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非常事123

[群众呼声] 南充市嘉陵区办公大楼跳楼事件 纯属钓鱼执法、欺诈百姓带来的恶果!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4-24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tr][/tr]
eagle110 发表于 2014-4-24 09:44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南充晚报  

网传网络会所遭“钓鱼执法”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ofmale.gif eagle110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medal1.gif
      这位110先生,已多次在网上晒出了关于鑫鑫网络会所的相关情况,越来越让人清晰地明白了以下几点:1、鑫鑫网络会所是任志立的独资企业,并且任志立主动承认违法事实、主动放弃听证,主动要求关门歇业;2、嘉陵区新闻办公室加盖鲜章,代表嘉陵区宣传口说明处罚鑫鑫网吧是合法的;3、南充晚报、南充日报记者张德利,张松认为跳楼维权是无理却闹,是“跳楼秀”,是要挟政府撤销处罚。

   第一、本人浏览了网上大量信息得知:鑫鑫网络会所绝非独资企业,是几个股东合伙企业;其中严某某占鑫鑫网络会所67.5%的股份,且任志立早已将自己在鑫鑫网络会所的股份转光,同时写了申请将法人转到严某某头上。这样,任志立还有什么权利“承认违法事实”,“放弃听证”,同意关门歇业?如果网吧真还有他的一丝一毫的厉害关系,他还会那么做的话,要么嘉陵区文体局陈焱等人得了任志立若干好处,合伙欺负别人;要么说明任志立早就该进二医院了。因为就是将鑫鑫网络会所从地球上消失,任志立也不会受到任何伤害,他当然乐意把鑫鑫网络会所弄垮,这样,他又可以伙同南充市文化执法支队那几爷子去开黑网吧了。
    第二、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关键时期,发生了嘉陵建区以来,也可以说是南充市绝无仅有的,在政府办公大楼跳楼维权事件,和当前正在搞的群众路线教育,形成鲜明的对比,如照妖镜一般,将相关领导人打回原形,的确很扫脸面。嘉陵区新闻办,是谁的?不用问了吧?从另一个角度,反而证明了跳楼维权的真相!
    第三、南充日报记者张德利,晚报记者张松,在还没有查清事实真相,还没有相关权威部门作出结论的情况下,妄下结论,对一个生活无着,拖儿带母的弱女子,进行了人生攻击和无端诽谤,不难理解他所说的“跳楼秀”,“无理取闹”......尽管大家都懂“党政机关报”的含义,但是,作为一名职业记者,这样欺侮弱势群体,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为人父母的良知都被泯灭了的话,挣再多的稿费也是白搭;你们的法人单位,最终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回复 编辑



发表于 2014-4-24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tr][/tr]
eagle110 发表于 2014-4-24 09:44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南充晚报  

网传网络会所遭“钓鱼执法”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ofmale.gif eagle110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medal1.gif
      这位110先生,已多次在网上晒出了关于鑫鑫网络会所的相关情况,越来越让人清晰地明白了以下几点:1、鑫鑫网络会所是任志立的独资企业,并且任志立主动承认违法事实、主动放弃听证,主动要求关门歇业;2、嘉陵区新闻办公室加盖鲜章,代表嘉陵区宣传口说明处罚鑫鑫网吧是合法的;3、南充晚报、南充日报记者张德利,张松认为跳楼维权是无理却闹,是“跳楼秀”,是要挟政府撤销处罚。

   第一、本人浏览了网上大量信息得知:鑫鑫网络会所绝非独资企业,是几个股东合伙企业;其中严某某占鑫鑫网络会所67.5%的股份,且任志立早已将自己在鑫鑫网络会所的股份转光,同时写了申请将法人转到严某某头上。这样,任志立还有什么权利“承认违法事实”,“放弃听证”,同意关门歇业?如果网吧真还有他的一丝一毫的厉害关系,他还会那么做的话,要么嘉陵区文体局陈焱等人得了任志立若干好处,合伙欺负别人;要么说明任志立早就该进二医院了。因为就是将鑫鑫网络会所从地球上消失,任志立也不会受到任何伤害,他当然乐意把鑫鑫网络会所弄垮,这样,他又可以伙同南充市文化执法支队那几爷子去开黑网吧了。
    第二、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关键时期,发生了嘉陵建区以来,也可以说是南充市绝无仅有的,在政府办公大楼跳楼维权事件,和当前正在搞的群众路线教育,形成鲜明的对比,如照妖镜一般,将相关领导人打回原形,的确很扫脸面。嘉陵区新闻办,是谁的?不用问了吧?从另一个角度,反而证明了跳楼维权的真相!
    第三、南充日报记者张德利,晚报记者张松,在还没有查清事实真相,还没有相关权威部门作出结论的情况下,妄下结论,对一个生活无着,拖儿带母的弱女子,进行了人生攻击和无端诽谤,不难理解他所说的“跳楼秀”,“无理取闹”......尽管大家都懂“党政机关报”的含义,但是,作为一名职业记者,这样欺侮弱势群体,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为人父母的良知都被泯灭了的话,挣再多的稿费也是白搭;你们的法人单位,最终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回复 编辑



发表于 2014-4-24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eagle110 发表于 2014-4-24 09:44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南充晚报  

网传网络会所遭“钓鱼执法”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ofmale.gif eagle110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medal1.gif
      这位110先生,已多次在网上晒出了关于鑫鑫网络会所的相关情况,越来越让人清晰地明白了以下几点:1、鑫鑫网络会所是任志立的独资企业,并且任志立主动承认违法事实、主动放弃听证,主动要求关门歇业;2、嘉陵区新闻办公室加盖鲜章,代表嘉陵区宣传口说明处罚鑫鑫网吧是合法的;3、南充晚报、南充日报记者张德利,张松认为跳楼维权是无理却闹,是“跳楼秀”,是要挟政府撤销处罚。

