。同时,切实加强医院管理,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而颇具讽刺的是,在这之前针对第二次的结论还是“
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先后两次开CT检查“,一开始还是在根据病情需要,后一回一句缺乏依据就对弄虚作假的可耻行为一笔而过,黑医不损一丝汗毛。
      那些昧着良心以赚钱为唯一目的的不良医生,那些打一针记一包棉签的记账人员,法网恢恢,你们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由此可见打一针记一包棉签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而在患者一入院据说就被下病危通知,明知第二次 CT检查 对患者没有任何必要,甚而会有死亡风险的情况下,让家属签字,黑医吃钱,风险却 要家属来承担     这不是赤裸裸的欺骗是什么?何等无耻至极!如果患者在当时真有不测,这些黑医也 不会承担任何责任,照旧心安理得享用以患者生命换来的利益,对这种泯灭人性不顾患者生死的龌龊卑劣行径  某委却是麻木不仁的一句“检查缺乏依据,,,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只是不合理而已,没有提到合法与否,那么言下之意这种不顾病人生死恶意欺瞒家属的行为也只是不合理但却是合法的,这个法在哪,我到是很想见识一下?
       如果没有这与生俱来的固有 的偏向性, 没有相关监管方的懒政无为  ,会有 “超八成医疗机构骗取医保基金盈利”这么”高“的“成绩 ”?

。。。

作者: 光明藏    时间: 2018-3-1 15:23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群主屏蔽
作者: lduo    时间: 2018-3-26 22:12
      患者因不能行动由120接送入院、转院即被安上2次院前急救的名目,120接病人时来人测量了血压等指标均正常。质疑其乱收费时,还说测量血压也属于院前急救,家属亲眼所见的都能理直气壮地说瞎话骗人,家属不知情的其它若干还有什么不能做假的?

   床上洗漱及理发64次(2次/日,符合特级护理标准的),而在转院的当天转入医院还说患者身有异味头发结痂,为此还剃光了头发,在这种情况下口腔护理32天96次每日3次,可不可能?而特级护理的口腔护理标准是每日2次,会超过规定标准护理病人,确实能编。

作者: lduo    时间: 2018-3-26 22:18
本帖最后由 lduo 于 2018-3-26 22:23 编辑

口腔护理32天96次每日3次,而特级护理的口腔护理标准是每日2次,随心所欲地做假  居然超过规定标准,太能说谎
               
作者: lduo    时间: 2018-3-26 22:26
下列数据也很能说明问题:

    项目                      6医院32天                       s医院61天

   雾化吸入            291次 (  9.1次/日)       181次(3 次 /日)
   吸痰护理           303次( 9.5 次/日)        165次(2.7 次 /日)

作者: lduo    时间: 2018-3-26 23:19
在治病救人医术上烂,但恰恰在这些项目上,却是超规定标准,超同行业水平
作者: lduo    时间: 2018-3-30 21:55
对于在本要转院的当天还在会诊的露骨谎言,某委拒绝答复,只能理解为对于黑医  的公然弄虚作假已无法自圆其说,但却一心包庇袒护。就是这 样履行自身职责。
作者: lduo    时间: 2018-3-30 22:32
本帖最后由 lduo 于 2018-3-30 22:59 编辑

您反复投诉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的有关问题,我委已对您提出的问题多次进行了回复。、、、”
   "反复投诉”?16年所有投诉  根本 不答复。如果不是反复投诉   会在几次不作边际的回复后才最终作出符合事实的结论?如:本来子虚乌有的“院前急救”   先不理睬,后又说符合物价标准,到了最后才终于说是错的;对于第二次CT的质疑   先也是不理不睬接下来几次又说是病情需要,到了今年才终于承认第二次无依据。、、、如果不是反复投诉你委会对相同的问题作出前后矛盾自打耳光的结论?如果不是反复投诉又哪里知道在本要转院的当天还在会诊找钱的造假 无下限?还好意思说多次回复?不知是该佩服     改正错误的勇气还是该佩服   对投诉人敷衍愚弄的作派?
作者: lduo    时间: 2018-4-23 23:47
    投诉过 几次 的电按摩32天共195次 ,,只承认总共多收4次的费即191次是正确的(6次/日)。本人一直质疑这种频率对于一位病危且高龄患者可不可能?而X委回复的都是“根据病情需要对患者进行每4小时一次的电按摩”。充分说明了通过X委“多次高度重视的调查”191次的 次数是没有记录错误的,是真实存在的,是病人的病情需要。对于一位病危且高龄患者这种不合常理不符合常识的频率,你们深信不疑到底有没有一点常识?如果稍具备一点公正客观的原则,稍微向无关、公正的第三方专业人士请教一下会一直坚称日均6.次电按摩,是“根据病情需要”?我相信XX心中自有结论但是却一味包庇黑心ICU一味愚弄投诉者。
      所幸不能说话没有生命的书籍是唯一能够给我等凡人提供客观信息的,书籍中没有人心叵测没有人性泯灭。 据所查资料:1、中国医药科技大学出版社2017年出版《医疗器械安全知识读本》第174页第一段 按摩早晚各1次即可 / 2、《临床常见疾病护理常规》医院护理工作手册丛书第四军医大学 出版社2017年出版第848页(一)2康复护理(4)按摩每日1--2次/ 3、浙江科技出版社2012年出版《图解按摩健康手册》第41页2、禁忌证 a年老体弱、病重极度虚弱经不起按摩者/ 4、2013年化学工业 出版社2013 年出版 《最简易对症按摩 》“久病、年老体弱身体虚弱经不起轻微手法作用者,应慎用按摩以免造成昏迷休克” 5、其他书籍 在此省略 、、、、、
      由上述资料1、2说明每日按摩1—2次仅针对一般患者,由上述资料3、4可知对于病危者基本上不能用。黑心ICU为了挣黑心钱一天6次按摩能不把病危患者加速推向死亡?。在转院当天S医院的人就说患者有随时死亡的可能,跟这会无关?X委以为可以一手遮天糊弄投诉人包庇黑心ICU可惜工作没做到家,X委应该将这些书籍全部下架包庇行为才天衣无缝。
作者: lduo    时间: 2018-4-24 22:08
https://www.mala.cn/forum.php?mod=image&aid=11585784&size=300x300&key=9aa1a2db6d47e3d0&nocache=yes&type=fixnonehttps://www.mala.cn/forum.php?mod=image&aid=11585780&size=300x300&key=b9ccd537ce20dcd0&nocache=yes&type=fixnonehttps://www.mala.cn/forum.php?mod=image&aid=11585777&size=300x300&key=e46425c6d1363b8f&nocache=yes&type=fixnone

