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osss 发表于 2019-11-26 16:18

收物业费如同收保护费 黑恶势力尽扎根小区?

因开发商未完善规划好的配套设施,成都市高新区公园5号小区部分业主拒缴物业费。19日晚,该小区物业公司一行5人,来到业主白先生家门口催收物业费,被拒绝后待在白先生家门口,直至凌晨1点。(人民网)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各个城市的商品房如雨后春笋般相继拔地而起。现代化小区有了良好的居住环境,更需要相应的配套服务,物业公司因为市场需求应运而生。但物业行业也呈现出参差不齐的状态,有不少有口皆碑的物业服务企业,如万科物业、龙湖物业等。但更多的是小资质或者租用别家公司资质的物业公司,它们的生存之道是“低价位少服务、广渠道多捞钱”。近年来,业主和物业的矛盾日益增多且持续升级,估计每位小区业主或多或少都会对物业进行吐槽。业主和物业关系恶化的原因是多种因素叠加的必然结果,如房屋遗留问题、服务质量问题、停车位只售不租、广告收益等。大多数物业给自己的定位极不准确,忽视了业主与物业公司是对等的契约关系,业主支付服务费用,物业为业主提供服务,导致服务质量不尽人意。有的物业甚至态度蛮横欺压业主,从而导致业主以最直接但不一定有效的方式:不交物业费来表示对物管的不满,并与之抗衡。于是便有了业主长达9年不交物业费,竟拖欠物业费及违约金高达82万;物业因业主不交物业费而强制断水断电;居民选举业委会遭物业人员殴打等新闻。物业的黑恶势力可谓欺上瞒下一手遮天,部分成熟小区即便成立了业委会履行监督职责,但也是被物业买通配合,不配合的就翻着个吊打。具有黑恶势力性质的物业为何如此嚣张呢?因为物业属多头主管,一般是由房管局物管科监督其工作职责,由公安、街道、物价、居委会、消防、环保、技监、城管等相关部门联合监管物业。有些部门不管不问,监管主体力度不够,联管机制不健全,形成了多管等于没管现象。部门间相互推诿也是导致物业与黑恶势力勾结、结成利益同盟原因之一。要打掉滋生在小区的黑恶势力,一来要做到监督管理执法到位,明确监管主体,做好多部门齐抓共管。给予相关部门明确的执法监督权利,有效运用好法律手段,做到有的放矢。对物业涉嫌扰民违法的行为应依法依规严厉进行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手软。再者,将扫黑除恶宣传送进小区,切实提高小区居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及参与率,推动小区居民自觉参与监督和举报,提升了居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踊跃揭发检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同时,相关部门积极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形成常态化联系机制,让其知晓《物业管理条例》、《城市居民小区管理(治理)条例》等,提高健全其法律意识,使业委会真正发挥作用。如果物业服务差、不作为,导致业主与物业公司有纠纷时,相关部门可给予法律援助,甚至帮忙起诉物业公司。依法依规坚决打掉小区的黑恶势力,还小区阳光健康的生态环境。不能让小区成为黑恶势力滋生的沃土,成为黑恶势力隐藏和生长的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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