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当村官的弟弟仗势打群众,被信访了。
评评理去!
村支书仗势殴打群众 调查人员包庇致害人[麻辣社区]
http://bbs.mala.cn/viewthread.php?tid=1468316&star=1
转贴仪陇论坛:村支书仗势殴打群众 调查人员包庇致害人[麻辣社区]
http://bbs.mala.cn/dispbbs.asp?BoardID=79&replyID=1036791&ID=1515616&skin=1
副县长一家就是专吃窝边草的兔子啊!
鄙视!!
看来还是没有哪个为穷人做主哇!!
这个副县长几兄弟应该提名“恶霸”、黄世仁。
爱莫能助!
肯定不能服撒。依法处罚是首要的,再说赔偿损失。
老百姓就不是人呐,都那么打耍耍?
公道在哪里?何为以人为本?什么是为人民服务!晕死
20日下午,派出所再次通知双方当事人去调解,并说县委有个什么主任要来。21日上午,郑高俊及妻子到了复兴派出所,但是村支书家却只有杨小容来,县里的什么主任也没有来,潘所长及“甲”警察等人主持调解。派出所民警和杨小容表示在15日所说的赔偿郑高俊(郑高俊医药费-杨小容医药费)*75%的基础上,再让2000元给郑高俊,两项加起来还不够郑高俊在医院的开支。郑高俊表示不能接受,理由1:村支书夫妻2人殴打他人违法事实没有讲清楚,也没有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理由2:被人打了造成损失(住院12天的医药费,60多岁的老人流血3个多小时之后疗养的营养费,住院、护理、接受调查等的误工费,住院期间时值农忙造成农业少收、少种的损失,住院、接受调查的车费、电话费、餐费,以及家人上上下下精神损失费等)这些都是因为被打后产生的,要求对方进行适当经济赔偿是合理、合法的要求,怎么叫“让”?而且就这么一点,老百姓就这么贱?派出所表示今天调解不成功就不在调解了。 试问:1、派出所到底有没有对此事进行过调查?有没有到村里走访,了解情况? 2、郑天明妻子在赛金镇医院住院(9月9日早晨发案,9月10日才去住院,院长15984842739和主治唐医生13795992529表示:经该院进行X光和B超检查,无异常,仅有下肢红肿和左肩胛骨红肿,属软组织伤,已填写在诊断病例上。另外下肢有少许、明显轻微抓痕,可忽略不计,唐医生没有写在诊断病例上),杨小容每天上午去输液,晚上就回家了,根本没有住院,输液也只是输的抗炎、活血化瘀、止痛的药,后来几天,应杨小容说身体虚、软的要求,输了一些营养药品,9月21日治疗结束,总花费2000多元。此伤怎么经得起推敲? 3、到现在事发已有40多天,派出所还没有调查清楚,其实他们除9月9日事发当天和镇政府的张黎明同志去过村支书家吃了一顿饭之后,就跟被没有去村里调查,没有深入调查,就断言没有证据证明村支书打人,然而村支书也就是咬定没有目击证人不承认打人行为。可是此话怎么经得起推敲:第一,如果只有郑高俊和郑天明的妻子杨小容打架,郑高俊虽已62岁,但一个男人,且农村人经常要挑、背、挖搞劳动,与她一个女人相比,身体优势是明显的;第二,既然两家有26年积怨,一直闹矛盾,打架时郑高俊也绝对不会让杨小容;第三,虽然杨小容先前趁郑高俊不备打了他一棒,但是当时根本不很伤,还能够和她抓扯,无论怎么说也不会被打得那么多伤,就即或有,也应该与杨小容的伤势相当;第四,最终郑高俊头部有一处伤口,另外背部、颈部、腰部、手、腿多处淤青、抓伤和软组织伤,如果郑天明只是劝架没有打郑高俊,郑高俊的伤是怎么来的,凭杨小容一人会把郑高俊打的这么多伤吗?综上所述,郑天明夫妇二人对郑高俊实施殴打事实清楚,依法应该进行处罚。 |
这帖子依旧高挂,看来那位副县长的能量也不是那么强大嘛!
这些天在武胜的头条新闻上少看到他了哦,可能还是受了点影响。但影响应该不会很大,因为天下乌鸦一般黑。他黑有人比他更黑,他说不定还要黑得好点。所以他应该不会受到好大的影响!
