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5627|评论: 180

[我有话说] 川安岳六十老太刘进芳,惨遭李家民警伤害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5-9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川安岳六十老太刘进芳,惨遭李家民警伤害      
安岳县县委、县人民政府:
投诉人刘进芳,女,安岳县努力乡三县村三组村民,居住地安岳县李家镇环运公司住房内。联系电话18228440293.
     委托代理人:胡代国,安岳县公民代理处法律代理人,联系电话15984216745
被投诉单位:安岳县李家镇派出所
被投诉人:安岳县李家镇移动公司李再生。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查处安岳县李家镇派出所民警对投诉人【以下称我】带手铐、伤害我人身体健康等违法行为;要求违法民警公开向我赔礼道歉;依法赔偿我精神损失费、医药费、维权误工费等费用51200元。
事实理由
2014年2月2日,我外出新疆治疗风湿病并准备打工。同月16日,抄电表的电话通知我交所欠电费200多元,否则,就下电表。于是,同月21日我就回家了。
案发起因:2014年4月,我预交了174元电费,实际交费230多元。我不服气,因为,我是离了婚的,只有一人居住用电,平时每二个月只有几十元电费。怎么突然冒出电费200多元。2014年4月25日8点左右,我去问收费人李再生。结果是另外一个人开的收费票【见附件1,四张票据】。李再生是卖手机的,他说自己承包了收电费,他根本不愿意告诉我实情。李再生反而要求我买他的手机。李再生把一部价值两千多元的手机拿给我。我说我没有钱。在气头上,我说,我会当着派出所拿给你。于是,李再生就诬陷我拿他的手机。于是发生纠纷。我们一起去到派出所门口,希望派出所坚决。在进派出所的时候,当着李所长的面我就将手机给了李再生。接着,我就报了警【见附件,报警记录图片】。报警后,李所长不问明情况,反而诬陷我强行拿李再生的手机。我回答所长说:是李再生拿给我的,不是强行拿,我没有想要他的,只是气头上希望来派出所调解。因为我很生气,回答声音有点大,李所长等四民警,不问青红皂白,一起动手将我的手反起扭后带上手铐,掐我颈子,造成我出气困难,我就喊打死人,救命啊!打死人,救命啊!派出所里里外外有看热闹的百姓数十人可以证明。接着,民警就把我推入审讯房中,再用脚烤将我铐在专门铐犯人的椅子上。并强行收走我的手机,身份证、包包。又用我的手机给我儿、女分别打电话。接着,副所长王华东等三民警对我进行非法审讯。在审讯过程中,我的儿子来电话,我要求听电话。头几次打电话,,因为,我手被铐住,警察将手机放在我耳朵边听,最后一次,大约10点过,警察只打开了我的手铐,儿子又来电话,我接听电话后,就赶紧照相取证,照相后,立即将手机夹在我的两大腿中间。结果,警察强行搬开我的双腿,抢去了我的手机,销毁了部分照相证据【见附件,在审讯室的照片】。12点过,警察还给我手机,次日,警察通过我侄儿还给我身份证。
投诉人认为:本是一个小小民事纠纷,应当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李家派出所却违法行政,滥用执法权,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投诉人违法犯罪的情况下,给投诉人带脚镣手铐从当日8点过到11点50分,严重地侵犯投诉人的人权。强烈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支持投诉人的上述请求事项。
此致
                    投诉人刘进芳
                                     2014年5月9日

005.jpg

川安岳六十老太刘进芳,惨遭李家民警伤害

 川安岳六十老太刘进芳,惨遭李家民警伤害

川安岳六十老太刘进芳,惨遭李家民警伤害

 川安岳六十老太刘进芳,惨遭李家民警伤害

刘进芳在李家派出所两次报警,喊警察打死人的证据


http://img1.ph.126.net/wlecwNB0MHV1MCXeQxqxmw==/6608240804795013739.jpg
http://img2.ph.126.net/Fo0-1PhVtFOnm9xE85vHfw==/3680848270545519515.jpg
http://img2.ph.126.net/cCbjqDZUgZTyQVZlkdMDEA==/6608410129585694099.jpg
  


IMG_20140428_082333.jpg


川安岳六十老太刘进芳,惨遭李家民警伤害

 川安岳六十老太刘进芳,惨遭李家民警伤害


刘进芳用手机照下自己大腿软组织被伤害曲乌【上图】

川安岳六十老太刘进芳,惨遭李家民警伤害

 川安岳六十老太刘进芳,惨遭李家民警伤害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365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4-5-9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李家民警没有好感,执法程序违法,认定事实错误

发表于 2014-5-9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啊
发表于 2014-5-9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派出所除了装狠他们还会干什么啊,真遇到地痞还真只有绕道.要不,安岳的地痞有那么猖狂吗?我们那过小地方的毒瘤几十年了还不敢去惹.

