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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律师贺博士

[眉山新闻] 农行眉山市副行长张刚,谁赋予你驱逐律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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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6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牛逼叉叉的眉山农行副行长张刚,根本不把律师放在眼里,俨然一副绝对权力的主宰者。
        受当事人委托,律师今天上午持律师函,赴眉山市农行会见领导,为当事人被处分而申诉,了解情况。被农行副行长张刚拒绝接见、拒接沟通、拒绝交流意见、拒绝证据出示、拒绝解释处罚员工原因、拒绝说明处罚的法律依据与事实依据,并被副行长张刚指使农行员工强行“请”律师出他的办公室,律师愤然。
       张刚副行长身为国企负责人,堪比霸道的专制皇帝,把农行视为自己权力范围,素质低劣、法治淡薄、专横无理、一言蔽天,容不得半点不同意见,更不容律师参与其内部纠纷,视员工为臣民,公然宣称律师无权参与劳动纠纷,视法律为儿戏,无视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
       律师质问张刚副行长:农行是否是你的私人企业?身为国企领导,谁赋予你拒绝接见律师与当事人申诉的权利?在您的心中,有没有庄严的“法律”二字? 你芝麻大一点的官,有没有能力一手遮天?
      律师要感谢东坡支行的行长,他耐心听完律师阐述观点,并安排其他领导详细介绍情况。
      律师维护法治决心不死,希望眉山农行副行长张刚改正错误,公开赔礼道歉。否则律师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坚定维护法治的权威。
      根据张刚的素质表现,估计他不会上网,恳请眉山网友围观,告知其违法行为,更希望张刚改正,回归到法治轨道上来,走正路才是出路。
                                    四川兴睿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贺成才博士
                                      TEL:13708172120
                                      QQ:191305759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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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7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是官,你只是一个律师,律师在定义上也只不过是一个屁民, 屁民怎么能跟官斗喃?斗不过的。还是忍忍吧:@

 楼主| 发表于 2013-9-17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提示。

 楼主| 发表于 2013-9-18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质疑农行眉山副行长张刚第一问,你的权力来自哪里?

身为国企金融单位负责人,你的权力来自国家权力机关授权,或者委托管理人民财产,你要搞清楚,授权或者委托你管理的不是你的私有财产,是人民财产,你应当尽职尽责。你管辖的员工,不是你的私有臣民,而是共和国的公民,与你享有平等权利,只是各人位置不同而已。你凭什么如此嚣张,不把律师与员工放在眼里?如果农行是你的私有企业,律师根本不会把你放在眼里,来向你反应问题,而是直接采取法律措施解决问题。

狂妄自大,不应该是张刚副行长应有之义,你也没有这个权利。

 楼主| 发表于 2013-9-19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质疑农行眉山副行长张刚第二问,你就是绝对正确的吗?

        农行员工受到处分,有申诉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你身为国企领导,有接受申诉、听取意见的义务,这个不是你的权利,而是你履行领导职责的法定义务。作为领导,应当尽职尽责做好你的本职工作,模范遵守法律,而不是武断专横,只听下属一面之词,就作出主观片面结论。

     律师依法办案,是律师法授予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你本应依法履行你的职责,听取律师反应,与律师沟通,全面了解情况,然后作出评判,但是你为何如此粗暴拒绝律师意见?难道你的心中只有上级而没有法律?

   身为领导,兼听则明,这么浅显的道理,居然不懂,那复杂的法律肯定没有听说过了,否则不会如此愚顽!!

   

 楼主| 发表于 2013-9-20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质疑农行眉山副行长张刚第三问,在你的心中律师是搅局者?

律师参与法律纠纷,对抗国家公共权力机关等强势机构,平衡当事人弱势地位,目的是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这也是全世界设立律师制度的最基本原因。

律师不是搅局者,更不是领导的添乱者,打压律师的诸如薄熙来之流,早就被钉在耻辱柱上了。难道张刚副行长想步薄熙来后辙,与法律为敌?想你也没有这个胆量,更没有这个实力。

认真听取律师意见,是法律对领导者的强制要求,无论公检法司,均无例外。身为国企领导人的张刚副行长,同样不能置身法律之外,耍特权、闹专横!

