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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言行必须守法 南充5网民散布谣言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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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5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上造谣称“南充100余人越狱” 造谣传谣的5人被行政拘留

    6月3日,一条关于“南充监狱128人越狱”的帖子突然在网络上疯传,引起众多网友的关注。事实上,南充并未发生越狱事件,那这条子虚乌有的消息从何而来?市公安局经过调查发现,南充一刘姓网民从朋友处道听途说了一个不实信息,便最先编辑假消息发布在自己的新浪微博上。该微博发出之后,另外4名网民又添盐加醋进行传播,导致事件“越闹越大”。
    昨日,这5名网民被公安机关分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南充监狱有128人越狱?”3日上午,在腾讯微博、新浪微博等,突然出现了这样一条消息,并被网友疯狂转载。该帖子内容为“南充监狱128人越狱,监狱长被杀害,其中不乏杀人犯、抢劫犯、强奸未遂者,并称消息可靠、已下达通缉令。”在一些网站,还出现了人群围观张贴通缉令的照片。帖子出现在网络上后,不仅引起了全国各地网友的关注,更是引起了不少南充市民的恐慌,一些市民相互提醒:“注意安全,晚上早点回家。”
  南充未发生犯人越狱的事件,网上怎么会突然出现这个子虚乌有的消息,并被网友热炒?为了及时消除市民的恐慌情绪,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网信办及时通过官方微博“南充公安”、“南充司法”和“南充播报”平台发布了辟谣声明,具体内容为:为深化“平安四川”建设,5月2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联合发布了专项追逃公告,对身负重案、罪行累累,潜逃在外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缉捕。涉及到我市的部分在逃人员并非网络所谣传的“南充监狱越狱人员”,经查证,南充监狱并未发生越狱事件。
  同时,市公安局第一时间组织民警对该信息的网上来源进行调查,迅速锁定了第一个发布假消息的市民刘某。刘某,顺庆区人,6月1日,她听一个朋友说南充不少街道上都张贴有“通缉令”,当天上午7时59分,她便编造了一条“南充有100多名犯人越狱,正在被通缉”的消息,并发布在自己的新浪微博上。不过,该微博发出之后,一直到6月2日,并未引起“关注”,也未引起强烈反响。
  6月3日,程某突然在网上看到了这条微博消息,为了引起关注,她又将这条微博消息内容进行了添盐加醋的“加工”,称这100多名犯人在越狱时,将监狱长杀害,特别强调这100余名犯人中有杀人犯、强奸犯等,还称南充火车站全都是警察,都张贴有公告。
  这条微博消息发出后,当即引起了全国各地网友的广泛关注,并被大量转发。
  发现这个“猛料”后,家住阆中城的王某,又将网上的所有相关消息进行综合汇总,并将汇总消息再次发布在自己的新浪微博,以及当地网络论坛上。在发布这条消息时,王某还特别加了“求证”等字样。
  随着事件消息的广泛传播,3日当天,在高坪区上班的王某,也将此消息进行了“转播”,同时附上一张南充街头张贴的“通缉令”图片,更让无数网友信以为真。随后,来自顺庆区的黄某,也添盐加醋地“转播”了此消息,并配发评论称“百人越狱,我大南充正在冲刺十大暴力城市榜首”,也引起了无数网友的关注。
  至此,这条子虚乌有的消息来源终于真相大白。市公安局依法对5名违法人员进行了传唤和调查,5人对违法事实均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5人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在网络上散布谣言的发帖人,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可对其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昨日,市公安局提醒说,如今,有一些网民在网上发布未经证实的消息时,加上了“求辟谣”、“求证”等字样,也让一些不明真相的网民跟风,损害了网络媒体的公信力,扰乱了正常的传播秩序,这也属于传播虚假信息,也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这名负责人提醒说,遏制和打击网络谣言,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广大网民应该坚持“文明上网、依法上网”。
       南充日报讯(记者 李奎)