   第一、本人浏览了网上大量信息得知:鑫鑫网络会所绝非独资企业,是几个股东合伙企业;其中严某某占鑫鑫网络会所67.5%的股份,且任志立早已将自己在鑫鑫网络会所的股份转光,同时写了申请将法人转到严某某头上。这样,任志立还有什么权利“承认违法事实”,“放弃听证”,同意关门歇业?如果网吧真还有他的一丝一毫的厉害关系,他还会那么做的话,要么嘉陵区文体局陈焱等人得了任志立若干好处,合伙欺负别人;要么说明任志立早就该进二医院了。因为就是将鑫鑫网络会所从地球上消失,任志立也不会受到任何伤害,他当然乐意把鑫鑫网络会所弄垮,这样,他又可以伙同南充市文化执法支队那几爷子去开黑网吧了。
    第二、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关键时期,发生了嘉陵建区以来,也可以说是南充市绝无仅有的,在政府办公大楼跳楼维权事件,和当前正在搞的群众路线教育,形成鲜明的对比,如照妖镜一般,将相关领导人打回原形,的确很扫脸面。嘉陵区新闻办,是谁的?不用问了吧?从另一个角度,反而证明了跳楼维权的真相!
    第三、南充日报记者张德利,晚报记者张松,在还没有查清事实真相,还没有相关权威部门作出结论的情况下,妄下结论,对一个生活无着,拖儿带母的弱女子,进行了人生攻击和无端诽谤,不难理解他所说的“跳楼秀”,“无理取闹”......尽管大家都懂“党政机关报”的含义,但是,作为一名职业记者,这样欺侮弱势群体,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为人父母的良知都被泯灭了的话,挣再多的稿费也是白搭;你们的法人单位,最终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回复 编辑



发表于 2014-4-24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110这帮乌合之众,确实水平太差,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一点儿也不假,在网上点评的话,不是自相矛盾,就是自扇耳光;P

发表于 2014-4-24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victory:

发表于 2014-4-24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水平真高

发表于 2014-4-24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110先生,已多次在网上晒出了关于鑫鑫网络会所的相关情况,越来越让人清晰地明白了以下几点:1、鑫鑫网络会所是任志立的独资企业,并且任志立主动承认违法事实、主动放弃听证,主动要求关门歇业;2、嘉陵区新闻办公室加盖鲜章,代表嘉陵区宣传口说明处罚鑫鑫网吧是合法的;3、南充晚报、南充日报记者张德利,张松认为跳楼维权是无理却闹,是“跳楼秀”,是要挟政府撤销处罚。

   第一、本人浏览了网上大量信息得知:鑫鑫网络会所绝非独资企业,是几个股东合伙企业;其中严某某占鑫鑫网络会所67.5%的股份,且任志立早已将自己在鑫鑫网络会所的股份转光,同时写了申请将法人转到严某某头上。这样,任志立还有什么权利“承认违法事实”,“放弃听证”,同意关门歇业?如果网吧真还有他的一丝一毫的厉害关系,他还会那么做的话,要么嘉陵区文体局陈焱等人得了任志立若干好处,合伙欺负别人;要么说明任志立早就该进二医院了。因为就是将鑫鑫网络会所从地球上消失,任志立也不会受到任何伤害,他当然乐意把鑫鑫网络会所弄垮,这样,他又可以伙同南充市文化执法支队那几爷子去开黑网吧了。
    第二、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关键时期,发生了嘉陵建区以来,也可以说是南充市绝无仅有的,在政府办公大楼跳楼维权事件,和当前正在搞的群众路线教育,形成鲜明的对比,如照妖镜一般,将相关领导人打回原形,的确很扫脸面。嘉陵区新闻办,是谁的?不用问了吧?从另一个角度,反而证明了跳楼维权的真相!
    第三、南充日报记者张德利,晚报记者张松,在还没有查清事实真相,还没有相关权威部门作出结论的情况下,妄下结论,对一个生活无着,拖儿带母的弱女子,进行了人生攻击和无端诽谤,不难理解他所说的“跳楼秀”,“无理取闹”......尽管大家都懂“党政机关报”的含义,但是,作为一名职业记者,这样欺侮弱势群体,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为人父母的良知都被泯灭了的话,挣再多的稿费也是白搭;你们的法人单位,最终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位“替天行道”者,还真有些水平,说的有理有据,让人信服

发表于 2014-4-24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张德利,是南充日报记者部副主任,南充日报有这样的名记者,还能当上什么副主任,说明南充日报确实只有这个品味哦

发表于 2014-4-24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记者,和有些歪法官一样,吃了原告吃被告,良心都叫狗掏了......

发表于 2014-4-25 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victory:

发表于 2014-4-25 06: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顶到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5 09:35
关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5 09:36
力顶此帖。:victory: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5 13:13
楼主发的帖子,太尖锐了,似乎要将贪官污吏一网打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5 13:18
不过可以肯定地说,照这么弄下去,执法队那些龟儿子的好曰子恐怕也就到头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5 16:04
贪官污吏乱作为应当严惩,支持LZ,力顶此帖。

发表于 2014-4-25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5 19:36
一直顶到真相大白那天!

发表于 2014-4-25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好样的

发表于 2014-4-25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露真相,用不罢休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