律师的意见你可以不采纳,但是应当予以解释,或者向当事人释明,这是法律的要求。身为领导,必须模范遵守法律的的规定,否则回家卖红薯去!

发表于 2013-9-20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吾等为民,其人为官,处垄断之所,且居要职,乃不知有民,无论律者,任汝破嗓,其嚣依旧也

 楼主| 发表于 2013-9-21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质疑农行眉山副行长张刚第四问,在你的心中,律师与员工均低你一等?

你不屑与律师、员工沟通,一副高傲的派头,缺乏做人起码礼貌与素质,难道在你的心中,律师与员工均低你一等?

律师心中,人都是平等的,法律才是神圣的。敬畏法律、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何况你身为国企领导。

可能你身为领导,习惯于唯命是从,被突然不屈不饶维权的律师(低人一等)打破平静,难以接受。但是做人起码的素质与领导者胸怀,应该具有。因为你是为国有企业工作,拿的是国家俸禄,不是你自己的私人企业,这一点应该搞清楚。

芝麻小官,习惯高高在上,恐有掉下来、摔的粉碎之日。谨记!

发表于 2013-9-26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吃了皮当然牛三,不过素质还是差了点

发表于 2013-9-27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这样一个全心为当事人办事的律师我顶一个!不过前段时间我遇到一个工人在厂里面摔伤,厂里面只支付了一点医药费就什么都不管了,后来厂里面强行喊出医院,经鉴定定6级伤残。出院后,这个人的女儿几次找到厂里面协商能赔点费用,但厂里面就是不理,女儿说如果不理的话就要打官司,可厂里面的律师(还是某单位的调研员)说:“打官司是有钱人玩的游戏!”没有办法,这个人因家庭贫寒不能继续支付医药费,回家疗养,但情况不乐观,于前2天去世了。惨啊,不过后来在政府的协调下,得到了妥善处理,获得了应得的赔偿款。
我很鄙视这样的律师,因为我觉得律师都是很富有正义感的,但我没想的是,这位头衔顶着调研员的律师是那样的嚣张!

发表于 2013-9-27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敢于申张正义的律师鼓掌!现在是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连尊重都不懂的领导,实在不敢恭维:dizzy:

发表于 2013-9-28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晓得所有律师是不是这样哦

发表于 2013-9-29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这样一个全心为当事人办事的律师我顶一个!不过前段时间我遇到一个工人在厂里面摔伤,厂里面只支付了一点医药费就什么都不管了,后来厂里面强行喊出医院,经鉴定定6级伤残。出院后,这个人的女儿几次找到厂里面协商能赔点费用,但厂里面就是不理,女儿说如果不理的话就要打官司,可厂里面的律师(还是某单位的调研员)说:“打官司是有钱人玩的游戏!”没有办法,这个人因家庭贫寒不能继续支付医药费,回家疗养,但情况不乐观,于前2天去世了。惨啊,不过后来在政府的协调下,得到了妥善处理,获得了应得的赔偿款。
我很鄙视这样的律师,因为我觉得律师都是很富有正义感的,但我没想的是,这位头衔顶着调研员的律师是那样的嚣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0-14 20:26
  不知道律师说的是不是真的哦,律师中也有个别人不是东西的哈,输赢都要吃哈。

发表于 2013-10-16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钱、权、法这三者在一起,我等屁民是难以辨明真相的!所以一般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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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4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该,律师上门了解情况也是职责所赋予的权力。
发表于 2013-10-24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眉山论坛的帖子给力啊!我只能说围观是种态度,更是一份力量!

发表于 2013-11-10 0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要把这个副行长问下课唆?

发表于 2014-2-6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在问别人的时候把自己的权利也无限放大了,你是个律师,战场在法庭,不该学人炒作。

发表于 2014-3-4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问问:这个行长下课了吗?就那个水平、那副德行还坐在上面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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