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草案和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确定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设立12月13日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我们早该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了,这不仅是为了回击日本当局的需要,也是为了教育本国公民的需要。由于某种原因,自1949年到上世纪80年代初,“南京大屠杀”这个历史名词极少被各方面提起,说起南京和大屠杀,只知道雨花台,不知有南京大屠杀。及至1982年,在日本篡改教科书的刺激下,中国学者才想到“要对南京大屠杀进行研究”。然后,才有1985年建成的“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该馆馆长朱成山曾感慨:“没有日本否定历史,还没有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国人常以“忘记历史意味着背叛”的名言告诫自己,要正视历史,但如果我们自身在这方面做得还很不够,又怎能理直气壮地斥责别人健忘或有意抹杀历史呢? 现在,中国终于有了第一个国家公祭日,其设立不仅表明中国政府和人民永远记得30多万死难同胞,也表明我们冲破了观念的束缚,具有了还原抗战历史真相的勇气和胸怀,彰显了前所未有的开明、大度和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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