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标题: 成都园林拆迁下的“名花劫” [打印本页]

作者: 我爱花木    时间: 2008-4-6 10:12
标题: 成都园林拆迁下的“名花劫”

                                                                            成都园林拆迁下的“名花劫” 
                                              -------------------------------------------------------------------------------- 
  

        在没有看到相关合法征地手续、没有得到协议补偿的情况下,黄明中承包租用土地上的银杏、金桂、天竺桂、紫薇等数千株名贵花木就被完全毁坏掉了。
        7个多月过去了,当初的承包地上一座综合楼已经拔地而起,他却依然为自己被毁的花木四处奔走,索赔无门。
       究竟是谁要了名贵花木的命?又该谁为花木之死负责?黄明中像皮球一样从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政府、万春镇卫生院、再到征用土地的开发商,被踢了数个来回,依然难以得到答案。 
花木之死

       2007年5月24日上午,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七里村二社,黄明中的花木园里,来了一群村民,他们带着砍刀,强行砍伐了180余株大桂花、天竺桂、紫薇等名贵植物,还毁坏了他建在园中的数间房屋。为了拍下这一行径,花木园中的员工拿出了自己的摄像机,结果,也被抢夺毁坏。一次性造成损失达33万元之多。当地派出所民警出面干预才制止了******的进一步发展。
       据说,这些人就是七里村二社的村民。究竟是什么原因引发了村民的集体行动?
       万春镇党政办的蔡主任事后解释说:“郫县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黄明中个人注册的公司)租用七里村二社的土地培植花木,这宗地要用于修建万春镇中心卫生院。2007年4月下旬就叫企业搬迁,根据温江区政府2002年72号文件规定,花木园林的搬迁费是3000元~6000元/亩,但是,企业提出要近10万元/亩。又不是买他的花木,只是搬迁费,哪有那么高嘛?企业不搬迁,村民就不能办理社保,所以就有了这场******。”
       而据知情者透露,当时去实施“暴力”行为的村民,每人得到了100元的工资,并不是自发的行为,而是受人雇佣。村民的行为和“要社保”究竟有怎样的关系?没有人可以说清楚。
       2007年7月17日,万春镇将该园林公司的10亩苗圃用近3米高的围墙强行圈了起来。从此,黄明中和自己的员工就再也无法进入自己的花木园。
       9月10日,里边所剩的近7000株名贵花木被全部毁掉。

                                                                                         索赔无门

       2007年11月13日下午,万春镇政府副镇长鄢光中,在对介入该案件的北京泽天律师事务所的郭京克律师的谈话中,公开承认,具体实施这次园林拆迁任务的单位就是万春镇政府。
       而在实施整个拆迁的过程中,万春镇政府并没有向当事人出示过相关合法手续。鄢光中解释:“正确的拆迁主体是国土局,实施的是镇政府,所有的相关手续在卫生局,我们没有。”
       花木已死,责任难究,黄明中究竟该向谁索赔?他是不是在漫天要价?
       黄明中说,公司是2001年9月4日与万春镇七里村签订的《土地转包承包协议》,租了23.33亩土地用于栽植花木。当时,镇、村、社都在协议上盖了章,村民也签字同意,协议上约定承包期为15年,即从2001年9月4日起至2016年9月4日终止。在承包期间,甲方(万春镇七里村)若要终止合同,应该提前6个月通知乙方(郫县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若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此地,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服从国家建设的需要,苗木搬迁、移栽按照国家园林有关计费条例的规定执行。这次,只给了一个月就让搬迁,也没有出示过相关征地手续。
       他说,公司是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手册里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中规定的花木起挖、包扎、栽植等环节人工费标准计算苗木搬迁、移栽费,并没有将花木本身的价格及运费包含在内。公司提供给拆迁办的苗圃移栽价格表有林木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一目了然。完全是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并不是信口开河,漫天要价。这样的计算方法也是和协议的约定相一致。如果只按温江区72号文件规定,每亩补偿6000元,公司这10亩园林,还不够运费!按省里规定,搬迁费应该在92万元,这还是参照2004年的园林设计定额的人工费标准,如果按照2007年的人工费标准计算,还应该上浮50%。
       另外,当时正是夏季,是不适宜移植花木的季节,如果强行移植,势必造成大量花木死亡,这种移植损失,公司还没有计算在内。
       除了花木价格的争议之外,如今,花木被毁,当初园林中花木数量和被公证的财产的结论也成为双方争执的焦点。
七里村村委会曾单方面做出一份对黄明中园林中财产的公证结论,这也使此份公证被蒙上了“不公正”的阴影。