发表于 2014-5-9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驯龙教育可耻 发表于 2014-5-9 20: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派出所除了装狠他们还会干什么啊,真遇到地痞还真只有绕道.要不,安岳的地痞有那么猖狂吗?我们那过小地方的毒 ...

李家派出所却违法行政,滥用执法权,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投诉人违法犯罪的情况下,给投诉人带脚镣手铐从当日8点过到11点50分,严重地侵犯投诉人的人权。强烈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发表于 2014-5-9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本事打击黑社会人员去,干嘛欺负一个老妇人,李所长等,你们还是民警吗?狗熊也!

发表于 2014-5-9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检法队伍人员素质低下,大多数是开后门、转哥子鲁莽汉,或者官二代接班的,不学无素,只知道欺负老白姓,搞歪门邪道,保护黑社会成员,保护腐败分子的,捞油水的。

发表于 2014-5-9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李再生,安岳县李家镇人 ,手机号码:13982999168.
看到此篇文章纯粹是颠倒是非!举例说明;1.她说:他反而要求我买他的手机。李再生把一部价值两千.多元的手机拿给她.(作为一个老板 我可能把一部几千块的手机强行放到一个六七十岁的老人身上 然后她自己再跑出去 我再去报警! 这种事情你们也信吗?)我李再生真是没事找事吗?2.还有他说自己承包了收电费.(李家有六七家代收电费(联通. 移动)都在收)这样你们也信吗? 本厅也装有监控 现场也有许多人看到的 欢迎随时来调查真相.!
还有此篇文章 漏洞百出 .颠倒是非.相信网友们多看几片都能看出来  建议写这篇文章的楼主下次调查清楚后再来发表这些.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后果自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10 04:23
一个李家街上出名的横人,还好意思在这里投诉。对这个社会真是无语了!你家电费高,你应该找电力站了解情况啊!你凭什么拿人家移动营业厅的手机,银行也在代收电费,如果你家电费高,是不是也可以去银行拿点钱走嘛!建议楼主,如果帮老百姓维权,希望先到李家来了解一下真实情况,问一下看到事情的群众,了解一下投诉人的为人,毕竟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5-10 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认定事实不清,给老妇人带脚镣手铐限制人身自由,绝对严重侵犯人权,人民难以信任民警,建议公安局整顿李家派出所。当然,最高层周康都腐败了,下级民警如此如此也很正常。社会制度造成。 本帖最后由 shuanglong 于 2014-5-10 07:58 编辑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5-10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7.136.64.x 发表于 2014-5-10 04: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个李家街上出名的横人,还好意思在这里投诉。对这个社会真是无语了!你家电费高,你应该找电力站了解情况 ...

从胡代国辩护的七案七错,三案平反国家赔偿、二案定性纠错,看安岳等各地公检法队伍办案质量有多糟糕!
qwesxqq11 发表于 2014-5-4 08:51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抱到老的有何用?

胡代国为被告人辩护七次,七次成功说明什么?
     胡代国以公民的身份先后为多位被告人作刑事辩护,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1、2009年8月,胡代国接受孟松林的委托,去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其子孟杰辩护。结果,被告人孟x等五人由原崇州市人民法院定性为“抢劫罪”改为“非法拘禁罪”,由原判处孟X11年改判为3年徒刑,同案其他四人也分别被减少刑期2-3年。按照有的律师事务所的规定,为被告人减刑一年可收取1-2万元代理费。但是,本次代理,胡代国不但没有收当事人劳务费,回家途中,还安排被告人父亲在自己家吃饭住宿。孟杰被减刑8年 胡代国辩护只获墨鱼一条 - 维权斗士胡代国...

郝劲松.2、胡代国。1964年胡代国由兴隆初中进入安岳高中,曾是学生会主席,校团委副书记,第三届人大代表,82年毕业于广播电视大学。 421.孟杰被减刑8年 胡代国辩护只获...