作者: lduo    时间: 2018-4-24 22:22
本帖最后由 lduo 于 2018-4-24 22:44 编辑

    昨天是世界读书日。
   书籍会公平对待我们每一个人。

    在坑蒙谎骗下流卑劣肮脏龌龊阴毒虚伪无耻无畏下,书中的知识不会恃强凌弱媚上欺下口是心非指白为黑扬恶压善。

作者: 光明藏    时间: 2018-5-3 09:27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群主屏蔽
作者: lduo    时间: 2018-5-4 17:42
本帖最后由 lduo 于 2018-5-4 17:50 编辑
lduo 发表于 2018-3-26 22:26
下列数据也很能说明问题:

    项目                      6医院32天                       s医院61天

      据4月份X局回复:【【【雾化吸入有195次在护理记录中不规范,涉及违规金额975元】】】,32天收了291次的费,每天9次多,。
      好含蓄的“不规范”三字!
     雾化吸入的次数每日一般就是三次,多计次数占比总收费次数高达67%,近七成的雾化吸入次数都是弄虚作假得来的,多列支出且是不顾常识的多计支出明明 就是套取社保的一个假得不能再假的手法,一个“不规范”啥事都没有。




作者: 陆地一号    时间: 2018-5-10 10:3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duo    时间: 2018-5-18 21:27
现实就是,黑医为了套取医保,吃患者的救命钱,不顾病患死活,坑蒙骗各种手段用尽,还顶着一个救死扶伤的光环安稳致富,又何须 提高医技、医德来正当得利?自然   倒霉的只有患者。
作者: lduo    时间: 2018-5-23 15:39
      实名制下诈骗电话依然存在。前几天接到一个电话,说因欠费将要停机。电话欠费运营商直接停机还可能有电话通知这么细致的服务?出来行骗连一点基本常识都不顾及,可能也实在是太想骗钱了。
    ICU的黑医不也一样:对其下了病危的患者每天每4个小时每天6次的电按摩,在本要转院的当天还在院内会诊,一般就每天3次的雾化吸入要收9次的费、、、、、、,同样,一点基本常识都不顾及,当然,只要监管方相信就够了。



作者: lduo    时间: 2018-5-24 22:23
本帖最后由 lduo 于 2018-5-24 22:32 编辑



       一般而言,在某些方面的进口药的疗效优于国产药,这----应该是常识。
       一入ICU就给我们说一个什么“美XX”效果好是自费医保不报,既然好不报也得用。之后又说效果不是很好又用了另一个国产药。每天半小时的探视时间,我们哪看得见什么?黑护用手机拍照来看,说在慢慢好转,这之前哪里领教过医骗?自然它说啥是啥。之后说在ICU住久了医保通不过我们转院。转入当天S医院要家属验伤签字,才得以看见伤口,比在家时还多了(只处理了一个伤口居然里面连该有的填充物都没用) 且有一个大伤口表面已发绿,比在家时还严重,这才明白在转院时的救护车上看见的转诊记录上的“培养出  铜绿、、菌”是什么意思。这才知道病人在黑ICU的这一个月竟然是被白白耽误了病情。S医院主管医生说病人随时都有死亡可能,没想到情况如此可怕,不明白住了一个月为何换来的是 这个结果?当时就问我们准备如何治?患者已被贻误一个月,伤口比在家时更恶化,我们当然希望能早一点治好同时又能减少病痛折磨,所以给予治伤的药全用的是进口药(当然也是自费)。
     这个时候才知道治这个是有进口药的。黑医有好歹毒!!!它不会不知道其他医院有进口药,它每天按8次换药来收费,哪里会不知道伤口情形?伤口发绿恶化不告诉家属,治不好就该让病人早点转院,而是以ICU住久了医保通不过的借口让病人出ICU。竟然一直隐瞒伤口情况,隐瞒治不好的事实。为什么,----按常识也知道是为了挣眜心钱,为了吃医保金吃病人的救命钱。




作者: lduo    时间: 2018-5-27 17:57
本帖最后由 lduo 于 2018-5-27 18:03 编辑

        可能档次太低宣传是三甲却
没有进口药(不可能有而不用),其他医院有不告知,不然一个月近十万的收入从哪找?告知其要转院了才说药没效果,一直隐瞒伤口恶化的实情。而市卫计委回复专家的认定”、、采取的清创换药、控制感染等治疗是恰当的”。睁眼说瞎话,这就是监管方的“良心”,换了是你们家里的人,伤口恶化不告知不让转院,会不会说这些歪曲事实的话?在你们眼里普通患者的性命就该被黑医作为其挣黑钱的工具,颠倒是非、信口雌黄的目的无非就是袒护,其实也是对自身懒 政惰政不作为的掩护。


       所谓专家,就是擅长满口有悖常理的谬论,看一下电视上好多专家,打回原形无非就是骗子、托而已。




作者: lduo    时间: 2018-5-30 22:18
本帖最后由 lduo 于 2018-5-30 22:50 编辑

       医德医术不行,但收费在行。
      S医院61天换药5100多元,它32天5300多元。治同样的伤

为啥二者收费的依据会不同?同为三甲为啥执行的收费标准会相差一倍?难道收费标准是各个医院可以随心所欲的?监管方说它符合规定。

     好荒谬、好荒唐,收费少的S医院竟然不符合成都市的医疗收费标准。

   
   




作者: lduo    时间: 2018-6-9 22:41
本帖最后由 lduo 于 2018-6-9 23:26 编辑

药没效还一直隐瞒伤口恶化的实情,若非如此,一个月近十万的收入从哪找?一个月近2万占总收入两成的抗生素从哪来?、、

注射头孢唑肟钠(1.5g)155支,7486.5元
注射用万古霉素(0.5g)日本产67支、注射用万古霉素(0.5g)国产4支共71支,9996.6元
注射夫西地酸(0.125g)56支*39.4/支=2206.4元

三项共计19,689.50元,日均615.30元




作者: lduo    时间: 2018-6-9 23:03

     种种弄虚作假在前,自然有理由怀疑上述真实性,医保局这样回应:第1次答复将另外0相关的回复内容复制粘贴到这个抗生素的答复中,没有一个字与抗生素有关联;第2次回复,“病历与收费清单一致”那就是说不存在问题。

     第1次是完全风马牛不相及的答复,第2次,在明知存在弄虚作假嫌疑的情况下,用医院的病历来证明医院收费,自己证明自己,不荒谬?


