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一些网站出现题为“偃师国土局长雷人放话,人民网算什么东西,那是电子垃圾”的帖文,对此,偃师国土局局长李俊虎表示,他从没有说过谩骂攻击人民网的言论,帖文纯属捏造中伤。
人民网北京6月30日电 本网今晨发现,一些网站出现题为“偃师国土局长雷人放话,人民网算什么东西,那是电子垃圾”的帖文,帖文中称:河南偃师市国土局截留国拨专项资金为职工买家楼的事经农民施工队向上反映后,先后有多家新闻媒体到偃师市采访。新任国土局长李俊虎(原系副局长)一方面对记者说:“新闻媒体我见多了,想登报就登报,你们放开报道吧!事情闹得越大越好,反正也处理不住我,那是前任局长的事!”帖文提到,李俊虎在与农民施工队对话时,谩骂攻击人民网。
为核实帖文内容是否属实,本网记者立刻致电偃师国土局,但未联系到李俊虎本人。
当日下午,李俊虎本人赶到了人民日报社河南分社说明情况。李俊虎对分社工作人员说,他从没有说过谩骂攻击人民网的言论,帖文纯属捏造中伤。
李俊虎还带来了书面声明,声明称:网络文章“偃师市国土局长李俊虎痛批偃师市有关部门腐败黑幕”、“偃师国土局长雷人放话,人民网算什么东西,那是电子垃圾”,明眼人一看便知内容系造谣中伤,严重失实,李俊虎局长每次接待记者,局办公室、宣教科均陪同接待,况且六月份以来,李俊虎局长没有见过任何媒体的记者,也从没有在任何场合说过此类话。可以断定,少数人别有用心,采用人身攻击、暗箭伤人的恶毒手段,借此糊弄受众嫁祸于人,对国土资源局造成负面影响,对当事人造成伤害。目前,此事已引起偃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5月初,人民网人民热线栏目接到了署名“河南偃师共青开发古路沟全体党、干、群众代表”的来信,反映了2005年偃师市国土局截留挪用古路沟村土地复垦国拨专款400多万元的情况。
5月7日,人民热线将网友来信转交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
5月13日,洛阳市向本网发来复函,就信中所反映的问题做了说明。说明称,偃师国土资源局团购商品房没动一分公款,并就“土地复垦国拨专款400多万元”一事进行了解释。
人民网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情况。
新闻回顾:网帖曝国土局长称人民网是电子垃圾 官方回应
近日有网贴曝光,因农民施工队反映偃师市国土局截留国拨土地复垦资金问题,偃师国土局长说“人民网是电子垃圾”。官方随后回应称此贴为造谣中伤。 (本文来源:人民网 )
核心提示:一些网站出现题为“偃师国土局长雷人放话,人民网算什么东西,那是电子垃圾”的帖文,对此,偃师国土局局长李俊虎表示,他从没有说过谩骂攻击人民网的言论,帖文纯属捏造中伤。
人民网北京6月30日电 本网今晨发现,一些网站出现题为“偃师国土局长雷人放话,人民网算什么东西,那是电子垃圾”的帖文,帖文中称:河南偃师市国土局截留国拨专项资金为职工买家楼的事经农民施工队向上反映后,先后有多家新闻媒体到偃师市采访。新任国土局长李俊虎(原系副局长)一方面对记者说:“新闻媒体我见多了,想登报就登报,你们放开报道吧!事情闹得越大越好,反正也处理不住我,那是前任局长的事!”帖文提到,李俊虎在与农民施工队对话时,谩骂攻击人民网。
为核实帖文内容是否属实,本网记者立刻致电偃师国土局,但未联系到李俊虎本人。
当日下午,李俊虎本人赶到了人民日报社河南分社说明情况。李俊虎对分社工作人员说,他从没有说过谩骂攻击人民网的言论,帖文纯属捏造中伤。
李俊虎还带来了书面声明,声明称:网络文章“偃师市国土局长李俊虎痛批偃师市有关部门腐败黑幕”、“偃师国土局长雷人放话,人民网算什么东西,那是电子垃圾”,明眼人一看便知内容系造谣中伤,严重失实,李俊虎局长每次接待记者,局办公室、宣教科均陪同接待,况且六月份以来,李俊虎局长没有见过任何媒体的记者,也从没有在任何场合说过此类话。可以断定,少数人别有用心,采用人身攻击、暗箭伤人的恶毒手段,借此糊弄受众嫁祸于人,对国土资源局造成负面影响,对当事人造成伤害。目前,此事已引起偃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5月初,人民网人民热线栏目接到了署名“河南偃师共青开发古路沟全体党、干、群众代表”的来信,反映了2005年偃师市国土局截留挪用古路沟村土地复垦国拨专款400多万元的情况。