网易博客 blog.163.com...7331294/ 2010-01-17  -


    2、2012年8月,胡代国接受了拾荒女王X的委托,先后两次去内江市法院为其儿子杨明德辩护。 内市中区检刑诉[2012]第193号指控:被告人杨明德故意伤害致其继父死亡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指控罪名成立,将判处杨X10年以上徒刑。通过胡代国的辩护,一审法院以杨X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个月。
     胡代国认为,本案是家庭纠纷,意外事件,杨x作为一个农民,无能力遇见还击一拳有严重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五种情形不予起诉的原则,杨x 应当无罪。于是,提起上诉。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内刑终字第64号以过失伤害罪作出判决:判处杨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今日维权斗士胡代国再次去内江为被告人杨明德上诉案作无罪...

9个回复 - 发贴时间:2012年10月22日

今日曾经在中央电视台做过节目的胡代国再次去内江为被告人杨明德上诉案作无罪辩护。下面是胡代国辩护词 关于杨明德是否构成过失致死亡罪的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

麻辣社区四川论坛 www.mala.cn/th... 2012-10-22



   3、 2007年9月,胡代国在接受雷华加涉嫌非法行医罪一案的委托后,刻苦学习刑法、学习医学等相关知识,将辩护词诗化,使雷华加从被判有罪到无罪释放并获国家赔偿。事件的经过是这样的。
    2007年8月28日,安岳县长河乡村民禹某玩鸟枪被火药烧伤。去当地医院不愿接收,去大院又无钱,于是来找农民雷华加。雷华加用曾经治好过自己被汽油烧伤的草药给禹x治疗烧伤。几次敷药后,禹X伤势即将痊愈。当年9月12日凌晨,禹某死于自己的床上。 2008年4月7日,安岳县人民法院以雷华加犯非法行医罪判刑三年,缓刑四年。胡代国认为,人死有四因,专家鉴定,禹某死因不明。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雷华加应当无罪,于是提起上诉。2008年 9月22日,资刑终字第25号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刑三年缓刑四年的判决,发回安岳县法院重审”作出裁定。2009年1月21日,检察院撤诉,公安局撤案。雷华加被羁押205天,获得国家赔偿金22957元。
安岳:四年刑期辩无罪,雷华加感谢资阳中院依法纠错案-群众...http://p1.qhimg.com/dmtfd/100_72_/t01603b83de0633c205.jpg?size=407x480&phash=-7686850906550480644
16个回复 - 发贴时间:2009年1月23日
雷华加首先用舒尔水给禹洗伤口消毒,再用消毒针把伤口水泡挑破放净,用消毒剪刀剪去水泡上的皮,再用消毒水消毒二三次,接着小心地敷一层芝麻油,再将烧伤药粉敷上,药...
麻辣社区四川论坛 www.mala.cn/th... 2009-01-23



  4、2013年,乐至县司法机关根据乐至县人民医院的病理资料和四川华西医院的鉴定书,认定安岳县解放桥村民汪业彬致雷兵轻伤【伤残等级为10级】,涉嫌故意伤害罪。案发后,汪母亲委托了许、张二位律师代理辩护,在法官的要求下,被告人赔偿了雷兵民事部分三万元后,汪获取保候审。期间,汪母亲莫名重新委托公民胡代国辩护。胡代国惊奇地发现,鉴定书中汪对雷兵手腕伤骨8CM公然不成立,很荒唐。故申请司法机关重新鉴定。结果,乐至县公安机关被迫撤销了原鉴定结论,重新认定雷兵的伤不构成轻伤而是轻微伤。随后,检察院撤诉,公安机关撤案。汪业兵申请国家赔偿被羁押10天的各种费用。2013年10月14日,经过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审理,最后,经过调解,乐至县人民法院赔偿汪业彬人身自由权费用、误工费、车旅费、精神损失费等伍万元。汪全家敬酒感谢胡代国依法代理。

汪业彬: 申 诉 书、国家赔偿申请书【最终定性为轻微伤被撤销...

申诉人:汪业彬,男,1972年7月1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11023197207130011,汉族,小学文化,个体工商户,住四川省安岳县岳阳镇解放桥路150号 委托代理申诉人:蒋志秀, 系汪业彬的...