作者: lduo    时间: 2018-6-12 23:33
不知结账时的医保审核,对于各项目是如何审查的,尽管医保只承认两笔一千多金额的问题(又岂止这点),如果不是本人,也就只能成为医保金损失白白让黑医吃。,这么多年,成百千万的医保报销,若都是这样玩忽职守,会有多大的黑洞?
作者: lduo    时间: 2018-6-14 22:52
本帖最后由 lduo 于 2018-6-14 23:02 编辑

超八成医疗机构骗取医保基金盈利、、、、、、俗话说得好,一个巴掌拍不响,没有相关部门的一路绿灯、庸政惰政、在其位不谋其政,会取得这么高的“成绩”?而相关部门还是很“谦虚”的,取得这种“成绩”,从来都不会提及自身,更不会自省自查自纠。投诉人指出问题,这些部门反而还不满于“多次投诉”,当然,纵有多大损失,也与其一分钱关系没有。

作者: lduo    时间: 2018-6-17 18:12
在医、患、监管三方关系中,某两方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第三方利益自然被忽视
作者: lduo    时间: 2018-6-21 21:39
本帖最后由 lduo 于 2018-6-21 21:42 编辑

       超八成医疗机构骗取医保基金盈利,被骗取的成百上千万的医保金可以追回,可以罚款,但这里面患者被骗取的资金又有多少?没有提,更不会有任何机构来管。医保局工作人员明确说,乱收个人负担部份他们不管。
      就本人经历的来说,即使它查出了 违规的某个项目是医保和个人共同负担的,黑医收取的患者自付部份医保局根本就不理睬,根本就不会告诉违规部份还有患者负担的金额。老百姓的钱就不是钱,患者的钱就活该被黑医骗。


作者: lduo    时间: 2018-6-27 22:08
自费项目不管,无疑给“那些昧着良心以赚钱为唯一目的的不良医生,那些打一针记一包棉签的记账人员”以明示,可以放胆地违背常理、随心所欲、搜肠刮肚地增加收费项目,即使偶然被发现,百般狡辩,实在难以自圆其说,退了就是,没有任何损失。公众面前,照旧“天使”面目示人。
作者: lduo    时间: 2018-7-9 23:25
      对个人报销,不是这样门槛费就是那样的比例限制,但对于医疗机构,至少本人没看出来有什么限。小到5元一次的项目,大到CT设备的使用,以及每天600多元的抗生素使用,且是两种抗生素同时使用且是不顾老年患者的用量禁忌且是两种同时使用的都还是各自的最高限量,还有,每天常规的3次雾化,可以整出每天9次的假,也一样的医保支付。
   第一可能是责任心缺失,第二可能是无能低能,第三、、第、、?



作者: lduo    时间: 2018-7-18 22:32
玩忽职守散漫庸懒赖浮拖,偏还摆出一副居高临下、高高在上的模样,愚人成瘾,复制粘贴成瘾。对于不同的问题能以一个固定模式、以一不变应万变的姿态答复,好象除了复制粘贴外没有其它能做,真不知道这样的职能部门有何公信力可言。
作者: lduo    时间: 2018-7-23 23:18
本帖最后由 lduo 于 2018-7-23 23:22 编辑

办理情况
处理部门
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核定工单
处理时间
2018-06-06 23:14
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拟派工单(主办:市    局)
处理时间
2018-06-06 23:14
市    局签收工单
处理时间
2018-06-07 09:23
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审核市    局延期申请(通过)
处理时间
2018-06-13 15:30
市    局提交办理结果
处理时间
2018-06-15 13:21
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再次整理工单
处理时间
2018-06-22 15:20
市     局签收工单。
处理时间
2018-06-22 15:37
市     局提交办理结果
处理时间
2018-06-25 11:21

对于问题不作任何针对性答复,居然还要申请延期,而延期答复的结果也只是重复以往不同的问题的答复内容,复制粘贴成瘾,这种愚弄人的东西都能堂而皇之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答复结果,可能这种滥竽充数连政务办都看不下去,于是再次整理工单,重新办理、、、。不管有几个问统统不回答连答复都懒得,还能指望什么?
作者: lduo    时间: 2018-7-25 22:55
本帖最后由 lduo 于 2018-7-25 22:58 编辑

      近日疫苗事件,充分说明了总有 \\\\\   表面上一本正经装模作样人五人六实则衣冠禽兽烂到骨髓无人性。  

     监管部门?德性?还真有体会。高看了,WC!     




作者: lduo    时间: 2018-7-29 23:26
执法却不依法不守法,玩忽职守言行不一欺上愚下,惯于推卸责任,是这些   的标配
作者: lduo    时间: 2018-8-4 19:33
牛皮吹上天也是虚的,假话重复若干就成了真?
作者: lduo    时间: 2018-8-9 22:32
成都推行医保智能审核 是否过度医疗骗保一查便知
http://www.newssc.org】 【2014-12-05 17:30】 【来源:四川新闻网
        轻微感冒了去医院看病,医生不仅让做血液检查,还做CT……这样有过度医疗之嫌的情况,让不少市民深恶痛绝。为审查医院是否有过度医疗,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情况,今年初,成都市开始推行智能辅助审核系统,把所有医保定点医院纳入范围,实现项目付费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的智能审核。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医保局获悉,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目前该系统已基本建成并运行平稳,且初步取得成效。

        现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过
、、、、、、、、、、、、、、、
  而定点医疗机构过度医疗行为普遍存在,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现象时有发生,传统的全面人工逐单审核或不完全的抽样审核已不能适应现状,医疗费用审核监管模式亟待改革。
  试点:大数据监管 无缝隙审核住院费用
  “今年1月起,智能辅助审核系统上线运行。”成都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成都市在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全力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智能辅助审核信息系统建设,市医保局依据医保政策、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卫生部门相关规定和临床诊疗常规、规范配置审核规则,通过智能审核引擎,对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的费用单据进行全面、无缝隙的审核,“对患者的住院费用单据,也能筛查出医院是否违规收费,是否存在过度医疗等问题。”
  据了解,系统实行初审、复审、第三方评审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采用统一的审核标准,对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上传数据进行全面、精准、高效的自动审核。且开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网上复核并可实现双方在线交流。
  审核规则方面,包括有、、、、、、、、、、、、、,实现对成都市医保政策的智能化、数字化处理。
  成效:倒逼医院加强管理 提升医保审核效率
  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医保局获悉,通过近一年的努力,智能辅助审核系统基本建成并平稳运行,取得了初步成效。首先,提高了医疗保险经办管理绩效。通过智能辅助审核信息系统,对海量报销单据进行逐单逐项审核。平均每月审核全部过程所需时间为10个工作日,较之过去对费用实行人工审核,全面提高了工作效率,缩短了审核时间约10天,加快了医疗费用拨付进度,实现了费用的月结月清。
  其次,实现了医保审核监管的精确化、标准化。智能辅助审核信息系统通过全市统一的规则,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结算的医疗费用自动进行审核,统一了全市审核标准和审核流程,实现了阳光审核、公开审核。此外,医保服务行为也更加规范。通过智能辅助审核互动交互平台,将违规情况及原因及时、全面、准确、直观地向医务人员展现,帮助医务人员及时有针对地整改智能辅助审核发现的问题。数据显示,2014年6月,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扣款率为0.47%,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同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扣款率为0.5%,同比下降1.45个百分点。