5月7日,人民热线将网友来信转交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
5月13日,洛阳市向本网发来复函,就信中所反映的问题做了说明。说明称,偃师国土资源局团购商品房没动一分公款,并就“土地复垦国拨专款400多万元”一事进行了解释。
人民网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情况。
新闻回顾:网帖曝国土局长称人民网是电子垃圾 官方回应
近日有网贴曝光,因农民施工队反映偃师市国土局截留国拨土地复垦资金问题,偃师国土局长说“人民网是电子垃圾”。官方随后回应称此贴为造谣中伤。 (本文来源:人民网 )
关于对偃师市国土局截留400万国拨专款的
声 明
针对当前网络热议“偃师市国土局截留400万国拨专款”等事件,该局曾混淆视听,为媒体记者以及广大网民出示一份情况说明,妄图以其一面之辞掩盖事实真相。施工队以及村民代表在接受人民日报河南记者站、人民网记者的采访后,均认为事实真相总会大白天下。鉴于农民施工队以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不容蔑视,偃师市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偃师市邙岭乡古路沟村委会现就偃师市国土局欺上瞒下,把2000年前后我们参与的偃师北部土地整理项目歪曲成1995年时期的“共青开发区”项目,以及涉及的被作废的8张共236万元收据等问题,特向全国广大网友及各界领导作出如下声明(相关图片等证据附后):一、作为“偃师北部土地整理项目”主要受益者和参与者之一的古路沟村,自2000年前后,按照偃师市政府当年制定和规划的《偃师市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示范区项目建议书》有关指示和要求开始自行垫资筹资动工实施土地整理,到2002年5月份前,土地整理项目全部工程结束,再到连续7年来先后通过向各级领导呼吁、各级媒体采访调查(河南日报、农民日报、中国经济调查与维权杂志、人民网等),一直没有彻底解决我们的土地复垦国拨专款事宜。期间经历过:1、偃师共青开发区副主任、古路沟村支书韩现章、前村委会主任闫同法以及其亲属先后共计7次被项目施工队负责人员绑架要挟。2、古路沟村的土地复垦项目施工,前期有时任邙岭乡副乡长翟旭柱协调负责,中期国家有关部门发现土地整理项目资金使用混乱,要求公开招标,而偃师土地局要求各村委派有资质的施工队参与。(总工程中的两条大坝,其中古路沟项目区中的一条大坝是由洛阳一家公司刘彩霞负责施工的。)土地工程结束后,当我们去结帐时,偃师市国土局却将这项资金让洛阳富安兴某分公司耿怀卿作代表把款项结去,而偃师国土局对外声称工程项目没有认定,没有这项资金。(眼看这笔资金要露马脚,偃师市国土局土地整理副主任陶建涛给古路沟村干部送了10万元封口费,当时有邙岭乡土地所所长席宏恩,古路沟村委主任席宏元在现场为证,后该村干部将这10万元转给有关施工队方面负责人刘彩霞同志。)3、据证实,当时土地复垦国拨专款是由偃师国土局土地管理中心副主任陶建涛具体负责的。2001年3月,国土局土地管理中心通知古路沟村干部把该村村委会公章交到该中心准备结帐,一周后其又把公章返给我村,并说等其他村都全部验收完后再结帐。4、2005年10月,农民日报社记者开始关注此事,为了掩盖违法事实,偃师市国土资源局于当年12月初通知有关项目区(村)去领取土地复垦工程款项。古路沟村委会此时在偃师国土局领取了数十万元的复垦质保金和管理费后,还莫名其妙地从该局土地管理中心主任候顺立处领到了8张不同时期(从2001年3月到2002年1月,分别以“土地局北部土地整理款”、“土地局北部整理生态防护林款”等名义)开具的共计236万元被“作废”的“白条子”,上面竟有古路沟村党支部书记韩现章的伪造签名,以及时任偃师国土局局长“赵献中”签批的字迹。当质问这236万元哪里去了、这些曾入过账的收据又为何被作废时,土地管理中心主任候顺立解释说,你们村的项目工程根本就没有被认定,这些条子只好被“作废”退回!(而此前我们村干部到省国土厅找负责复垦中心处长魏单兵,洛阳国土局去咨询答复都是:“国拨款早已到位,并且早已转到偃师国土局的帐上。”)