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AKAK 发表于 2017-9-1 09:40

坚持运用“四种形态” 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王岐山在出席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坚决查处落实中央部署工作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的行为,对胆敢向扶贫资金“动奶酪”的严惩不贷。近年来,在党中央的不懈努力下,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也仍然存在以权谋私,不作为、慢作为等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绊脚石。严重影响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厅挺纪在前,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是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有问题找问题,没问题当提醒,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重视程度,有效推进扶贫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对于情节轻微的要进行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抓早抓小,对于扶贫领域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该批评教育的,要及时批评教育,给于相关人员予以提醒;该警告处分的,要及时警告处分,给于相关人员以警醒;实在不适合扶贫工作岗位的,要及时进行组织调整。三是对严重违纪的要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对于扶贫领域出现的性质比较严重的问题,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视情节给政策、给出路,能降职使用的,要降职使用,该双开的也要双开。四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要坚决查处。对于扶贫领域出现的贪污腐败、挪用扶贫款,情节恶劣、屡教不改、长期违法犯罪且不收手的,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查严处。

中国蓝天白云 发表于 2017-9-29 17:05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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