作者: lduo    时间: 2018-8-13 18:31
    :
关于智能审核有很多关键词:

"
单逐项,全面、无缝隙,全面、精准、高效,初审、复审、第三方评审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对患者的住院费用单据,也能筛查出医院是否违规收费,是否存在过度医疗等..
实现了
审核监管的精确化、标准化“
1月起,系统上线运行。
既然
6月已见成效,那么我们10月底的住院 费用是如何审的?对于病危患者有每天高达6次完全悖于常理的电按摩 ;短短20天之内两次大致全身的CT,看不出过度?;雾化吸入的次数每天9次多 ,多计次数占比总收费次数高达67%,近七成的雾化吸入次数都是在弄虚作假套取社保,审不出来违规?、、、当然不会只此几项、、、那么,说得如此之好的这个已基本建成并运行平稳,且初步取得成效的智能审核系统又是如何审核的?一个病人如此,成千上万的病人又有多少乱收的项目?这个无底洞就该由医保金来填?医保金中相当一部份,是我们上千万的个人辛苦缴纳的,却流向了黑医、、、
作者: lduo    时间: 2018-8-16 22:27
本帖最后由 lduo 于 2018-8-16 23:05 编辑


惊人!超八成医疗机构骗取医保基金盈利
全省各地在这半年内共受检2213家医疗机构,发现1942家有违规行为,违规率超过受检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监控可以精确到每个参保人员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买药的时间、地点、费用等情况、、、
全省各地,没有排除成都市,成都医保这么强有力的审核,仍然有这些行为?、、、


作者: lduo    时间: 2018-8-16 22:31
本帖最后由 lduo 于 2018-8-16 23:10 编辑

成都市已建成三大子系统规范医保行为

来源:成都市府   2016-05-09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随着成都市医保事业快速发展,参保规模、定点机构、待遇支付同步剧增。在此情况下,面对传统人工监管方式可及性差的现实问题,如何建立机制实现医疗费用智能审核?如何实现对医保行为的全方位监控,从而发现并及时稽查骗保等违规行为?针对经办风险的不可控问题如何实现医保经办机构的廉政风险防控,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日前,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近年来成都市长期致力于设计建立包括医保智能辅助审核、实时在线监控、廉政风险防控、参保人员权益保护、社会监督在内的医保治理信息系统。目前已建成医保智能辅助审核、实时在线监控、廉政风险防控三大子系统,并在全市推广应用。

  同时,据了解,下一步将稳步推进参保人员权益保护、社会监督两个子系统的建设及应用,即通过运用移动互联技术,及时推送医保动态信息和医保个人权益记录,获取群众对医保经办机构、定点服务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的质效评价,实现社会监督和个人权益维护智能化。

  审【智能辅助审核】

  12万条审核规则条目 形成医疗费用智能审核基础
  为了避免费用报销中的一些违规情况,医疗费用在进行医保报销时须对其费用进行审核。为建立一个科学、合理和权威的监督和评价机制,针对经办环节的费用审核,我市开发了智能辅助审核子系统。
  “智能辅助审核子系统,依据数字化的审核规则,通过审核引擎可以对医疗费用明细进行智能、高效、全覆盖的审核。”据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系统在审核中可及时、准确筛查出违规情形,并实现实时信息交换和自动扣款,能对医保经办服务核心环节之一的费用审核实现规范化、智能化、高效化管理。
  那么智能辅助审核子系统有着怎样合理设置和审核流程呢?据了解,首先、、、、、、、、、、、、、、、。
  在审核流程上,、、、、、、、。
  “医保审核智能化后,实现了及时、全面、准确、直观地向定点医院反馈医务人员违规情况及原因,支持了定点医院管理者对医务人员进行准确的监管和规范,促进了定点医院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盯【实时在线监控】

  参保人员医疗机构医师等 违规行为全方位监控预警

  实时在线监控子系统由市医保信息服务中心使用。日前,记者在成都市医保信息服务中心看到,实时在线监控子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和医保大数据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服务机构及其医保医生、参保人员进行了全方位实时在线监控。

  实时在线监控子系统实现了对全市1328.46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9011家“两定”机构(其中2221家定点医院、6790家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医保服务医师、22个医保经办机构医保行为的全过程监督。“在这个系统页面上,监控可以精确到每个参保人员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买药的时间、地点、费用等情况。”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整个监控系统,根据不同的监控对象、监控范围,形成了支持实时监控的489项基础数据指标体系,目前已经启用了52项监控分析和在线预警规则。如果有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出现违规行为,在系统页面上就显示相应的颜色进行预警,这也为现场稽核提供了精准靶向。

 、、、、、、、、、、、、、、、、、、、、
  防【医保廉政风险防控】

  8大类44个功能模块 实现医保经办人员全覆盖

  医保廉政风险防控子系统主要是对医保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和廉政风险防控。通过对业务流程及其权限的梳理、优化、改造,对风险岗位和签批重点岗位进行分级授权和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实现医保经办管控的痕迹可查、业务规范、防控有力。
、、、、、、、、、、、、、、、、、、、、、、、

  记者了解到,目前,该系统已建成包括工作人员权限监控、风险岗位廉政监控、签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协议》违约处理廉政风险防控和全力流程图防控、廉政风险防控教育、“三重一大”廉政风险防控等8大类44个功能模块,实现对经办流程、经办环节、风险岗位经办人员的全覆盖,既有效防范了岗位廉政风险,又切实保障了医保基金安全。
作者: lduo    时间: 2018-8-23 15:43
一颗耗子S打坏一锅汤,如果锅里的汤早就没了呢
作者: lduo    时间: 2018-8-28 21:42
         [[智能审核 是否过度医疗骗保一查便知;对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的费用单据进行全面、无缝隙的审核,“对患者的住院费用单据,也能筛查出医院是否违规收费,是否存在过度医疗等问题。]]
      全面、无缝隙、、、 这一千多(又岂止这点)的金额为何就没有被这全面、无缝隙的审核给审出来?
      既然已,实现了阳光审核、公开审核,黑医为何还敢乱收费?还敢将每天最多3次的雾化按9次收费?真不知这所谓的阳光到底照耀了多少?