                                                                                      政府无信?

       据黄明中讲,当初,他到七里村投资搞园林基地,是在当地镇政府的大力号召下进行的,那时侯,为了鼓励他投资,政府还提供了许多优惠的政策。如今,政府的做法,使他感到很无奈,也很寒心。
       开发商要开发房产,万春镇政府就把原本修得不错的镇卫生院推倒了,之后,又决定在七里村重建。
       2007年2月26日,温江区委召开“万春优先发展重点镇专题会议”,会议决定万春镇中心卫生院用地采用划拨方式解决;拆迁经费和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解决。4月18日,温江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区财政于4月23日前拨款200万元启动拆迁工作,指定万春镇要在5月12日前完成拆迁,拆迁完成后,由国土局办理划拨手续,区卫生局要在5月中旬前动工建设。
       万春镇在上级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指引下,使得拆迁变得合法化,但却无视先前的合同约定,将合同约定的一方当事人置于局外。
       2007年12月13日,在万春镇政府,记者找到了当初负责拆迁工作的鄢副镇长,他说现在这块儿的工作已经移交给街办副主任巨茂良管。
       巨副主任说,他是7月以后才接手的工作,对于5月24日发生在七里村的园林被毁事件不清楚,没办法讲。他还说,因为涉及到的经济纠纷数额较大,又有当地村民的集体行为,应该找派出所和法院去解决。
       而当地派出所至今没有对5月24日实施“暴力”毁树的人员采取措施,只说仍在调查中。
       12月17日夜,黄明中打电话说,自己在郫县的园林基地恐又要遭遇同样的厄运。同样是在当地政府招商引资号召下做出的投资,同样盖有镇政府的公章,同样根据合同协议,而不到合同约定自然终止时间,这个园林基地也面临着无法达成补偿协议就被限期拆迁的威胁。

 

 