网易博客 blog.163.com...2347462/ 2012-11-10  -

  
     5、胡代国:去古蔺县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成功,代获缓刑
      http://hudaiguo888888.blog.163.com/blog/static/273618142013102711435304/          2013年12月3日1点50分,公民胡代国接受代X的委托,乘坐客车,从安岳县出发,去到泸州市古蔺县,已经是晚上9点过。4日早上九点,胡代国与犯罪嫌疑人代X家属等人去到古蔺县法院。向主审法官甘露强递交了代X的授权委托书及亲友辩护证明书。接着,四级法官甘露强组织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家德与被告人代X调解赔偿后续部分。经过法官的仔细算账调解,再调解以及单独调解,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家德,坚持要被告人在原来已经赔偿各项费用11.2万元并达成了协议书和谅解书的基础上,再赔偿五万元后续治疗费。甘法官一再给被告方做工作,希望再赔偿原告几万元钱,否则,刑事部分只好按照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决。 而被告人代X是安岳县的一个农民,因为在古蔺一带代销畜牧药,当地农民李家德拒绝给付96元的“打虫药”钱,双方发生口角,不幸致李家德一只眼睛受重伤,被告人家属在借钱赔偿原告后,根本就没有钱再赔偿。中午11点过,在法官一再调解无果,宣布下午3点对刑事部分开庭审理之后,胡代国本着自己多年的调解经验,组织双方谈心,特别是找被害人谈心,经过不到一个小时的调解,被告人愿意将再赔偿1万元增加到2万元,原告方也从要求赔偿五万降到四万、三万、2.5万,最后,同意只要2万元,胡代国立即与双方握手,表示谢谢双方支持自己的代理意见。下午3点,胡代国将调解成功的这一消息向甘法官汇报。甘法官立即制作了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刑事附带调解书【2013】古蔺刑初字第161号,接着,法院开庭审理后宣判代X犯故意伤害罪判刑三年缓刑四年。李家德特别感谢胡代国老师说了公道话,被告人代X及其家人也非常感谢胡代国依法代理,达到目的。胡代国的代理成功令个别说胡代国不是律师不能作为代X的亲友辩护人出庭的法官刮目相看。下午6点左右,胡代国在离开古蔺法院时说:谢谢甘法官,我们今天合作愉快、合作成功。5日凌晨30分,胡代国与代X及其家属回到安岳县。欲知胡代国的调解方法,等候说明。
    6、  2013年,胡代国在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辩护一起非法持有鸟枪上诉案,法官采纳了胡代国的部分代理意见,纠正了部分错误认定。庭审结束,法官表扬胡代国的辩护意见写得好。保留遗物鸟枪是否有罪 辩 护 词

http://hudaiguo888888.blog.163.com/blog/static/27361814201303061527658/

    7、2010年1月,胡代国代理王开金敲诈勒索一案获得平反,国家赔偿一万多元。
安岳开金28年冤何时了? - 维权斗士胡代国工作室的日...http://p0.qhimg.com/dmtfd/100_72_/t012b979d6d490a1f91.jpg?size=545x750&phash=-1899154907370773653
发表时间:2010年1月28日
安岳县公安机关决定,依据《刑事诉讼法》第73条之规定,予以释放。(见附件2) 依据安岳县公安局撤销件决定书(安公撤字【2010】1号,开金敲诈勒索指控事实不...
hudaiguo888888.blog.163.com... 2010-01-28  -


评论:  公民胡代国为被告人辩护七次,七次成功。其中,二次说服司法机关纠正对被告人犯罪定性的错误,五被告人获减刑,一被告人获缓刑;三次说服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彻底纠正错案,三被告人有罪辩无罪,分别获得国家赔偿22957元和10000多元、50000万元;一次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成功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告人获缓刑;一次说服二审法官定性过量。由此可见,第一,公民胡代国辩护是何等的认真负责;第二,如果不是胡代国辩护而是换成律师辩护,被告人的人权就冤枉遭了;第三,多数刑事案件都是律师代理辩护而不是胡代国代理辩护,由于有的律师不愿意得罪司法机关。多年来,不知有多少冤假错案。胡代国仅仅代理七件刑事案件,就发现件件有错,错误比例达100%,这难道是巧合吗?所以,胡代国一直认为。。。。。。。