5、值得一提的是,2006年1月,为保持偃师稳定,偃师市委纪检书记朱美荣、市委宣传部长宋义林等领导针对该事件进行协调“土地复垦项目款”事宜,其后邙岭乡党委书记丁宏波同国土局方面具体协商,结果是偃师市国土资源局以其他非工程名义给偃师市邙岭乡划拨100万元,而乡里只给古路沟村拨付40万元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支持款项,2006年5月偃师国土局又给乡里50元转给我们村,名义还是支持新农村建设,2007年7月左右,先在偃师饭店谈妥,后在邙岭乡党委书记丁洪波办公室,时任偃师市国土局副局长李俊虎同古路沟村支书韩现章、前任村委主任闫同法、现任村委主任席宏远等5人共同协商,按照所欠款项数目,以其他项目随后拨付,但是古路沟村必须写出书面保证,按上指印,由乡书记丁洪波面交副局长李俊虎。偃师国土局李俊虎随后以所谓的“占补平衡、三项整治”项目准备立项,并一再嘱托我们村委干部:只要你们不说,随便找个地方,就是放在黄河边上也行,只要是钱,不就解决问题了……二、所谓的“共青开发区”根本不涉及到任何方面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偃师市国土局方面为了逃避责任、赖账不还,就张冠李戴地将应该解决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歪曲成“共青开发项目”。1、关于“偃师市共青开发区”的来由:根据共青团偃师市委(偃青字1995第6号)文件精神,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偃师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动员广大团员青年投身于“奋战三年,再造偃师,实现小康,争进百强”的实践中去,依照河南省沿黄青年农业综合开发实验办公室(豫黄青开办1992第6号)文件精神,于1995年4月4日下发文件,宣布成立偃师市共青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其主要有以下人员组成:即由时任偃师市委副书记桂玉强、市政府魏西振等6人作为顾问,由时任共青团偃师市委书记王琰君任主任,由时任团偃师市委副书记齐诚朴、王宗平、以及古路沟村支书韩现章等7人任副主任,由团偃师市委青农部长李冠普任办公室主任。2、而在1995年4月6日由共青团偃师市委下发的偃青字1995第7号文件中,从偃师市共青开发区三年发展规划(1995-1997)里面更可以证实:共青开发区从1993年初开始着手筹划,分三阶段进行,即分别以“种植业”、“养殖业”以及“配套加工业”为主完成开发区相关工程,根本不涉及土地整理开发任何项目。注:该相关文件来源,是因为《中国经济调查与维权》杂志参与该案件调查,采访到河南省国土厅耕保处时,偃师市国土局方面再次否认并欺上瞒下,为省国土厅正式出具。(偃师市国土局方面竟然糊涂到这种地步,不知道该类文件如何能证实我们的土地复垦项目是“1992年到1998年时期的“共青开发区”项目的。)三、偃师国土局方面所谓的“将35万元直接拨付给该村用于打农用井,邙岭乡政府为其调济资金115万元用于该村‘三项整治’问题”纯属巧立名目、虚构事实。四、关于“偃师市北部土地整理项目”背景的补充说明。偃师市邙岭乡古路沟村共计2500亩属于坡岭旱地,最大的地块不足10亩,最小的地块二三分。全村10个村民组1683口人散居在三沟八岔的土窑洞中,生活极其贫困,特别是1992年临近连霍高速公路修成后,每年汛期,4.5公里长、10余平方公里面积积存的洪水直泻古路沟村,把整个山沟冲刷得家不能住,地不能种,全村农民苦不堪言,但我们村不等、不靠、不要,未贷国家一分钱。从1993年实行义务工制度,使在这里世代居住在窑洞中的1683口人全部搬离窑洞,虽然群众住处相对有了着落,但土地已经被冲毁得再不能耕种,百姓生活面临新的困难。1994年,时任团中央书记李克强亲临偃师慰问关注我村,并由团中央副书记巴音朝鲁亲自到古路沟村现场,认真察看该村搬迁工程和沿黄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情况,并组织全国团省委书记来该村指导帮扶,号召青年团员“种经济防护林,增加农民收益,造福百姓”,偃师共青开发区遂成立。