[em09][em09]
作者: 我爱花木    时间: 2008-4-6 10:21

     我是成都市郫县合作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代表,高级园艺师黄明中,我的公司是四川省工商联花卉园艺商会会长级企业,我本人是副会长。我一直坚持合法经营,由于本公司技术力量雄厚,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事业发展很快,到1996年我公司的资产已达近千万元。
    1996年成都市郫县合作镇政府动员我去他们那里发展,在当地政府招商引资政策的感召下,我来到了合作镇顺江村,承包了30亩土地,承包期为15年,投资500万元建起了名贵花木基地。我完全履行了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还吸纳和转移了十几名当地的农民就业,并为当地传授了先进的技术和致富的经验,辛勤的劳动加上科学的管理,使我的事业发展势头很好。但是好景不长,2001年成都市搞西区建设,我园林苗圃在拆迁范围之内,镇政府通知我必须在10天之内搬迁完毕。这是根本做不到的,因为苗圃内的木本植物有数万株之多,其中10-25cm直径的大树、古桩头盆景占97%,当时又是连绵雨季,起挖难度很大;再说,当时正是水稻即将收割,不管到什么地方承包土地都很困难。我正在千方百计联系土地的时候,合作镇政府没有签订拆迁协议就强行推毁了我苗圃的大量花木,被毁的花木直接经济损失300多万元,起挖后无处移栽堆积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在郫县郫筒镇招商引资下,我离开合作镇来到郫县郫筒镇双喜村。这里对我公司的到来更是欢迎有加,让我公司配合当地搞旅游生态区,要树立我为新型致富农民的典范,还要我按照镇政府的设计建造别墅。当时的省人大、县委、镇政府领导都到现场视察,可谓轰轰烈烈。于是与当地村镇依法签定了13.5亩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期为27年。当时我已是53岁的不惑之年了,我想后半生就在这里再干一番事业,也算是我今生的归宿地了!然而,这只是一个善良人的美好愿望。
    我在这里平顺了不到5年,2006年郫筒镇政府将我承包地中的8.5亩以“以租待征”的形式卖给成都电子机械高专新建学校,8.5亩地中的名贵花木及600多平米的房屋,只给我补偿32万元,还只给我一个月的搬迁时间。可是,还不到一周的时间,他们就推毁了我的房屋和部分花木,更加恶毒的是他们还切断了电源。当时正值2006年7月份,是四川罕见的高温季节,温室内栽种了大量的名贵兰花,由于停电两天无法降温,那些娇贵的兰花几乎死光,致使我损失近千万元。这是我到郫县的第二次厄运,我又默默的忍受了。
2007年10月份郫筒镇政府又口头通知我,剩余的5亩地也要拆迁,理由是建设“安置点”,实际上就是拿地给中信集团搞房地产开发。他们既没有文字通知,也没有出示任何政府的批示和文件,全凭口头传说。拆迁的条件:花木基地每亩补偿4500元;我的280平米别墅是镇政府和村委强制性修的,图纸也是政府提供的,还给我发了房屋产权证。别墅按当地现行的价格起码价值在5000—10000元/平米,但是他们只给我280元/平米,还不给安置房,这简直是强取豪夺!
    他们看我是个外乡人好欺,就更加变本加厉。政府拆迁办没有给我们任何拆迁手续,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我坚决不在协议上签字。于是他们请社会闲杂人员采取更加野蛮的手段对付我。2007年12月20 日零晨两点左右,一伙人入室抢窃,抢走现金9000元,手提电脑一台,摄象机一部,数码照相机一部,照相机一部,总价值2万多元,更重要的是公司的机密资料全部丢失。当天我赶紧又买了一部摄象机,以便收集证据。2007年12月22日,十几个黑社会的成员撬开我家大门,冲进家里又打又砸。因为他们害怕摄象机里有他们犯罪的证据,又将摄象机抢去砸坏了。甚至对我的家人也不放过,将正在做晚饭的内弟媳殴打成重伤住进了医院。我老婆当即报了案,民警来后要求我老婆到派出所去作笔录。我家里当时只有老婆、女儿、内弟媳、一个7岁的孩子和一个4岁的孩子,而内弟媳被打后,女儿去照顾了,家里就只有我老婆和两孩子。因为两孩子要照顾,因此我老婆要求在家里作笔录或明天去派出所,而派出所的民警坚决不同意,并强迫我老婆必须即刻就到派出所。我老婆无奈之下上了警车,但想到孩子她要求下车,民警却不让下,最后她趁他们不注意跳车而逃。这伙暴徒的打砸抢不断升级,第二天即23日晚9点左右又有20多个戴摩托头盔的人冲进家里,其中十几个闯进卧室内,又是一 通打砸抢,门窗、家具、汽车有什么砸什么,我儿子,女婿被打成重伤住进了医院,家中一片狼迹,地上血迹斑斑。在短短的四天里这伙暴徒先后三次光顾我家打砸抢偷,他们有恃无恐,原因何在呢?每次事件发生后,我们都及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但根本无济于事。
    为了生命安全,我只得偷偷离家出走,如果我在家肯定首当其冲,后果不堪设想。即使我在外地也不断受到电话的骚扰和威胁。其中23日一个来自6字头的电话恐吓我说:“再不签字,铡刀侍侯!”说完挂断了电话。又过了几天,公司员工电话告诉我,现在已经断电断水。从此我是有家不能回,也不敢回,只能流浪他乡!
    2008年1月20日我守园的工人在黑社会的威胁下离开了苗圃,当天晚上10点左右我苗圃的门卫值班室及四周围墙全部被推毁了,还推毁了大量的兰草、花木和盆景。 2008年3月4日和5日镇政府就将我的别墅及园内的一切全部推毁了。我得悉后曾质问政府拆迁办,他们居然推说不知道!我作为一个招商引资的企业,一个资产达到几千万元的民营企业就这样被郫县郫筒镇政府搞破产了。
    业内人士都明白,搞名贵花木的企业,一旦被推毁就等于破产了,连残值都没有。它不象工厂,机器设备当废品还能卖点钱,花木一死只能是柴草一堆,再要培育,周期有的要数年、数十年才能有商品价值。看看现在被他们推毁的花木,我真是欲哭无泪,接二连三的拆迁打击,我多次产生一死了之的念头。
    在短短的数年间,我公司的几千万名贵花木被非法毁坏殆尽,现在我本人也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汉,2008年春节我们一家竟然是在小旅馆凄凉度日。
    以上是我到成都市郫县十年来的悲惨遭遇,数次搬迁转移,不管到哪个镇村,我都是合法经营,都是正式的合同,而且合同中都明文规定:如遇国家建设用地,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损失补偿按权威机构评估进行,可到具体问题上他们置这些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而不顾,随意撕毁合同,肆意侵犯我的合法权益。更令人不解的是每次终止合同,不是政府或有关部门和我坐下来商谈补偿问题,而是找打砸抢分子和我讲条件,我不签字他们就打砸抢、威胁。这些人中很多都是在公安机关挂了号的人员。现在十七大精神正在鼓舞着全国人民齐心协力构建和谐社会,为什么在成都市郫县这些村镇恶势力那么猖獗?
    我之所以反映上述情况,是因为我永远相信共产党的政策,相信法律是公证的。但是需要推动、去落实。我诚恳的希望有关部门和领导们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我的情况,我已是无路可走了,民企很难啊。
    如反映情况不实,我愿意负法律责任。
    成都市郫县合作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投诉人:黄明中    联系电话:13808015069   
                         2008年4月5日