发表于 2014-5-10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想到这事还弄到网上来了 不过感觉有点像贼喊捉贼  太可笑了! 建议作者下次为民请愿先调查清楚 免得毁了一世英名!{:5_160:}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5-10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岳公安局:警民亲鱼水情
2011826日,安岳县公安局召开“警民亲”网友恳谈会议,由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协办。会议室设在安岳县柠都大酒店四楼。在组织网友参观了安岳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和行政服务大厅后会议开始。主持人王文学副局长。王副局长对近年来安岳公安局在维护社会稳定等各方面所作出的贡献做了全面的发言。会议的最后一个程序是听取网友的意见和建议,不少网友都热情地发表意见和建议,会议进行到快13点。由于安岳记折网友胡代国坐在会议室左边的第一个座位,麻辣社区的版主安排从胡代国开始依次发言。于是,胡代国发表了以下意见和建议。在胡代国发言的过程中,版主和网友评价“发言精彩”,于是再次鼓掌欢迎。
整个会议在非常友好中进行,相信这次会议将进一步达到警民亲鱼水情的效果。
胡代国在“警民亲”网友恳谈会上的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网友们,您们好!

本人胡代国,我首先表示感谢安岳县公安局对安岳县发展经济,维护社会稳定所作出的巨大贡献,感谢和支持安岳公安局举行的“警民亲”网友恳谈大会,为什么呢?
第一,请人民监督好。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后回答中外记者时说:我深知国之命在人心,解决人民的怨气,实现人民的愿望就必须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总理特别将批评监督两个动词并列,这就提醒一些官员,批评也是一种监督,不能听不进公众和媒体的所谓坏话,甚至打击报复。而安岳县公安局正在落实温总理的这一指示。不知网友们注意到没有,在安岳县公安局旁县人民政府大门上高高矗立了20个大字,“向人民学习、为人民办事、请人民监督、让人民放心”。我长期关注这20大字的落实,尤其关注这个“请人民监督”,还多次把这20个字贴在四川新闻网安岳论坛等网站。我在这里大力帮助老百姓维权,没有遭到任何威胁和打击,这说明安岳县,安岳县的社会稳定,法制工作搞得好,我怎么不感谢和支持安岳县公安局呢?
第二,警民亲活动能消除误解,促进社会和谐。我作为安岳县一位颇有争议的网民,退休职工,从2004年我上了中央电视台以后至今7年上网,我依据宪法第41条等规定,以我本人和委托维权的那些人先后注册了很多ID即所谓的马甲,发帖不计其数,先后对安岳县政府、公安局和几乎所有的政府机关,甚至还有外县外省的一些政府机关进行监督甚至批评,由于过去缺乏面对面地沟通,被不少人误解甚至谩骂,我希望通过沟通,消除误解。理解我胡代国内心的真实想法。我认为,发帖批评和监督政府决不是有的人所说是反政府。这一点,自2010830日资阳市委李佳书记亲自为我胡代国解坎后,感谢县委钟书记和公安局胡局长、陈政委等领导主动和我多次交流沟通,而今不但消除了过去对我的误会,还用执法创新为我挽回了一些损失。这是我感谢支持这次“警民请”活动的第二点理由。
三,
为了进一步加强“警民请”鱼水情,我有五点建议:

1

警察是人们崇拜的对象,希望局领导加强对警察的法制教育、自我素质、自我修养、自我形象教育,做到严于律己、名副其实,正人先正己,希望在安岳县公安局尽可能杜绝左X放高利贷索贿、唐x交通肇事逃跑、XX叼烟执法等人和事。那样会严重影响安岳县公安局的良好形象。

2
、打击违法犯罪是公安局的责任,我和人民都表示支持。不过,建议在打击涉嫌违法犯罪过程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力争不要办冤家错案。比如说,过去有关通贤镇雷华加的所谓非法行医案、城北乡王开金的所谓敲诈勒索案等案件,为什么撤销最后国家赔偿呢?,那就是因为公安局过去在办案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所致。这些被撤销的案件影响非常严重,不仅仅影响其本人、亲友、社会、还影响公安局自身的良好形象。不过这是前几年的事,我希望办案人员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办案一定要高度负责,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3
、犯人也是人,建议在办案过程中,尊重和保障犯人的人权,不要再出现毒打致王开金牙齿脱落等现象;另有几人反映,希望改善一下看守所里羁押人员的生活。

4
、有人反映,派出所在给婴儿上户过程中要先看是否在计生局交罚款没有作为前置条件,不知是真是假,据我所知,不能这样做。如果是真的建议改正。

5
、关于吕金统于2011年被人打伤一事,公安局非常重视,但至今没有破案。建议尽快破案,因为不仅仅涉及吕金统个人人生安全问题,还涉及到其他网友的人生安全问题。
以上建议不知妥否,请领导指正批评。再次谢谢!

