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标题: 从我两次冤狱申诉的经历 可见依法治国尚还遥遥无期! [打印本页]
作者: 陸大椿 时间: 2018-1-11 12:04
标题: 从我两次冤狱申诉的经历 可见依法治国尚还遥遥无期!
本帖最后由 陸大椿 于 2018-1-11 12:20 编辑
从我两次冤狱申诉的经历 可见依法治国尚还遥遥无期!
我陆大春,男,54岁,汉族,小学文化,四川省蓬安县农民,身份证号码:51292619630204401X,住蓬安县相如镇黎家店村二社,失地后为凤凰山社区居民。
我是曾经“告赢” 过 蓬安县公安局的“夜盗破坏要犯”四川名人,新华社内参,和很多大小媒体,都曾对我因冤被致破产丧失生存条件,因诉因访致贫病交加和负债累累的悲惨遭遇有过报道和追踪反复报道。
我原本是个正常的纳税义务人,租有五间门面,农闲时贩运煤砖和收破烂,农忙时为在河舒镇尖峰村二社的老母亲和老继父种六口人的庄稼并承担六口人的皇粮国税,与此同时也为在黎家店村二社的老父亲和老继母做些或多或少的农活。虽不富裕但在孝敬老人后的基本生活还能自给自足有余。
曾因合法权利被侵害得不到保护,正义得不到伸张,所谓的“刁民”丶“申诉上访户” 为了打官司讨说法,十八年多如一日,早已负债累累和疾病缠身,在申诉上访路上屡经生死,曾被反复收容遣返和行政拘留以及关押收监,致我家境人生破败不堪入目,期间致使我十二位直系和近直系亲人都是因我悲伤过度而先后离我而去了,特别是我继父因重感冒无钱医治在家被困而亡!
自从2014年7月23日签了“息诉丶息访”协议后,至今以来,政府和公安局平时对我的生活和病情一直有所关怀是事实,但协议所给款额不足以让我恢复正常生活所必需,更未解决我十八年多所欠下新旧巨额债务和未解决我年迈体弱多重病丶失地没有生活来源的老母亲的家庭困难等的实际问题,也是事实。为此,我又提出了追加款额助我尽快真正恢复正常生活的请求,当地政府在四川省委省政府和中央政府两级信访部门的督促下,虽然承认原协议解决确实太少,不足以让我恢复正常生活所必需,认为请求不大,好解决,但同意解决后,又不同意一次性,要逐年慢慢给我恢复。因此,至今二十多年来还没有真正的息诉丶息访。
第二次冤狱是因言获罪
我于2009年2月23日上午9点多,在路过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的一起近两百冤民的抗议示威事件现场后,因在场外与幸清贤摆龙门阵时,口头摆谈过路见现场情景场面的事实,并说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每周二的院长、庭长接待日,却只是作秀,根本不能解决广大冤民的实际问题,让冤民们感觉对司法已经失去了信心,才导致了当天的群体事件。
幸清贤听后并结合在网上搜集旧有资料和黄晓敏在网上发给他的照片等,最后形成题为《成都中院门口冤民高呼: “打倒腐败”“打倒贪官”》的愽文,在境内外网络媒体发表,从而揭露了成都中院长期工作中所积累的严重问题。因此,后至3月3日即被抓去刑讯逼供,并被判了二年有期徒刑,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根据刑法第290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构成要件,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因此,不知路过群体事件现场后,在场外口头批评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平时工作未做好,到底能致谁的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了?到底能给谁造成了什么样的严重损失?到底符合“罪名”构成要件的哪一条?
案至二审终结后,侦察单位成都金牛警方主动与我谈过在不评反的情况下,协商给予赔偿的事宜,但终因赔偿金额分歧太大而未果。后经反复申诉,至今仍在最高法院申诉之中!
综上所述:根据我与蓬安县公安局打一小小行政官司,虽“赢” 了但耗时十八年多,最终付出了输毁人生丶家庭和家败人亡以及断子绝孙等的惨痛成本代价,公安局都未能依法给我道歉说声对不起的最终结局,和至今二十多年来还没让我真正恢复原有正常生活,以及我仅因口头批评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平时未做好,就获得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及二年有期徒刑,申诉至最高法院设在重庆的第五巡回法庭,至今一年多仍未给我任何回复的这两次冤狱申诉的实际经历情况,足见我国官本位的顽固性,和“民告官”这一说法,令人望而生畏的程度,以及依法治国尚还遥遥无期!!
我根据自己两次冤狱申诉的经历,说明依法治国尚还遥遥无期,和因言获罪案仍在坚持申诉外,无意推翻与蓬安县委县政府和相如镇党委镇政府及县公安局等已签的“息诉丶息访”协议,但我希望能尽快真正恢复原有的正常生活,安心在家赡养老母安度晚年。
冤狱申诉人:陆大春
15390292672
2018年1月11日
作者: 陸大椿 时间: 2018-1-11 12:54
依法治国,必须根除官本位根深蒂固的顽固性,才能实现依法治国的目的!
作者: 陸大椿 时间: 2018-1-11 13:20
依法治国,必须让依法维权胜诉者不再陷入萬劫不复的深渊,才能实现迟到的公平正义!
作者: 陸大椿 时间: 2018-1-13 08:22
(原创首发)看守所亟待立法废条建议意见 http://bbs1.people.com.cn/post/2/1/1/163504297.html
作者: 陸大椿 时间: 2018-1-13 08:24
(原创首发)依法治国,必须让依法维权胜诉者不再陷入萬劫不复的深渊,才能实现迟到的公平正义! http://bbs1.people.com.cn/post/9/1/1/165967078.html
作者: 奈落司雨 时间: 2018-1-13 14:41
依法治国
作者: 陸大椿 时间: 2018-1-14 09:56
依法治国,必须全民守法,法必约民束官,官绝不能任意而为,民必有正当权利。
作者: 陸大椿 时间: 2018-1-14 09:56
依法治国,必须全民守法,法必约民束官,官绝不能任意而为,民必有正当权利。
| 欢迎光临 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https://www.mala.cn/) |
Powered by Discuz! X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