作者: soswxyz    时间: 2008-4-6 12:32
一个被地方各级官员期初为了要政绩,肥壮之后要挥霍、潇洒和金钱的企业老板,一个被全国媒体吹捧、吹光、吹垮,吹到这个老板到北京上访变成一个乞丐叫花子的的千万财富所有者,今天在北京东躲西藏。
作者: soswxyz    时间: 2008-4-6 12:35
20071214日上午10时左右,成都郫县郫筒镇村民陈燕年过60的母亲张琼华家门口,来了一些全副武装的防暴人员(没有枪械),还有一辆20多米长的大吨位平板汽车,以及一辆中型工程挖掘机,他们是在镇政府官员的邀请指挥下,对张琼华600多平方米的住房采取强行拆除,由县政府出售给中兴集团准备联合开发,搞未告知村民土地用途的占地项目。

这些人声色俱厉的不问青红皂白,既不出示工作证牌,也不说明事由原委和业主要求查询的征地手续,就把张母等家人挟出警察自行设置的隔离胶带区域。张母虽然惊恐万状但是还是奋力反抗挣脱几次,还是都被年轻彪悍身体有力的人给拖出了隔离带,随后还把家中的物品就像抛垃圾一样肆意丢弃,导致原来完好还在使用的家具、器皿、电器等家用品残缺损坏,变成废弃物品,并用挖掘机械把属于张母的私人居住房屋捣毁夷平。整个场面还有警察部门的人员进行了拍照和摄像,给张母和家人再次带来身心的巨大伤害,随后张母和家人被政府工作人员强行控制带离现场。

原来这是郫县郫筒镇双柏、书院等村民的基本农田和村民世代居住的私人宅基地。2007年四月中旬,郫筒镇政府派政府工作人员开始摸底调查准备征用拆迁,工作人员没有告知拆迁的原因和理由,也没有给张母出示任何合法有效的征地手续。5月初,张母附近的几十户人家先后搬迁撤出所在地双柏村四组,大部分有能力的乡民接受了拆迁的补偿和安置政策,整个村落的土地转移和村民拆迁就剩张母一家。