胡代国

2011
826

http://img.mala.cn/forum/201108/27/083907g2s032hhg20gu1gd.jpg [size=0.83em]2011-8-27 08:39 上传







发表于 2014-5-10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上,有那么一伙狗(不是针对本案),他们怕上面,送上面礼,怕下面,下面的地痞流氓,看见上头像龟儿,对待地痞像孙子说好话(少给他们惹点麻烦),但他们大多数情况下还是很威风的-------那就是在老百姓面前,他们的腰杆很硬.
发表于 2014-5-10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923160491 发表于 2014-5-10 08: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想到这事还弄到网上来了 不过感觉有点像贼喊捉贼  太可笑了! 建议作者下次为民请愿先调查清楚 免得毁了一 ...

我也讨厌胡代国,讨厌他为自己做广告搞那么多马甲刷屏,我们看不好帖子.但我认为在这个事情上他做的是对的,上手铐脚镣了该是什么罪了?是该弄清楚,看看派出所怎么说,是不是有那么大的罪过,上手铐脚镣.还有地痞流氓,诈骗,恐吓,这些在现实中不会不存在,相反,这是他们的惯用伎俩.或许还存在官贼勾结. (以上只是举例,不代表本案)
本帖最后由 驯龙教育可耻 于 2014-5-10 09:13 编辑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5-10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驯龙教育可耻 发表于 2014-5-10 08: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实际上,有那么一伙狗(不是针对本案),他们怕上面,送上面礼,怕下面,下面的地痞流氓,看见上头像龟儿,对待地痞像 ...




[url=http://j.www.so.com/?u=http%3A%2F%2Ftop.s ... C%25BA&m=dea52f]四川县区热榜[/url]展开


四川二级甲等医院相关展开


人民 政府展开


查看更多推荐








1

发表于 2014-5-10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驯龙教育可耻 发表于 2014-5-10 09: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也讨厌胡代国,讨厌他为自己做广告搞那么多马甲刷屏,我们看不好帖子.但我认为在这个事情上他做的是对的, ...

带手铐脚镣?没得那么夸张嘛!那天我也看到的,应该是那人在手机店拿了个手机就跑出来 然后被手机老板逮到 喊她拿出来她不承认 然后那老板就报了警 !当时很多人都看到的嘛·那老人家又横·好搞笑哦!后面到派出所怎样就不清楚了!不过哪个都不想招惹这么个蛮不讲理的老人家~~~ 所以看到这篇文章我当时就笑了 这老人家太厉害了 以后看到只有躲远点  呵呵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5-10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邓启贵 发表于 2014-5-9 18: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啊啊

胡代国在安岳县公安局“警民亲”会上说:
三,为了进一步加强“警民请”鱼水情,我有五点建议:
1警察是人们崇拜的对象,希望局领导加强对警察的法制教育、自我素质、自我修养、自我形象教育,做到严于律己、名副其实,正人先正己,希望在安岳县公安局尽可能杜绝原治安大队长左X放高利贷趁征地大量买户口收黑钱、唐x“唐跑跑”交通肇事逃跑、警察“叼烟执法”等坏人和坏事再出现。那样会严重影响安岳县公安局的良好形象。

.............
发表于 2014-5-10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923160491 发表于 2014-5-10 09: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带手铐脚镣?没得那么夸张嘛!那天我也看到的,应该是那人在手机店拿了个手机就跑出来 然后被手机老板逮到 ...

   如果真是那老人家偷东西,弄进去吃点国家粮是对的,那是犯罪,人人都该唾弃,大家该支持派出所又为民除害,他胡代国也不会支持偷东西吧.  但回过头又一想,一个60多岁的老太太,尽管他是"偷"(没定论,用引号),他也跑不了,也不会寻短见,那为什么带手铐脚镣警察还要打人?这点很重要.是否存在逼供胡代国也没有说,不过看了这个帖子,1:语言不流畅,2:云里雾里,3:交电费和拿手机到底有什么牵连?难道下一步是用手机交电费了?  还有很多......看不懂,感觉这个帖老胡没有认真写,好像只是在敷衍.
本帖最后由 驯龙教育可耻 于 2014-5-10 10:27 编辑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