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茂生主持召开巴河南岸拆迁改造工作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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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3日,巴州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王茂生主持召开会议,对巴河南岸大佛寺至柳津桥段临河面相关企、事业单位拆迁改造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城区18个区级机关、乡镇、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王茂生对巴河南岸的拆迁改造工作任务,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提出了三个明确要求:一是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各单位负责完成本系统所属厂矿、企、事业单位的拆迁安置工作任务,区外单位由区级行业对口单位负责联系、协调和落实拆迁安置工作。二是明确拆迁改造工作主体责任,区级相关部门、乡镇和城区街道办事处是所属企、事业单位拆迁和安置的责任主体,单位一把手为拆迁安置第一责任人,负责完成本系统所属单位的拆迁安置任务。三是明确拆迁改造的时间要求,各单位要立即着手对所属拆迁安置对象,进行摸排核实,于5月16日前制定出搬迁安置方案。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按时完成拆迁安置任务。对不能按时完成拆迁安置任务的单位,将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会上,王茂生还对加强巴河南岸拆迁改造的政策宣传工作,向各单位提出了宣传动员要求,对开发区科技园加强行政执法,防止乱修乱建行为发生,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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