此后政府工作人员数次提出新的安置意见,但是张母认为自己还是没有那个能力接受他们的建议而拒绝配合。主要理由是,张母不像其他的村民在其它地方还有自己的住房,他们家庭实在是困难。张母的丈夫,早先曾在阿坝州从事教育工作十多年,后来因为家庭困难调回郫县从事教育工作,还担任了一个小学校长的工作,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长达27年,200110月终因积劳成疾旧病突发不治病故。除此之外,家中还有一个父亲早亡又被母亲抛弃的13周岁的孤孙,归张母收养正在读中学。因为张母经济实在不支,向政府申请后给他办理了每月领取28元的低保待遇,这些政府都是知道的。而张母自己年岁已63周岁不说,而且体弱多病,不能从事任何农活,无工作,无低保,无收入,不能办理社保、医保。身患高危血压、子宫磷癌、肝内胆管结石、胃溃疡出血等多种疾病,早就丧失了独立支撑和照顾好自己的生存能力。再说,这个600多平米的房屋和房前屋后的自留田,不仅仅是目前他们全家衣食住行的基本生活保障来源,这快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权,还是她在家失业的大女儿和小女儿的共同财产,他们有的丈夫也是失业,有的是工伤残疾在家,膝下都有一个还未成年仍在读中学的孩子,他们大小六口人的生活开支、学习费用等等全都仰赖这快土地给他们带来祥和的现实和希望的幸福。所以面对眼前的生存和搬迁安置的补偿标准,还有未来的家庭压力,张母都认为自己不能接受政府补偿搬迁的现行方案,所以就出现了开头那个震撼人心揪人心肺的悲痛场面。

还让张母非常愤怒不能接受的另外一个欺人太甚的感情因素是,200752日后,一些来路不明的人不预先通知就断了张母全家的生活用水,起先张母为了每天的饮水需要到远离住宅地的两里以外某工地往家挑水维持生存,期间虽然询问政府有关部门多次,但是都被不予理睬的傲慢态度给回绝不顾不管。张母强忍悲恸按耐不住自己的胆怯懦弱,不忍心花了1000多元打了一口不符合饮用水标准的家庭地下水井,坚守祖辈给她赖以生存繁衍的生息贵土,期望能够感动上苍,感动悲悯的官员,特殊照顾地允许艰难的维持最低的生存方式。结果,张母美好的愿景再次落空,得到的还是一如既往丝毫不改的政府通告。1210日,郫筒政府给张母下了一份带有最后通牒的《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张母知道这是他们最后一次的交锋来临,也没有好听的客气话,回应他们的也是冷冰冰的面孔和冷冰冰的语言“我们祖辈在此修建并居住过几代人了,我们的民房,我们的土地,我们的家园,什么时候就变成了违法建筑了?”
    

http://bbs.mala.cn/viewthread.php?tid=771745&replyID=&skin=1

作者: soswxyz    时间: 2008-4-6 12:48

http://bbs.mala.cn/viewthread.php?tid=748161&replyID=&skin=1

 

 

2007113凌晨130,成都市郫县郫筒镇双柏村一组村民陈永生,尚未签拆迁协议的房屋被一群手持工具(棍棒)在挖掘机、装载机的配合下,遭遇了非法的野蛮的血腥的强拆。         

该房屋从4月份开始断水、断电、断路,无法居住以及正常使用营业。房屋被推倒大半时,在远处租房居住的房主陈永生一家发现,遂报警。警方调查完双方身份和了解情况之后,将陈家人和挖掘机、装载机司机从派出所又带到现场。因不明身份的人数众多,警方让陈永生家人到派出所解决,但陈家人为了保护现场,阻止挖掘机、装载机离开没有撤离,同时要求警方保护其人身安全。但警方于凌晨350离开,1分钟后,这些手持棍棒的20多名男子,开始挥舞棍棒将陈永生及家人打伤,致使陈永生左手3个手指轻微伤,陈永生的兄弟陈永刚右侧颞中脑挫裂伤,左侧颞顶骨线形骨折,随后他们强行撤离。

