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AKAK 发表于 2017-8-30 16:51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不可松懈

让贫困人口脱贫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党内监督,严肃执纪问责,下大力气惩治了一大批“老虎”和“苍蝇”,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时有发生。特别在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部分人员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向扶贫资金伸出贪婪只手,让群众深恶痛绝,社会影响极其恶劣。部分干部对扶贫工程项目未起到监管责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弄虚作假,未按要求完成脱贫项目的有之;个别村组干部利用职务为个人谋福利,未经同意,虚报冒领或“雁过拔毛”的有之;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力,非法收受他人财务,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有之等等。


在脱贫攻坚的路上,纪检监察机关应始终保持监督执纪问责不松懈,把握职责定位,继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虚报冒领、贪污挪用、雁过拔毛等扶贫领域违规违纪行为,对胆敢向扶贫资金“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对数据脱贫、虚假脱贫,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中国蓝天白云 发表于 2017-9-29 17:05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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