作者: lduo    时间: 2018-8-31 18:27
     举一反三,推而广之,至少在当年也可能之后相当时间?,无论人工或是智能审核,都有相当的漏洞存在,又有多少漏网之鱼?
    一个67%都在弄虚作假的项目,逐单逐项,全面、无缝隙,精准、高效,初审、复审、第三方评审”都识别不出?却能被没有一点相关基础的人发现,这是不是很荒唐?


                                                            说的总比做的多。


作者: lduo    时间: 2018-9-3 19:22
即使被发现 ,会以各种理由为其遮掩,比如“、、病情需要”,“、、病历与收费清单吻合”来推脱,事后证明是完全不负责任。作出前后矛盾的结论也完全不会表示任何歉意。就是板上钉钉的乱收几倍的项目,也会用“不规范”来  遮丑、、、
这种德性,阳光?就可想而知了


作者: Happys.    时间: 2018-9-5 14:18
让更多的人看到
作者: lduo    时间: 2018-9-12 16:24
     而且,理直气壮、大言不惭地说,这基金不可能百分之百地监管到位,这种不上台面的话在自我宣扬的时候为什么不广而告之?
     世上没有绝对之事。所以就可以有充分理由给自身的玩忽职守或利益输送?找一个最好的注脚,给“积极”怠工不履行职责一个最好的解释,给懒散庸浮拖一个最好 的借口。    真的,平日里究竟作了多少可能?     10%?5%?外人真看不见.,而有目共睹的是,那80%的“政绩”。


作者: lduo    时间: 2018-9-15 00:06
以下内容来源:大众点评网





成都医疗健康 >                综合医院 >            成华区 >            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 >                所有点评     

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的点评                            








关于大众点评| 诚信公约|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推广服务| 媒体报道| 人才招聘| [url=]最新咨询[/url]| 站务论坛| 联系我们| 开发者| 聚宝盆餐饮开放平台







作者: lduo    时间: 2018-9-19 22:10
      一样的套路,如出一辙...为了赚黑心钱,不顾患者死活,恶意隐瞒病情欺瞒家属。住院期间,
家属竟然
不知道下了病危,不知道出院诊断上的“培养出、、菌”是什么意思,直到进了新的医院,才知花了近十万住了一个月院的病人随时都可能死亡,身上的伤口比在家时还糟。明明知道其他医院有更好的技术和进口药,不告诉,治不好不让我们早点转院,技术烂心更烂,最后是说住久了医保局通不过让我们找医院,自始自终(从入院到告知转院期间)都没有提到伤口在变绿、药没效的事实。整整32天,让这些黑医护给白白耽误。

     一入院就下了病危,如果当时真是病危,还可能进行
每天
6次的电按摩、每天9次的雾化吸入?还可能躺上一个月?还可能不对关键病症治疗,反而对并不影响性命 的问题三番五次地院内会诊?为了骗医保,下个病危,住上ICU就可以各种手段用上,各种明目用上,不顾病人死活,导致“随时都可能死亡”的结局。

     还假惺惺地说在ICU外也要找人看护,是啊,自己找的看护肯定没有ICU内的人专业。是的,住在其中,每天仅半小时的探视时间,如果在一般病房,家属在旁,每天6次的电按摩每天
9次的雾化吸入每天8次的各种换药(天天换药,伤口恶化都不告知家属)等等等等、、、又怎么实现得了?又怎么挣得了那么多的黑心钱?




作者: lduo    时间: 2018-9-21 23:37
这些年,享用着以牺牲患者性命而来的黑钱     裹着一身白皮的黑医护

双节即至,唯祝一路好走
作者: lduo    时间: 2018-9-26 23:27
本帖最后由 lduo 于 2018-9-26 23:30 编辑

真是他妈的亲生,这gui(这个字读几声,大家请随意)儿子干了坏事自然要给它擦;
gui儿害了人骗够了医保,照样是大爷



作者: lduo    时间: 2018-9-28 22:13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0-1 18:03

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而黑医使用的药没有作用、导致伤口更深程度的溃烂却一直不告知家属
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别的医院有疗效好的进口药,它不用也不告知,导致病情进一步恶化,给后续治疗增加难度最终不可逆转。
而他妈的一句“沟通不足”就当啥事都没发生蛇鼠一窝。


作者: 名字什么的    时间: 2018-10-4 20:44
哎,走哪都有这样的事情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0-12 16:37
本帖最后由 lduo 于 2018-10-12 16:42 编辑

都说ICU是争分夺秒治病救人的地方。而这里却是用来敛财的,是置患者生死不顾、争分夺秒抢劫病人钱财的所在。没有他妈的卫X委存心袒护,黑医哪来的肆意妄为的底气。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0-17 18:01
窥一斑而知全豹,,不花一分钱,就可以看一出荒谬戏,就可看到天生的存心袒护


    收费清单上195次的电按摩收费共计1950元(住院期间家属不知道有这些电按摩),将此事(还有其它事项)反映 给成都市卫X委,该委对于一个病危高龄患者一天平均6次还多的按摩次数是否合情合理并不调查而是采用黑医的说词答复说“根据病情需要给予患者每天6次的电按摩”,即使这样完全 按住院时间来算,也多 了三次,,在本人反复几次的追问下,卫X委、医院才不得不承认多收了三次的费用(好象连基本算术都不过关)。

      今年 看到了下列资料:1、中国医药科技大学出版社2017年出版《医疗器械安全知识读本》第174页第一段  按摩早晚各1次即可    /  2、《临床常见疾病护理常规》医院护理工作手册丛书第四军医大学 出版社2017年出版第848页(一)2康复护理(4)按摩每日1--2次/   3、浙江科技出版社2012年出版《图解按摩健康手册》第41页2、禁忌证  a年老体弱、病重极度虚弱经不起按摩者/  4、2013年化学工业  出版社2013 年出版 《最简易对症按摩 》“久病、年老体弱身体虚弱经不起轻微手法作用者,应慎用按摩以免造成昏迷休克”    5、其他书籍  在此省略  、、、  由此可见上述资料1、2说明每日按摩1—2次仅针对一般患者,由上述资料3、4可知对于病危者基本上不能用。

     再次将上述依据反映给卫X委,该委不理,、、说他不懂,,,这些书的内容不是法律规定,这种答复荒不荒唐?