凶手至今逍遥法外,警方称施行强拆的挖掘机装载机司机电话打不通也找不到人,承诺进一步调查。目前,郫县郫筒镇ZF拆迁办公室没有对伤者做任何解释,甚至否认雇凶伤人强拆等事件的发生。

案发后,陈永生先后到郫筒镇政府、郫县ZF纪委信访办、市政府纪委反映情况,可惜政府相关部门相互推诿,即不解决问题也不说不解决问题,打太极拳。

陈永生对此非常不明白,和谐社会就容忍打砸抢杀目无法纪吗?陈家已用去医疗费近3万元,无力交纳陈永刚、陈宇续医费用,请各位网友提供精神支持,出谋划策,顶一下。

您的关心就是陈家的精神支柱,让他们在黑暗中看到光明,让陈永生称出正义公平,他盼望着郫县ZF以人为本,维护和谐社会,尽快解决非法强拆和伤者医疗费问题。

 

 


作者: 12345671234567    时间: 2008-4-8 17:50

地球人都知道,中国的官,商在这片土地上吸饱鲜血之后,唯一会去做的就是移民,背叛这片土地.

被掠夺者要是不知道怎样对付这样的垃圾, 那就是没有灵魂的阿Q.


作者: soswxyz    时间: 2008-4-13 07:22
被权贵和媒体搞垮的企业。
作者: g2141g    时间: 2008-4-13 14:20
一个被地方各级官员期初为了要政绩,肥壮之后要挥霍、潇洒和金钱的企业老板,一个被全国媒体吹捧、吹光、吹垮,吹到这个老板到北京上访变成一个乞丐叫花子的的千万财富所有者,今天在北京东躲西藏。


作者: 芥子言    时间: 2008-4-14 20:54
永远相信共产党的政策,相信法律是公证的。
作者: soswxyz    时间: 2008-10-16 18:59

腐败到如今百姓想要告官,法院也不受理了

还有老百姓说话的地方吗?


作者: 我爱花木    时间: 2009-7-31 06:50

四川郫县:五亩高档花木和一幢别墅被毁无人担责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冯韦栋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9-7-30 13:35:15
      2008年3月4日、5日,郫县合作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在郫县郫筒镇双喜村2社的5亩高档花木和一幢别墅因为没有和镇政府拆迁办达成搬迁协议被强制推毁,公司价值一千多万的资产被损毁殆尽。一年多以来,公司法人代表黄明中和妻子刘志芳四处奔走讨要说法。郫县公安局和平街派出所警官说,涉及到拆迁问题,应该找镇政府;镇政府拆迁办的同志却说花木是公司自己搬走的不关他们的事。到底事情的真相如何?记者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调查。

民企入驻成先进

    成都市郫县合作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1996年10月8日在郫县合作镇顺江村承包30亩土地,投资500万元建起了名贵花木基地。2000年成都市搞西区建设,公司苗圃在拆迁范围之内,被迫搬迁至郫县南郊郫筒镇双喜村2社,从2001年5月1日起租用该社13.5亩土地作为公司的花木基地,承包期为27年,并签订了土地转包承包协议。当时郫县正在搞生态旅游区建设,为了树立黄明中为新型致富农民的典范,镇政府要求黄明中在承包地里修建一幢别墅,2002年1月25日郫县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为这幢280.14平方米的别墅颁发了《村镇房屋所有权镇》。当时省人大主任谢世杰和当地政府主要官员还亲临公司基地,在别墅前与黄明中留影。

两度拆迁起纠纷

    2006年郫县引进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将公司苗圃8.5亩征用,郫筒镇政府拆迁办只给了花木搬迁费和600平米花木培植房补偿款32万。原本答应给一个月的时间搬迁,可是还不到一周,房屋和部分花木就被推毁,还切断了电源。时值7月流火,酷暑难耐,是四川罕见的高温季节,温室内栽种的大量名贵兰花,由于停电两天无法降温,那些娇贵的兰花几乎死光,致使公司损失惨重。

