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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关部门叫举报人出示,社会闲杂人员不能在市场上收取(摊位费)保护费的法律依据 [打印本页]

作者: 杨通海    时间: 2019-8-16 09:32
标题: 有关部门叫举报人出示,社会闲杂人员不能在市场上收取(摊位费)保护费的法律依据
    腐败的安岳县协和镇党委政府纪委警务室,把协和镇社会闲杂人员在协和镇市场上敲诈生意人(摊位费)保护费当成理所当然,
报警后甚至有腐败的安岳县协和镇有关部门叫举报人出示社会闲杂人员不能在协和镇市场上收取生意人的(摊位费)保护费法律依据!


作者: 滒╭㈨嘿菈風    时间: 2019-8-16 11:23
别个邦到占摊位,收几块钱劳务费就成黑社会了??摸到你左心说,比起你原来当假和尚骗别人的钱少得多嘛!
作者: 杨通海    时间: 2019-8-16 12:58
市场管理费已于2008年9月1日取消,强收管理费是违法的行为。如果对方有暴力执法或强收管理费的行为,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工商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如工商监察不作为,可以向当地监察委员会进行举报。

根据《关于做好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后有关工作的意见》第二条 严格执行政策规定

(一)各地工商机关要严格执行从9月1日起停征“两费”的政策,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两费”,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二)做好预收的“两费”清退工作。对预收的“两费”,要在做好登记,清查已开具票据,并进行核实的基础上,必须按照规定及时足额退还,绝不留后遗症。

在清退工作中,对退款对象收据遗失的,要核实工商部门的票据存根、台帐后及时清退。对预收的“两费”已入财政专户的,省局将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操作办法,确保预收的“两费”足额、有序退还。



扩展资料:

市场管理费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参加所管地段集市贸易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按其商品交易的成交额收取的费用。

1983年2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除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商业在集市上进行议购议销业务外,对进入集市交易的商品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取少量的市场管理费。

工业品、大牲畜费率按成交额计算不得超过1%,其他商品不得超过2%,并应规定合理的起点。


作者: 杨通海    时间: 2019-8-16 13:02
滒╭㈨嘿菈風 发表于 2019-8-16 11:23
别个邦到占摊位,收几块钱劳务费就成黑社会了??摸到你左心说,比起你原来当假和尚骗别人的钱少得多嘛!

杨通海摸着良心说,杨通海在寺院正大光明,只是领工资,你也摸着良心说,现在帮占摊位,是不是强制收取20元保护费,交钱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可以摆摊,不交钱,一天都不准摆摊,难道不是保护费,  
作者: 杨通海    时间: 2019-8-16 14:53
滒╭㈨嘿菈風 发表于 2019-8-16 11:23
别个邦到占摊位,收几块钱劳务费就成黑社会了??摸到你左心说,比起你原来当假和尚骗别人的钱少得多嘛!

杨通海用自己的三轮车在以街为市的协和公路市场上摆摊,被社会闲杂人员收20元(摊位费)保护费,腐败的党委政府纪委警务室,你们觉得合情合理吗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19-8-17 10:32
杨通海 发表于 2019-8-16 14:53
杨通海用自己的三轮车在以街为市的协和公路市场上摆摊,被社会闲杂人员收20元(摊位费)保护费,腐败的党 ...

安岳县难道还没有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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