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GXT 发表于 2024-4-18 18:45

政府工作人员能否对自己回复负责#穿石镇

2016年神龙组团征地中,按照征地拆迁政策对汤梁村村级公路进行了5万元补偿,作为集体经济纳入了村委集体账户中统筹管理使用。2017年某村干部擅自将该笔款项挪用扩建自己家附近约100m长路,扩宽约50cm,根据17年建筑市场价花费约1万元,还应剩余4万元,纪委也证实该事情,当初只对该村干部进行了批评,然后只退了1万多元公款,现在穿石镇信访回复却说是专项资金,请穿石镇纪委、广安石经开区纪委、广安市纪委、有管辖权的纪委核实,是否穿石镇某些干部是否也参与该事件,不然为啥一直在掩盖、包庇该事情。@穿石镇人民政府 @广安经开区@广安市纪委


YGXT 发表于 2024-4-18 18:51

按道理应剩余4万元,只退了1万多元是何道理,穿石镇为何要掩盖事情真相,故意说成专项资金@广安市纪委

YGXT 发表于 2024-4-18 20:41

穿石镇纪委都已经说了某村干部挪用公款,只是被批评,还退了1万多元,综治办工作人员还说是专项资金,请广安区纪委查查是否存在包庇或者共同参与

苏岛主 发表于 2024-4-19 08:21

哈哈

Anonymous 发表于 2024-4-19 09:34

咬暖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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