    2007年10月郫筒镇拆迁办主任薛明成带领4个人到公司说剩余的5亩地也要拆迁,理由是建设“安置点”,喊准备一下。不久又带4个人来丈量土地,并说补偿标准是花木基地每亩补偿4500元;别墅280元/平米,还不给安置房。由于拆迁办的人没有出示征地公告和征地批文,加上补偿标准明显偏低,公司法人代表黄明中拒绝在拆迁协议上签字。

暴力事件不断升级

    2007年12月20 日零晨两点左右,一伙人入室盗窃,盗走现金9000元,笔记本电脑一台,摄像机一部,数码照相机一部,单反照相机一部,总价值2万多元,更重要的是公司的电子资料全部丢失。当天上午女主人刘志芳到成都又购买了一台摄像机,下午到家后看见一名警官和郫县三益投资有限公司老板蓝义跃带领8个人准备拆房子,就用摄像机把这一切记录了下来。

    22日下午,薛明成带领3个工作人员来到公司,补偿从31万谈到40万,并且要求马上签字。由于公司法人黄明中出差在外没有签字,其中有个叫蔡军的人对刘志芳恶狠狠地说:“只要你不签字,我们走出这个大门就有你哭的!”果然他们走了十几分钟后,蓝义跃就带领十几个手持钢管的人冲进别墅,将门窗家具砸得稀烂,并将正在做晚饭的女主人的内弟媳殴打成重伤住进了医院。其中一个人恶狠狠地对黄明中年仅4岁的儿子说:“把摄像机拿出来,不然老子打死你全家!”小孩吓得赶紧从主卧里抱出摄像机,那人接过摄像机就猛地摔在地上,捡起摔出机身的录像带猛地一扯,吓得小孩呆在一边;另外一个6岁大的孩子也被吓得哇哇大哭。第二天刘志芳上街买菜,邻居才对他们说:“你们不晓得,昨天吃过午饭后,他们就拖了两车人在你围墙边上等到的。你们咋个就没注意嘛?!”

    23日晚8点过天就全黑了,这几天的操劳让刘志芳早早地就寝了,迷糊中听见楼下有响动和哭声,忙起来查看,刚打开主卧的门就看见黄明中的儿子倒在地上一边呻吟一边呕吐,身上还流着血,茶几和酒柜已被打烂,下楼后看见黄明中的女婿按住右手看着大门外的夜色发愣。原来几分钟以前,十多个带着摩托车头盔遮脸的人撬开铁门控制了门卫室的钟大爷,冲进来一阵打砸抢。第二天,记者赶到现场看见,一辆奥拓车所有车窗都被打烂,丢弃在围墙边。别墅大门被砸坏,客厅里一片狼藉,地上还有一滩血迹。在郫县中医院治疗的黄明中的儿子对记者说,昨夜打他的人中有一个掀起头盔恶狠恨地对他说:“这就是不签字的下场!”他认得那人是三益投资有限公司的,具体负责拆迁工作的就是这家公司。

    经过这些恐怖事件后,刘志芳再也不敢住在这里,就请好友刘进学来帮忙看守花木基地。刘进学是郫筒镇党委书记的战友,也是双喜村支书的干亲家。他在这里住了不到一个月,就给黄明中打电话说自己是实在是顶不住各方压力,不能帮他看管园子了,就于2008年1月20日撤离了苗圃。

    当天晚上10点过,一辆挖掘机把花木园门卫室和围墙全部推倒。第二天记者赶到现场,天空中飘着零星雪花,刘志芳眼含泪水悲怆地对记者说:“你看嘛!他们招呼都不打一声,就把围墙给我们推倒了!围墙边上的几十株碗口粗的金桂和几百盆兰草全部被毁了!这简直是强盗行为!”记者绕着被推倒的围墙走了一圈,看见昔日围墙下郁郁葱葱的风景早已不在,取而代之的是瓦砾,石块,沙土混杂着破败不堪的兰草,桂花树七零八落的被铲在一旁,张着白生生的裂口。花木亦有生命,不知昨夜它们承受的是什么样的痛!刘志芳报警后不久,一辆长安面包警车开到了苗圃外,下来两名警察看了看,对刘志芳说涉及到拆迁还是应该找镇政府。