强烈要求他下课,回家搞家教。
悲哀呀!想我堂堂武胜儿女,却受这样的禽兽县长领导
回家吧,郑附县长
这个人在武胜的名声比"邻水帮"那几个要好些.如果喊他下课了,另外几个比他名声更臭的人咋办呢?
|
仪陇论坛 村支书仗势殴打群众 调查人员包庇致害人[麻辣社区] 116、117楼 ~~~~~~~~第八: 懒得说你了,出烂点子的狗头军师,出来啊 ,我与你战上几回合, 这坛子的喷子们,看所有事情都要喷的人,什么都想管却什么都不是的喷子出来嘛 这几天我等你们来战
听你说两句话,就知道你不是什么好鸟,和村支书几兄弟一个屌样。 别人老百姓受欺负了、被打了、有怨言很正常噻。如果你被打了呢?不会换位思考,还尽说瞎话、助纣为虐。你到底调查没有,就在乱吼乱叫。你问问赛金镇医院村支书媳妇的伤势怎么样的?你再问问复兴医院郑高俊的伤又是怎样的?打与被打,伤情一比较久明显了。还有,你去郑家湾村调查一下,村民对该村支书的反应是什么?有很多录音传不上来,没有给你听。发展党员收钱、乱收上交款、收义务兵的广播费.......还有灾后重建资金发放不按照省委省政府规定办,多了。 郑高俊一个老实得不能再老实的农民,被打伤后,村里人看都不敢来看,只能偷偷摸摸告诉他去上访、去告;去医院的时候,医生建议他将此情况发布网上请求舆论监督;去县里信访的时候,县信访局的同志也叫他将此情况发布网上,这样他们才会减少“干扰”。可结果还是被干扰了?你知道为什么不? 你叫村支书几兄弟出来说嘛,他们有理没理? 动不动叫拿医学鉴定、拿证据,老百姓自己会搜集,自己都懂,这个事情不早处理了?1983年事件会这么简单地不了了之?
|
“我只讲真话”:
这个村支书家的狗头军师可能更多。一个党员,应该是一家党员,一点党性都不讲,道德败坏,1983年别人家没有让么?让了。可是最后还是一直被欺负。简直就是人渣,还在那里大讲法律。你要是懂理、懂法,就应该早点劝一劝你的朋友,或许就是你什么家人、亲戚之类。此事要是一开始村支书拿出点认识,敢作敢当,确实比较好处理。受害人家也会考虑到邻居、同族,忍忍、让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1983年,别人就让了嘛,不然,他家还能入党做官?老百姓一天种庄稼、忙农活都搞不赢,谁愿意天天围着心烦的事情耽搁。可是村支书是什么态度,尽打些歪主意,还仗着有两个哥哥做官,欺压百姓,大B拽拽。你可以去村里问问,可以说是怨声载道。他自己做的事情,他心里最清楚,禽兽不如。 也忘你头脑清醒些,讲点良知、讲点道理。不要被人买了还帮着数钱。 |
第五:你说的 “住院12天的医药费,60多岁的老人流血3个多小时之后疗养的营养费,住院、护理、接受调查等的误工费,住院期间时值农忙造成农业少收、少种的损失,住院、接受调查的车费、电话费、餐费,以及家人上上下下精神损失费等" 好啊,你把每一项的经费列出来啊 怎么不列???流血三小时 说得好厉害。。。医药费、误工费、 你还想把你全家老小精神损失费啥的算上 这坛子里面看帖子的也不注意你提的这些可笑的要求 你自己去问问全中国的派出所 普通的治安案件 几个赔偿了这个的 就算赔 也是双方自行协商的 你要人家赔 也不说个数 就拖起
两个人把一个人按在地上打,自己腿和肩胛骨上有点红,就治了2800多元的医药费,60多岁的老百姓被棍棒乱打,头上2.5公分口子,流血3个多小时,身上这么多伤痕,也才治疗3200元。老百姓提一些相应的要求有错?要是不被打,会有这些事情、这些损失?
|
大话四川仪陇论坛:村支书仗势殴打群众 调查人员包庇致害人[麻辣社区]
|
以下是引用我只讲真话在2009-10-26 0:30:00的发言:
在派出所 你永远解决不了问题 因为派出所只能作为民事纠纷调解
因为差不清楚 你也说了当时 就他们三个人 两家人各执一词 没有其他的证据证实所谓的受害者的话了就是一互相你骂我一句我骂你一句 然后双方开打 一方猛一点 一方没那么猛 要是是所谓的受害者打胜了 还会来论坛发帖子么。。哎 自己协商不成 可以派出所调解 派出所两次调解不成功后 可去法院起诉 你们现在没有新的证人证据 也别想派出所能关人 因为目前 从你所述 正常人能看出来就是两个人打架的事情而已 上纲上线干什么
当事人的请求:第一、是对村支书夫妻二人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第二、才是经济赔偿。
经济赔偿里:3200元的医疗费,是被村支书夫妻二人殴打的伤的治疗费。期间,当事人因年纪较大、流血过多导致身体较需,经常头晕,医生建议伙食开好点,医院没有用什么营养类补药,都是郑高俊家人在伙食上采取的措施,营养费不应当陪么?郑高俊被打后,在医院住院前期4天,几乎没法走路,医生可作证,后来才慢慢地好起来,她的妻子、女儿专门去医院看护,是不是误工?要是不被打伤,也就不会去东一天、西一天地往镇政府、派出所跑,这期间花的车费、电话费,最终起因还不是村支书夫妻2人打人所致?郑高俊本人被打、家人担忧,特别才被打的当天和其后几天,他本人及其年老的母亲和其他家人,经常悲伤、难过、失眠,心理打击很大,周围邻居嘲笑,是不是精神损失?