   

     正常人一日三餐,法律也并未规定。当妈不容易,就这智商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0-19 17:53
      确实,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花一分钱看了无耻而拙劣的戏码又哪能不付出代价。
感受的是无赖下作的表演,“收获”的是一堆令人作呕的恶心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0-24 18:28
XXXXX X            ?
那就再来一出表演好了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0-26 22:20
       当时住院期间,某医生不知是无意还是有心,说了一句  其主任是治疗帕金森方面的专家。是这方面专家又怎样?当时我们对这句话并未在意更没放在心上,因为父亲进这个ICU的病因并非是缘于这个多年的慢性病。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0-26 22:21
、、后来收费清单中居然有三个院内会诊 的收费。    现在看来这话更可能是  听者无意而说者有心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1-1 18:55
本帖最后由 lduo 于 2018-11-1 18:56 编辑

院内会诊  的项目内涵;    因病情需要在医院内进行的科室间的医疗、护理会诊。
而这里,它治不好、药没效的性命攸关的病反而是不需要,而无关紧要的慢性病的会诊却成了病情需要。想来钱,随便安点儿名目就行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1-4 17:34
32天三次院内会诊,其中神经内科就占两次且分为神内A、神内B,这种对病人的主要病情完全无关的会诊,本人向市卫x委进行了投诉,于是该委开启了挤牙膏式表演: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1-4 17:57
    第一回
”、、、、、,真正危害生命的是肺部及褥疮感染, 且该ICU主任据说就是神经内科治帕xx的专家,还有必要找其他科室(神内扯得上关系的只有患者的帕xx为何还要分神内A\B)会诊? "
答复:“接到您反映的有关问题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 因患者合并帕xx病、xxxx骨折,故分别请院内神经内科(两次)、骨科会诊(一次)协助诊治。、、、”

美其名曰高度重视的调查答复就是一句废话,不过是将ICU的说辞重复一遍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1-19 22:44
没有诉求人愿意听废话,于是有了第二次
:1、尽管我们当时并不知有病危通知,但下病危跟帕XX、右XX部骨折有关系吗,帕XX已多年,骨折专科医院已照片需要进行会诊吗?会诊后对这两种病的治疗没采取新措施治疗手段前后没任何变化。会诊的作用体现在哪?2、该ICU主任据说就是神经内科治帕的专家,还有必要找其他神经内科的会诊?而危及生命的另一项褥疮感染一个月不用进口药伤口发绿一直隐瞒不告知详情耽误病人的治疗这是对一个病危患者应有的治疗吗?自己都是专家了还怕诊断不好还要重新去请其他科室的来会诊?此人就这么看重 这个帕XX、?一方面对危及生命的褥疮感染不进行积极有效治疗另一方面却对患者常年的帕XX倍加重视,这说得过去吗?3、且神内扯得上关系的只有帕XX为何还要分神内A\B,该院不可能A也治疗帕金森B也治疗帕金森,为何要分A和B来收费?
答复:关于神经内科分A/B的问题,该院神经内科有两个病区,分别为A区和B区。若您对医院的诊疗存在异议,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再次建议您:一是与医院协商、、、、、、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1-19 23:00

基本上又是废话,对投诉的实质问题根本不予理睬。但废话中也不难看出,此I地对帕XX倍加“重视”,一种病两个病区治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1-23 16:28
前两次都以废话回复,第三次
:1、你们回复“该院神经内科有两个病区,分别为A区和B区”,请问A区和B区都看帕XX吗?该收2次费吗?2、“帕 XX已多年,骨折专科医院已照片需要进行会诊吗?会诊后对这两种病的治疗没采取新措施治疗手段前后没任何变化。会诊的作用体现在哪。”你们不回复。3、(暂略) 这些都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还记得我曾多次反映的最终认定为没有的所谓”院前急救”吗,你们开始居然回复我说“符合物价的收费规定”,请问你们当时是如何调查的?
回复: 接到    XX 投诉“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的投诉件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如下:  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神经内科分A病区和B病区,都诊治帕金森。患者第一次会诊是 2014年10月21日ICU医生请神经内科医生会诊了解是否可以转科,神经内科医生会诊后建议:目前肺部感染仍然存在,继续ICU治疗,并调整了多巴丝肼片的剂量,当时该医生在A区值班。第二次会诊是2014年10月29日ICU医生再次请神经内科会诊了解多巴丝肼片的剂量是否还需要调整,医生会诊后建议:继续基础疾病治疗,在美多芭基础上加用森福罗口服,当时该医生在B区值班。神经内科同一个医生对该患者进行了两次会诊故收取两次费用。               若您对医院的诊疗存在异议,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再次建议您:一是与医院协商解决;二是可向      ;三是还可向      提起诉讼  。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1-23 16:36
真的,我等平民在反映问题的时候,必须具备十分努力和十二分耐心。
同一投诉在历经三次时,这监管部门才能将问题稍稍答复到最初的问点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1-23 17:17
本帖最后由 lduo 于 2018-11-23 17:20 编辑

     据成都12345网络理政平台————市卫X委 职能职责
     、、、、、、、、、
“5、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机构执行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监督管理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负责无偿献血日常管理工作。”

