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标题: 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关于《肇事者撞人后蛮横不管...》一贴的回复 [打印本页]

作者: gxlkdd    时间: 2014-6-14 09:48
标题: 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关于《肇事者撞人后蛮横不管...》一贴的回复
网友aaaa5468203你好:
你于 2014-6-13 15:13发表的帖子《肇事者撞人后蛮横不管,伤者又无钱医治,请问交警有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吗?》我们已经知晓,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事情经过:2014年5月28日20时55分,我大队接到报警称后河桥红绿灯处一小车与一电瓶车发生碰撞,电瓶车驾驶员受伤。接到报警后,我大队民警立即赴现场进行勘察。经调查,2014年5月28日20时50分许,李某驾驶川YH3211号小车从宕梁街心花园逆行向巴州区后河桥方向行驶,行至后河桥红绿灯路口时,遇卢某骑电瓶车搭乘王某从汽配街逆行向中杨大道行驶,两车相撞,造成卢某与王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当晚,我大队民警到医院查看了病人病情并告知双方均有义务垫付医疗费用。
关于你提到的医疗费用垫付问题,我大队民警组织了双方进行了协商,机动车驾驶员已经垫付1.1万元,机动车保险公司垫付了交强险8000元,电瓶车驾驶员垫付了1.6万元。
近期,电瓶车驾驶员提出机动车驾驶员未继续支付医疗费用的问题。6月13日上午,伤者亲属来我大队找到办案民警,民警当面与机动车驾驶员积极进行了联系,机动车驾驶员称目前正在外地筹医疗费用,最近几天将返回巴中。同时,我大队民警也与机动车保险公司积极协调医疗费用的垫付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民警主要职责如下:
(1)及时处理交通事故现场;
(2)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3)对相关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4)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相应的调解。
就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规定,我大队制作了专题宣传片已于6月6日和7日晚在巴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进行了播出,并在我大队办公区域也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宣传,感谢你与各位网友对我单位工作的支持、理解与监督。

作者: 向阳天    时间: 2014-6-14 10:05
不守交通法规的人都该着,算自已倒霉
作者: 河边一杨柳    时间: 2014-6-14 10:10
老百姓都应该学点法律知识,特别是骑摩托车,电马儿这些人。按照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的一方应自己垫付医疗费用,让后根据交警责任判定向对方索赔或者自行承担。或者找责任方的保险公司也可以。我觉得小车不用垫付任何费用。
作者: wdam7151    时间: 2014-6-14 12:58
路过
作者: 世上哪有真情在    时间: 2014-6-14 13:23
嗯, 电动车载人已经属于违反交通规则,再说虽然是小车的全责,但是这部分的医药费用也应该是保险公司承担!  为何会对驾驶员苦苦相逼呢?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14-6-14 14:42
电瓶车真是讨厌,几次我走路都差点把我撞了,求规矩都不懂在街头乱跑
作者: 花园庄主    时间: 2014-6-14 16:42
现在的电瓶车、摩托车满街乱窜,交警为何不规范他们?现在就是有理无理,发生了事故都是小车赔钱,哎。
作者: wudeping    时间: 2014-6-14 18:34
:dizzy::dizzy::dizzy:
作者: 511566    时间: 2014-6-14 19:19
现在交通是有些混乱,但穷人上班也很不容易啊,买不起轿车哦
作者: ★巴中耍娃★    时间: 2014-6-14 19:32
电瓶车现在是城区一大危险,一旦出了事故就是小车的责任,车难开哟
作者: 好人好梦2012    时间: 2014-6-14 20:54
楼上的这位你们为什么不问问非机动车道在那里。 根本就没有非机动车的道路,是无路可走。。 机动车驾驶员是通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还乱开甚至逆行就应该负全部责任。。
作者: 紫外线789    时间: 2014-6-14 21:50
既然都保险了,双方在拿不出钱就医的情况下,是不是由保险公司先垫付呢;;;;;;;

  建议今后所有交通事故的医药费用都先有保险公司先垫付,免得找这找那的;;;;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14-6-14 22:35
见怪不怪了  现在没钱没权的人哪有人会主持公道哦,身边的听过见过多了去了  不塞钱  不找关系  哪有替人解决问题的人哦
作者: 我是一个巴中人    时间: 2014-6-14 23:19
特勤大队的领导们应该暗访一下你们的警官办事的态度和老百姓的意见!设立一个意见箱,看看有多少百姓对你们的工作作风和态度满意!
作者: aaaa5468203    时间: 2014-6-14 23:32
机动车驾驶员都应学过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的还故意逆行,撞人后至少先交钱积极治病,不是买了保险就可以什么不用管 ,在大街上随意行驶  ,出了事故态度嚣张反正 一切找保险公司 ,罗警官如果当时处理好这事就不存在人家孩子老是催费停药影响治疗,责任认定也不划分  就拖起,还放司机出去躲  领导说的 交警职责那几条他如果都做到了  也就不会说这些试图掩盖真相的话了, 确实现在普通人民的生命、安全在一些权贵人的眼里什么都不是,因为你们身边亲人出了类似事,处理事情肯定会不一样。但还是希望上级有关部门能够了解实情  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给人民群众一个合理答复,仅此而已。
作者: 红头锅盖    时间: 2014-6-14 23:44
个人意见:
   小车如果是全责,垫付医药费是出于人道主义。 而正真的事故处理,是由交警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书,由保险公司承担。
   如果双方有争议,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所以,这个帖子没多大的争议和意义。
   如果自己的关系硬,就靠关系让对方赔钱。故,发帖没意思
   如果自己关系差,找法院。故,发帖没意思
作者: 拜拜啦锅锅    时间: 2014-6-15 00:04
:L:L:L:L:L
作者: 禽兽医官    时间: 2014-6-15 09:06
:lol:lol
作者: wudeping    时间: 2014-6-15 09:23
穷人上班也很不容易啊:dizzy:
作者: scbz147    时间: 2014-6-15 09:56
:@希望上级给受害者伸张正义 严惩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 以免更多无视交通法规的人觉得撞了人是这么容易解决的事  开车就更大胆触犯法则了
作者: scbz147    时间: 2014-6-15 10:04
我是一个巴中人 发表于 2014-6-14 23:19
特勤大队的领导们应该暗访一下你们的警官办事的态度和老百姓的意见!设立一个意见箱,看看有多少百姓对你们 ...

就是应该这样,怕的意见书也到不了上级领导手中
作者: XIAO巪    时间: 2014-6-15 11:24
:@上级要严查此事
作者: 独善其身2    时间: 2014-6-15 11:36

不守交通法规的人都合该,算自已倒霉
作者: 巴中经济师    时间: 2014-6-15 12:02
两逆行,惨哟。

作者: ★巴中耍娃★    时间: 2014-6-30 14:05

逢贴必顶
作者: jjdc    时间: 2014-6-30 15:23
看了交警的回复,并不像楼主所说的不管哦。
作者: 07世界杯    时间: 2014-6-30 15:53
单位回复,请先到社区认证。
作者: 为何要去做小三    时间: 2014-9-1 12:07
:@:@确实 气愤




欢迎光临 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https://www.mala.c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