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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南充人事局太黑暗》一贴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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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2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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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2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哦 官方回复呢 :D

发表于 2013-12-22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如此。有些了解情况的人可以来看看

发表于 2013-12-22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推给省厅了,继续上访到中央

发表于 2013-12-22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回复还是可以的,态度积极。好

2020年优秀版主 2014年度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3-12-22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在周末看到了你们的加班回复,实属不易。
我表示我不明真相。

发表于 2013-12-22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招到个两年都找不到工作的人,其素质可想而知了

发表于 2013-12-22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看来考生没仔细研究公告

发表于 2013-12-22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名的考生,运气也太好了哈?
发表于 2013-12-22 17: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公务员搞不懂这些,人社局能及时回复,做的不错。

发表于 2013-12-22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得下,说清楚好
发表于 2013-12-22 19: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出来,就应该严格执行!就是有什么质疑,也应该在公告期间提出!个人理解,不知道对不对哈!

发表于 2013-12-22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我不信!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2-22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如此

发表于 2013-12-22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人 在 江 湖,不容易啊。。。

发表于 2013-12-22 23: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2-22 23: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把省公务局的正式答复挂出来!

发表于 2013-12-22 23: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2-23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社局能及时回复,做的不错。

发表于 2013-12-23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年至2012年未就业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当然应该是指编外人员。协警属于编外人员,不应该被取替!这伙人在制定公告时,故意不特别说明“未就业人员”范围,好为他们后面的做法找理由。大家可上网查,公招公告上报考条件一般都必须注明“未就业人员”范围,凡在编人员或公务员服务期末满5年的无资格报考,从未听说编外人员也不能报考!搞个模糊的“未就业人员”概念来欺上瞒下,是他们的一惯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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