而本人所感受到的这市卫X委 的职能似乎始终只有这一个:我们建议你1、2、3、#我们再次建议您1,2,3,#。在你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你不管,统统是让人向法院 起诉一类的建议,你这个部门是不是该撤销了呢?或者将这第5条职能职责直接删除,就永远都没有你委的职责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1-25 19:15
     就院内会诊“该ICU主任据说就是神经内科治帕的专家,还有必要找其他神经内科的会诊?”这个问题本人前后问了二次,该委都不回应说明了什么?又在刻意回避什么?
    第三次投诉,本人没有再次深究“该ICU主任据说就是神经内科治帕的专家,还有必要找其他神经内科的会诊?”这个前两次都拒不回应的问题。不知是不是 没了这个因素,终于、终于,该委对第三次投诉进行了稍稍切题的答复,而这个调查后的答复不过是医院的一面之词,但若是客观事实,即使一面之词也无妨。那么如若是事实,为何在第一次第二次都不回复?不知道是这医院头两次没有准备好说词还是作为政府部门的懒散拖的习惯性?转述一个早已存在的客观实情,用得着要历经三次反复?而且就 这第三次的问题投诉,X委用了多少时间?如下:
市卫生局签收工单。处理时间2018-01-02 10:28
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审核市卫生局延期申请(通过)处理时间2018-01-08 09:22
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审核市卫生局延期申请(通过)处理时间2018-01-15 09:27
市卫生局提交办理结果处理时间2018-01-18 11:15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1-25 19:28
关于院内会诊之前已经投诉了两次,x委也经办了两次,到了第三次,还得从头再来,用时总共12个工作日,而网络理政平台写信须知(四)市民来信反映的问题,承办单位回复时限一般问题5个工作日,复杂问题10个工作日,疑难问题15个工作日
这个基本问题在这个以  
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机构执行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     的政策、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           为职责的部门手中生生整成了疑难问题。一个小问题  前后三次投诉终于有了一个看上去较为切题的答复,三次答复总计历时20个工作日,这 ----是不是有点“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芭半遮面”的味道?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1-27 22:31
当时某医生说“该ICU主任是神经内科治帕 xx    的专家”,这颇有点近水楼台之意。俗话说“近水楼台先得月”,“肥水不流外人田”。而根据X委“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的结论表明,这个ICU却是极其“无私”“忘我”,所作所 为显示的却是:近水楼台不得月,肥水偏流外人田;这一反常态之举,又是一种怎样的“境界”?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2-4 22:13
好笑,一个危重病患者的非主要的慢性病症,值得如此关注。ICU,是一家医院中综合性极强的地方。堂堂一个ICU主任,应该是”通晓各科专业和基础理论知识,具有卓越的管理能力,丰富的处理危重患者的经验“,主治医师也”必须备有多专业学科的知识,独立而全面地处理各科危重患者的能力“。而这个所谓主任,和主治医师,天天都能接触到患者,(这个ICU当时也最多就12个床位有时也并 不饱和并且也不是所有的患者都患有这个ICU最为关注最为重视的帕 xx)危害性命的病治不好却极尽隐瞒,若某人真的是出于对患者的极度关心,极想对这个非主要病症进行治疗,稍稍、顺便利用一点点时间就可,、、、,反而,非要舍近求远要另外的对患者情况事先并不清楚的外科室的人,要一个脚痛医脚,头痛医头的专科人员来,要向TA介绍这20多天的用量、非要TA来告诉 这些ICU的专业人员,”患者的肺部感染仍然存在基础疾病需要在ICU继续治疗“?这些ICU的专业人员都是木头什么都不懂?为了平白无故白得一点钱,连面上的皮都不要了,也真豁得了这张脸,当然——本身就不要脸。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2-4 22:47
好笑,ICU中的患者,病情是否好转是转其它科室还是继续在此治疗,这种专业判断ICU中的专业人员却自己判断不了(处理危重患者的能力就更可想而知 ),  非得要另外的科室来人来说患者基础疾病未好还需要在ICU继续治疗,这混帐地方,不害人才怪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2-9 18:58
特级(特别)护理之定义“含24小时设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测量生命体征,记特护记录,进行护理评估,制定护理计划,作好各种管道与一般性生活护理”。
特级护理的收费按每小时计费,一秒钟都会不少。“24小时设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是怎么做的?“严密观察”会看不见伤口变绿?每天换药看不见伤口恶化?故意隐瞒,只认钱的东西!“严密观察病情”的ICU的“专业人士"们,患者肺部感染是否好转是否可以不再留ICU继续治疗你们一点不清楚?还得费心劳力地一天到A区、又一天到B区去找一个并不尽“严密观察病情”义务的外科室人员来告诉这些该尽责的东西,“患者仍然存在基础疾病需要在ICU继续治疗”。本应是与死神争分夺秒抢救患者生命的ICU,就是这样的素质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2-9 19:03
当然, 这第一次会诊究竟是真人还是就在病历上划上几笔只有天知,当然黑医也心知肚明。那么这个调查出的“并调整了多巴丝肼片的剂量”为什么又不告诉家属?如果真是想只做事不“留名”、不想说的话,那还收什么钱呢?
作者: 农村记者    时间: 2018-12-10 10:55
lduo 发表于 2018-12-9 19:03
当然, 这第一次会诊究竟是真人还是就在病历上划上几笔只有天知,当然黑医也心知肚明。那么这个调查出的“ ...

你说的具体是哪家医院如此坑人?能私下回复一下吗?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2-12 19:40
本帖最后由 lduo 于 2018-12-12 19:42 编辑
农村记者 发表于 2018-12-10 10:55
你说的具体是哪家医院如此坑人?能私下回复一下吗?

谢谢关注。

坑人医院:成都市第6人民医院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2-12 19:44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这句话用在这里,有些糟蹋这本为励志的古语。但  “专业人士”们又何尝不知  积少成多、聚沙成塔?

金额不够,想方设法凑。           于是,出现了第二次显得有些诡异的会诊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2-17 19:37
对于三次会诊,市卫x委答复 为: "经专家讨论认为:患者既往有帕xx病、xx骨折,因涉及专科问题,按照专科专治原则,请神经内科和骨科会诊是必要的。"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2-17 19:45
本帖最后由 lduo 于 2018-12-17 19:51 编辑

      但是,卫x委和这个医院是否给专家们介绍了这个前提?即:患者的基础疾病根本没有好转,伤口不断恶化危及性命,?如果专家知道 这一事实还会作出什么“专科专治的必要”结论来吗?
    专家了解患者一入ICU就下了病危通知?了解肺部感染和褥疮才是导致患者病情危重的主因?了解ICU对褥疮感染不进行积极有效治疗反而比入院时还更严重伤口发绿既不告知家属也不请外院有经验的人士来进行救治的无耻?在性命不保的情况下还配谈啥子“专科专治”?
     我想,任何病人在主要病情能得以及时有效治疗的前提下是不会拒绝对其它非主要病症再加以诊治的,锦上添花又有何不可?,但,“锦”本身都不存在,这个“花”又从何而来?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2-19 22:19

回复: “第二次会诊是2014年10月29日ICU医生再次请神经内科会诊了解多巴丝肼片的剂量是否还需要调整,医生会诊后建议:继续基础疾病治疗,在美多芭基础上加用森福罗口服,、、、”。