                                     网上言行必须守法  南充5网民散布谣言被拘

   6月3日上午,一个谣言在网上传播:“南充监狱128人越狱……”该帖子出现在网络上后,不仅引起了全国网民的关注,更是引起了不少南充市民的恐慌。但是同日,人民网和有关网站迅速发布了南充警方辟谣的消息。很快,南充警方查获了在网上编造、散布谣言的5名违法人员,4日,这5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编造、传播谣言,不仅违法,而且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正常心理,受法律惩戒乃当然之事。谣言止于智者,谣言止于有关方面快速应对、处置。绝大多数网民是理性的守法的,对待谣言,不跟风,不信谣,不传谣,这是网民良好素质的体现。
  网络是开放的,但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许可的前提下进行。网民在网上的言行也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的精神和规范,因为网络并非虚拟社会,而是现实社会的有机构成。
  的确,有的网民不学法不知法,以为网上的言行可以不负法律责任,把网络与现实隔离开来,这是一种误区。有的网民好玩、猎奇,听见风就是雨,以讹传讹。不管是恶意还是无意,不管是猎奇还是无知,编造、传播谣言都是对社会正常秩序和公众健康心理的伤害,都是违法的,违法者必受追究!
  这几年,我们吃了不少谣言的亏:盐荒谣言、针刺谣言、“世界末日”谣言……一个个谣言让人烦恼恐慌,有的人还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我们应该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当前,打击网络犯罪已被世界许多国家列入重点。说明依法上网,当文明网民已是世界各国的要求。
  南充正在“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文明南充我建设,南充文明我幸福。当文明、诚信、守法的网民,是文明市民的基本素养。网民是网络文明的受益者,更是网络文明的建设者和传播者,构建文明、健康、守法、有序的网络文化环境,是广大网民的共同责任。对那些缺乏鉴别力、遇事喜欢猎奇的年轻网民,学校、社区、家长应当做好教育引导工作,让他们理性上网、文明上网、依法上网,对社会负责,对他人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
   南充日报评论员


本帖最后由 南充市网信办 于 2013-6-5 18:1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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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5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3-6-5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社会之所以这么脆弱,屡屡被低级流言所伤,就在于只懂惩戒,不搞公民教育。

每一次惩戒,都可能种下仇恨的种子,社会矛盾将越来越大。

发表于 2013-6-5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一说就有人信?为什么你们的新闻多数没人信?难道这个问题就不值得有关部门思考??

发表于 2013-6-5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任志强一直说房价要涨,在老百姓眼里,这就是谣言,老百姓恨死了他!牛刀一直说房价会跌,老百姓说他说的是实话,老百姓喜欢他,可房价一涨再涨的事实证明:谣言是真实的,实话就是假话!!:lol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6-5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上主要用事实说话,听说的不一定可信。希望广大网友发言须谨慎。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大家负责。

发表于 2013-6-5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话要负责就是从这里来的~~嘿嘿

2015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3-6-5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责任

发表于 2013-6-5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3-6-5 19: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社会之所以这么脆弱,屡屡被低级流言所伤,就在于只懂惩戒,不搞公民教育。

每一次惩戒,都可能种下仇 ...

十分都道理!要不为什么网上曝出的事件政府解决的不多。

发表于 2013-6-5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6-5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不说

发表于 2013-6-5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老话说得好:病从口入,祸从口出!管好自己的嘴,莫摸别人的腿。
发表于 2013-6-5 20: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信谣,不传谣,发贴做到有图有真相,就是负面的也把你莫法,大不了喝茶。

发表于 2013-6-5 21: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人都是遇到事了才后悔,其实有不有法并不重要,关键是自己做人要正

发表于 2013-6-6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

发表于 2013-6-6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成年人了,该为自己言行负责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6-6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故意传播谣言的很可恶。。。。害得家人都不敢出门,,治网络乱象,,需重典,需重拳。。。。。。

发表于 2013-6-6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评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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