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1971 发表于 2021-8-25 11:24

碧桂园公园大道的业主看过来

碧桂园公园大道的业主看过来,方便以后联系

ok1971 发表于 2021-10-12 10:07

修得比较慢了

ok1971 发表于 2021-10-24 09:47

开发商没有钱了?

ok1971 发表于 2021-12-10 18:19

现在7600了,降价了

ok1971 发表于 2022-1-10 14:41

只有50几年土地权,怀疑是公寓


ok1971 发表于 2022-1-10 14:41

2008就开始算了

ok1971 发表于 2022-1-10 14:51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ok1971 发表于 2022-1-10 21:36

严格来讲:房屋的产权是永久的,但是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是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即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工业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为40年

路见不平有人铲 发表于 2023-5-6 17:56

我是1栋的,明年5.30交房了

路见不平有人铲 发表于 2023-5-11 17:31

有没有业主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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