字里行间,全是谎言。那就来扒一扒“专业人士”们的画皮,也算是迎迎新年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2-20 21:52
第一  、   当看到“第二次会诊是2014年10月29日”,只能用“惊诧'来形容,所以本人特意告知卫X委,千万不要说这个日期弄错了。当时至少提前一、两天{也即是这个时候才告诉我们治疮的药没作用}就告知了29日下午转院,下午即将转院,当天(上午?中午?)还在争分夺秒会诊,可能不?而且这个多年的慢性病还没有达到不在当天立即诊治病情就会加重的地步,当天会诊,可能吗?伤口恶化一直拖着不告知也不采取有效措施医治,就凭这个无人性的德性,反而还会如此抓紧时间为患者诊治?可不可能?、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2-23 18:03
本帖最后由 lduo 于 2018-12-23 18:06 编辑

二,       "2014年10月29日ICU医生再次请神经内科会诊了解多巴丝肼片的剂量是否还需要调整,医生会诊后建议:继续基础疾病治疗、、、、”,由此 看来,这个表面上、名义上的会诊人在第一次会诊之后似乎忘了还有自己什么事,
还有几个小时就转院了,被突然之间变得有心的ICU的专业人士又请了来,,“剂量是否还需要调整、继续基础疾病治疗”,几个小时后就离开医院,这些,还与这ICU有一分钱关系吗如此劳神费力?

非同一般、不同寻常。一个月近十万的一笔大单到手,是该筹划各色X等如何论“功”行赏了,还能有心思站好最后一班岗,市卫X委是不是该给个表彰?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2-24 18:51
第三、
29日下午到了ICU,怕转院过去时间上太晚就临时说次日(即30日)上午再来转院,既然劳神费力地进行了会诊,仅仅几个小时的间隔,该不会忘记将会诊情况告诉最最关心病情的家属吧?但,家属并不知晓就如同住了一个月的院不知入院当天被“专业人士”下了病危一样的全然不知。若不是因为几次投诉卫X委在第三次的回复,还不知有当天会诊一说。既然既不看时间也不管地点的卫X委的专家也说了会诊必要,,既然真是从患者病情 出发的会诊,会忘了告知家属?而且ICU中10个床位的病人也不是都这个病症,都排着号等着会诊,若属于此偶尔忘记告知尚属情有可原,但显而易见,不是。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2-24 18:56
不过毕竟当天下午没走成,万一“专业人士”们是在29日下午探视时间之后至24时这一期间做的呢,毕竟这几个小时还没有超过29日的时间范围,那岂不是“冤枉”了“专业人士”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2-26 19:30
本帖最后由 lduo 于 2018-12-26 19:32 编辑

那么第四:
既然“专业人士”是如此“敬业”又既然专家说会诊有“必要”,那第二天(即10月30日)总该不会忘了告诉头天会诊一事吧?

30日这天大概10点过到的医院,结果头天说好的转院,安排 转送病人的120车子却是xuan去急诊科联系。在那个时候,这个影帝级的X物可一个字都未向家属提及29日 会诊之事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2-26 23:51
      尽管看见医院里至少停放了两辆印有120字样的救护车,但急诊科的说没有车,现在联系了要下午上班时间再来。如果当时有人打120,120指挥平台根据就近原则让这医院的车
出动,是 不是也要说没有车?当然,这就是信息不对称的两方,说什么家属只能听,毕竟到了11点过到了午饭时间..、、想想最多就是下午再多跑一趟医院,关系不大。

    然而,,,真相总是被恶意欺瞒的。表面上看上去一个简单平静的转院,暗藏了多少不可告人的东西?其实一直被蒙在鼓里的家属并不知道真实情况,并不知道在那一天的下午,也就是影帝同急诊科不紧不慢不慌不忙说下午再送病人的仅仅4、5个小时之后,在新的医院里,会听到“患者随时有可能死亡”的令人难以接受的警告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2-27 23:24
光环之地表象之下的人心叵测、人面兽心、人心险恶、人性歹毒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2-28 22:58
其时,一段时间内对于该院急诊科(120)的印象已止于30日转院这天。
16年翻看当时的住院清单,才发现急诊科接、送病人除收取出诊费、诊查费之外还收取了两次属于“院前急救”(对于突发病况的紧急抢救)的费用,家属陪同经历了的表面上看上去一般的转院过程,都可以被安上紧急抢救的名目(已退费),那每天只有半小时探视时间的ICU想安啥名目也就可想而知了
作者: lduo    时间: 2018-12-31 17:34
本帖最后由 lduo 于 2018-12-31 17:39 编辑

继续扒皮
第五:30日 下午转院,1点过到的ICU,一护士提前把父亲的日常用品先拿给我们,当时既没告诉29日会了诊,也未说加用了森福罗,更没说其拿出的这些东西里有这个药以及该药的医嘱用量了、、、

那么,在美XX基础上加用的森福罗在哪?医骗?!               哦,自然,今年才即兴编造加用的药,当年又如何拿得出?
作者: lduo    时间: 2019-1-2 22:16
相对应于第五没有药给家属,
第六:在若干页的收费明细清单上也没有这个加用的森福罗的计价收费
作者: lduo    时间: 2019-1-3 22:34
以这一窝子的德性忘记收费的可能性几乎为零。1、这窝子找钱捞钱钱就是命,把自身的命都忘了不合它的逻辑和本性
2、从清单上那些鸡零狗碎的若干项1、2、4次不等的各种补充(30日)收费次数可见,至少在29日的某时已经开始对相关费用进行扎账,29日当天的“会诊”岂有忘记之理?3、这一窝子分工明确,有迎客的,磨刀的,舞枪弄棒的,当然也有记录、复核、审核的,一干x等,分工明确,协作有序,又岂会忘掉收费这一最最重要之步骤?

作者: lduo    时间: 2019-1-6 22:41
第七,既然市卫x委答复经专家讨论会诊是必要的,那么转院这天,为啥家属手里长达26行的出院诊疗小结中没有一个字涉及三次院内会诊二次药量变化一项药物增加?着急忙慌地会了诊又为啥不在小结中告知下一家医院的同行(阴阳处方阴阳病历未必这个诊疗小结也是阴阳的?未必给家属和给下一家医院的两份小结不一样?)?

经专家讨论会诊是必要的,一个月的诊疗小结中却一字不提,声称的必要性又体现在哪?做假没做全套,砖家的必要性就是一个p。



作者: lduo    时间: 2019-1-10 16:07
      暂且认为市卫x委答复的“经专家讨论会诊是必要的”是如实原话,那么由此可见所谓专家德性。如果仅仅具有某一专业领域方面的专长,却连最起码的良知、最基本的责任感、最不可或缺 的公平公正都不具备,枉称专家。

            而且,由以上“必要性”事例,还真没看出其专业性何在




欢迎光临 麻辣社区 (https://www.mala.c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