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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四川威远过期批文征地,制造灾害,危及生命安全,等盼见到县长,来5人直接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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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 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四川威远县国土资源局对四川威远过期批文征地的回复不服
     强势地方政府领导强压弱势民众合法权利危及生命安全
尊敬的国家总局领导您们好:
       反映人,郭翠英,女,39岁,身份证号511025197407203185,王春兰,付于力... 住威远县严陵镇花塘村五组村民。反映主体违法征地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征地主体市县政府】。威远县国土资源局利用过期批文川府土【2005】381号征地,事隔5年,2010年5月20日贴【关于威远县北部片区建设征地的公告】予以公告,所处花塘村5组全征全转。我们生活现状,断水一年多,房屋遭遇有意弃土围攻,弃土开始裂痕有些弃土已垮塌面临洪期危及生命财产安全。国土资发{2004}237号(十四)两年内未用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征地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方案经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征地补偿标准、被征地农民安置和社会保障办法及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地的所在乡(镇)、村(组、社区)予以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0天,未进行公告不得实施征地。地方政府领导肩扛党和政府赋予的权利,允许相关领导公然违法,人民生命财产谁保障。在受害人铁的证据面前,自圆其说,但仍坚持不依法解决,突出其强压弱本性。                                   就所反映主体生活区遭遇有意乱倒弃土围攻危及生命安全,中央领导说【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威远县国土局回复称【2009年6月启动】征地公告公2010年5月20日张贴公示,自己证明自己未公告先启动。利用黑社会势力以暴力、威胁,欺压、残害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公开.主动公开的所有信息,特别是关于征地的听证资料,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得到国土资源局回复,涉及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尚未完成,情况暂不能汇总,故不能提供。 体现了地方政府相关领导一手遮天,我相信上面政策是好的,只是上面政策到了下面就变形变味,头顶国徽的地方政府领导,手持党和政府赋予的权利,公然破坏宪法赋予人民的最基本权利,仗着党和政府的名义欺压残害人民,侵犯公民合法权利,辈辈代代安全住在这里,现面临有意制造灾害,说是天灾,灭绝人性,相关行政职能部门领导违法行政,此期间我一直找相关职能部门尽快解决,但均遭到各部门的相互推诿拖延,同时饱受各种非议辱骂的精神压力及人身伤害的无赖结果。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证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违法行政造成,所反映问题,至今无果。我们已经付出了身体伤害的代价,还要让我们付出生命代价吗?天理何在天理何容?人民用血和泪在呐喊:“人民要安全,人民要生活”。                              
   坚信,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此致
           
             联系电话:15984294766      2013年 8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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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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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3 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征地批文征地公告国土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回复反映饮用水被工作人员拉伤路被乱倒弃土中断娃儿摔伤施工方有意抽污水污染水井水井现状水井水质被污染后蒸出的鸡蛋没被弃土围攻时的房屋水质污染找相关人员理论正在被弃土围攻的房屋房屋生活区现状

 楼主| 发表于 2013-8-3 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映问题县长签转单省政府信访签的转单向县长紧急反映面临洪水弃土危及生命安全现在回家的路

 楼主| 发表于 2013-8-3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生活在红旗下的百姓。

 楼主| 发表于 2013-8-3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相关领导关注,各界媒体关注,老百姓民不聊生的日子。

发表于 2013-8-4 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愤

发表于 2013-8-4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3-8-5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3-8-5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想让农民活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8-5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信 访 告 知 单

来访(信)不再受理告知单
郭翠英同志:
    我局提出的来信(访)事项,已经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复核完毕。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局决定不再受理。
    特此告知。


威远县信访局
2013年7月3日
:@:@:@:@:@:@谢谢帮顶。事实未解决落实,给我这样的告知单,中央领导说:亲民.爱民.系民.12345人民有事找政府。人民事实事情摆在面前找上门来请领导解决,却不接待。
本帖最后由 nihao12340 于 2013-8-5 15:35 编辑

发表于 2013-8-5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见新闻领导走基层参加群众路线实践活动。

发表于 2013-8-5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审判贪官 发表于 2012-8-10 13:28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中纪委贺国强书记强调,坚决查办群众身边的腐败。中纪委副书记马馼:要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 ...


忍吧,威远政府就这样。当官不为民做主。骑到人民头上作威作福,你认为还少吗?
:@:@:@:@:@:@

发表于 2013-8-6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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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6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欺压百姓,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人权的体现,体现在哪儿,哪儿【@=@=@=】???........

发表于 2013-8-7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3-8-8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违法拆迁,老百姓受苦受难

发表于 2013-8-9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3-8-9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新《拆迁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第三十一条对违法人员责任追究作了具体规定。

:@:@:@:@故意给人民制造这样的生活现状,幕后指使者制造者是不是父母所养.所生,灭绝人性.意欲何为???

发表于 2013-8-12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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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4 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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