    2008年3月5日,租住在成都一小旅馆的刘志芳到郫县地税局提交公司财务报表,遇到双喜村一村民对她说:“从昨天开始,那些人就在推毁你的苗圃咯,说是今天要打整干净,你不回去看一下?”刘志芳怕回到施工现场遭到报复,就径直回了成都。
    
千万资产被毁无人担责

    2007年12月23日晚遭到不法侵害后,黄明中意识到自己这5亩花木园和别墅会被毁损,就于第二天找到了四川中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让公司的造价工程师对自己的园林植物和房屋进行了造价咨询。经过4天的工作,该公司出具了一份《关于郫县苗圃植被及房屋工程造价的咨询报告》。苗圃内拥有的铁树、金桂花、罗汉松、海棠等树木价值1021.5万元,280.14平米的精装别墅价值156.8万元。另有2亩地数十万株的兰草,没有计算造价。造价工程师在报告中详细列出了植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并且拍摄了几十幅盆景的照片和一段录像。这本报告成了黄明中手里证明自己花木园原貌的有力证据。

    2008年10月,黄明中经过半年多的上访,仍然没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得不寻求媒体的帮助。在郫筒镇拆迁办薛明成对记者说:“是的,黄明中至今没有领取40万的搬迁费用。只要他来签字,我们就会给他。”记者说:“现在不是40万搬迁费的问题,是他的苗圃被毁坏,房屋被推毁,要赔偿多少的问题。”哪知薛明成却说:“花木是黄明中自己拖去卖了的,不关拆迁办的事情;人被打,围墙被推毁,是不是黄明中得罪了什么人,人家在报复他,拆迁办不可能干这样的事!他不是报警了吗?公安自有结论。”

     刘志芳无数次地到郫县公安局和平街派出所追问立案情况,看有没有结果。可不管是片区民警还是派出所领导都告诉她,涉及拆迁问题请她找政府,闭口不谈是否立案,就更不要说有什么结果。

    自从2007年12月22日被打砸抢后,黄明中就不断接到威胁电话。其中23日,一个来自6字头的电话恐吓他说:“下次见到你铡刀伺候!”吓得他从此不敢回家。有次他驾车去泸州收购兰草,一路被人跟踪,吓得他回到成都后就把车卖了,从此在成都一个偏僻的小旅馆里深居简出。2007年的大年三十晚上,一家三口就在小旅馆里煮了一袋汤圆,过了一个有史以来最凄凉的春节。

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黄明中说,从2001年到双喜村租地开始这几年都是平平安安的,也没有得罪过什么人,与乡邻都是和睦相处。就是因为拆迁,导致了家人被打,即便是和别人有仇,又有哪个敢开着挖掘机来推他200多米的围墙呢?后来毁别墅,毁园林,完全是在郫筒镇拆迁办的授意和支持下,由具体负责拆迁的三益投资有限公司干的。园子里的植物到底是被推毁还是部分移栽,他至今搞不明白。尤其是公司的几百株百年异型苏铁、金桂、银杏、罗汉松、金弹子高达3米多,完全要用起重机才能搬迁,一般的仇人哪敢如此猖狂!完全是拆迁惹的祸。自己园子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是私有财产,《宪法》和《物权法》规定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他现在的要求很简单,郫筒镇政府有胆量毁就应该有勇气赔。他园子里除兰草以外的花木都有造价明细,郫筒镇政府就应该按照这个来赔偿,而不是再谈40万搬迁费的问题。

 
http://www.cnfzcm.com/html/news/2009/FZBB/1-2009073013385253-2701--1.html

作者: 陈香谷    时间: 2009-7-31 09:53

万物有灵,可怜那些树木了。






欢迎光临 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https://www.mala.c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