再说村支书一家,到处炫耀,说郑高俊他欺负着耍,还给村里人讲,他哥哥给县里某些人打了招呼,事发当天中午也大张旗鼓叫调查的人去家里吃饭、喝酒,这是什么行为?自己讲给村民的,郑高俊的信访材料,县里交给派出所、派出所交给了他。还有最开始,郑高俊写了一份《请求网民监督》的材料公布在“方州论坛”,但是没几天就被删除了。该村支书告诉村里人,这事情,早有人通知他了,他说是他的当副县长的哥哥叫仪陇县委宣传部的熟人删了的。他还说,随便郑高俊一家怎么告、怎么上访,都把他莫法,还威胁说,如果郑高俊起诉他,他及两个哥哥就起诉他诽谤。
再说村支书媳妇的伤,是发在
以下是引用我只讲真话在2009-10-26 0:30:00的发言:
事实就是医药费3200元对么
好啊 还有其他的费用一并算出来么 一个60多岁的农民 这么多天的误工费 国家有标准算
在派出所 你永远解决不了问题 因为派出所只能作为民事纠纷调解
因为差不清楚 你也说了当时 就他们三个人 两家人各执一词 没有其他的证据证实所谓的受害者的话了就是一互相你骂我一句我骂你一句 然后双方开打 一方猛一点 一方没那么猛 要是是所谓的受害者打胜了 还会来论坛发帖子么。。哎 自己协商不成 可以派出所调解 派出所两次调解不成功后 可去法院起诉 你们现在没有新的证人证据 也别想派出所能关人 因为目前 从你所述 正常人能看出来就是两个人打架的事情而已 上纲上线干什么
政府、公安,动不动就叫老百姓:你去找证据来,你去做伤情鉴定,我们调解不了你去法院起诉?这是极其极其不负责任的说法。郑高俊60多岁的老农民,知道怎么搜集证据?他也并不是不想去做伤情鉴定,他问了公安局和医院要好几百元钱;也不是不想去起诉,问了律师事务所,律师费至少要1500元,还有起诉要给法院交。被打伤后,去医院的钱都是到处拼凑的,哪里找钱?你以为现在的老百姓就那么好过啊,土里刨点钱,几趟车费就用了。派出所为什么不能调解?政府不是也还有调解委员会么?是他们工作没有做到位,做的不深入。还有,既然都已经知道是26年积怨,为什么还这么不放在心上,可能只有两种:一是责任心太差;二是偏袒。
再从《治安管理处罚法》分析,首先,这是一起“殴打他人”治安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虽然起因是口角,但违法事实清楚明了:村支书媳妇先和郑高俊吵,村支书鼓动他妻子打人(有人听见),他妻子打郑高俊并和郑高俊抓扯起,然后,村支书来帮他妻子,两人将郑高俊按在地上打。农村人家户互相挨得近,时值农忙,老百姓大部分在家或在田地里劳作,吵了那么久怎么可能没有人听见或看见,至少有人听见。只是派出所、政府去调查的吃饭喝酒后就没有调查了,听双方各执一词就不管,这不是推卸责任?这不是不作为?
原来真有啊
顶顶
顶顶
顶顶 仪陇真的是越整越离谱,应该打黑了。把共产队伍的垃圾坚决搞掉,你给人民一碗水。人民给你一片天,支持“达赖”哥哥,雄起。你的后方是一座正义的大山。邪还能压正不成。杀破官,狗仗人势。气愤啊,需要呼吁一下了
路过支持版主。顶。兄弟雄起。这种村支书政府都不管,那叫什么政府。何以服众,何以带领人民。上访去。总有明理的地方。拔出这个人民身边的毒瘤,兄弟雄起你身后是个正义的名族支持你
顶啊,支持35楼观点。上访去
路过。顶顶 顶顶顶 顶顶顶 顶顶顶 顶
郁闷,这事也有五毛,老火。有那招五毛的精神,还不如给无辜村民解决事实,
小毛妖。嚣张个串串
顶,怎么政府不出来管管,这形象也太不高大了啊
县长哥哥怎么了哦。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何况他还是个邻县县长的哥哥呢。人治社会尚如此,现在是法治社会,更应好好沙沙这不正之风了
路过,顶起,
欢迎光临 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https://www.mala.cn/) | Powered by Discuz! X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