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田马肃 发表于 2018-4-23 15:41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

3月5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此次大会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草案、表决通过监察法草案、选举产生监察委主任。中国这个世界超级大国,再次向世人诠释法治反腐的信心和决心。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让反腐败成为常态化,公开、透明反腐,已然成为一代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指南。适时修宪,顺心民意。我国宪法从诞生至今,历经几次修改,每次都有着非凡的意义。针对我国反腐败法制体系还不够健全,统一的反腐败基本法还没有制定,有的反腐败专项法规还处于空白状态,有的滞后于形势的发展,有的存在无责任主体、无配套政策、无程序规定或缺乏具体的责任追究条款、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党中央从全局出发,及时修宪立法,完善了法制,为法治反腐奠定了基础。树立法治观念,强化反腐败法治思维。观念和思维是行动的“总阀”,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的先决条件。特别是在当前大力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各级纪委和监察委员会将合署办公,在形成监督合力的同时,也对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法律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对执纪业务知识烂熟于胸、运用自如,还要系统学习和研究国家法治建设的体系、制度和规定,在实践中自觉运用法治的精神、原则、规范、逻辑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把依宪治国和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要求贯通于监督检查、正风肃纪、责任追究当中。坚决反对和自觉抵制一切特权思想,在心理上敬畏法律、崇尚法治,在行为上遵循法则、宣扬法治,确保反腐败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良性运行。

坚石 发表于 2018-7-6 12:45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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