1998年,国家号召土地整理复垦,我古路沟村抓住机遇再三申请,并由时任偃师国土局局长段志军同志、邙岭乡副乡长韩维宣同志一起多次到北京立此项目,当时国土资源部的答复是:村级申报项目太小,应该以县市级政府名义申报项目。其后即1998年12月,偃师市政府就以邙岭乡古路沟村为项目为示范中心,通过河南省国土厅,向国土资源部申报了偃师市邙岭等乡镇15310亩土地复垦工程项目。(文件分别是:河南省土地管理局豫土文(1999)52号文件《关于申请建立偃师市开发土地整理示范区的请示》(签发人:邓留献);洛阳市土地管理局洛土规(1999)30号文件《关于偃师市土地整理、开发复垦项目示范区申请立项的报告》(签发人:刘振立);偃师市人民政府1998年12月上报的《关于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立项报告》,以及示范区项目建议书……
2000年初,河南省国土厅规划处处长牟永吉同志会同省土地、林业、水利、电力、环保等10余家单位到我村制定施工方案。在国拨专款还没有到位的前提下,村干部四处借贷,群众自发集资,施工队垫资施工,使得各项工程进展顺利。本年7月国土厅复垦中心魏单兵处长三人并会同时任偃师市齐保欣副市长、乡党委书记李英才同志,国土局副局长胡清铎同志来到现场查看工程进度,当看到农民们修地边埂,保水保肥保田,干劲十足,很是感动,给予了高度的赞扬和肯定,并说谁造田国家补助谁,大干大补、小干小补、不干不补的原则。在省国土厅领导的赞扬与督促声中,当时胡清铎副局长说:“国土局已垫付了100万元土地复垦款,可以马上拨付作为土地复垦用”,并把古路沟村作为示范点,带动其它村。同时在我村村口迎壁墙上写下了“偃师市北部土地复垦整理项目示范区”的牌子(由我村闫有相老师所写),立于我村施工现场至今。
对于我村土地复垦项目的立项、工程进展,由于上级领导的关心,省国土厅的支持,在国拨专款还没到位的情况下,工程实施的北区、东南区及唯一一条淤地坝等土地整理项目相继竣工,共完成土方工程量约100余万方,按照当时低于国家规定的土方工程3.78元/m2的承包价格,应得到国家415.8万工程专项资金。2005年5月,偃师北部土地整理全面竣工,并由国土部委派河南省国土厅李志民副厅长带队亲自验收,而且全部验收合格,而后又在“偃师商务之窗”发布了相关消息。(见网络信息《河南:国投偃师市北部土地整理项目通过省级验收》)到现在为止,还有几个令人无可争议的事实:既然我们的土地整理项目(主项目)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认定,那么土地项目区中间的四个大水池为什么会被认定并被有关工程队方面结清款项,直到今天古路沟群众还在将这些水池作为农田灌溉之用。还有,那就是:偃师市国土局一方面死不承认当初的土地复垦项目事宜,另一方面又以各种名义支持、补偿我村共计一百多万元,却又无法合理地作出关于那8张不同时期(从2001年3月到2002年1月,分别以“土地局北部土地整理款”、“土地局北部整理生态防护林款”等名义)开具的共计236万元被“作废”的“白条子”问题。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最讲认真。最后,关于偃师市国土局截留400多万国拨专款这个恶劣事实,偃师市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偃师市邙岭乡古路沟村委会有关党员、干部以及施工队代表随时欢迎并接受社会各界、各级媒体的公正监督和深入彻底地采访调查!
偃师市共青开发区管委会
偃师市邙岭乡古路沟村委会
http://www.gulugou.com/ReadNews.asp?NewsID=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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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ongqingwentian 于 2009-7-6 15:4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