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聘职称 狸猫换太子
2000年6月21日,学校组织了张学强等11人职称评审考核小组,对我和张红焰、陈代康、廖容、袁阳海、徐友秋等符合中一职称评审条件的人进行评审,通过评审,我在六位教师中排第二名,当时我的教龄,任职时间,综合考评条件都比他们几个优,当日上午11点我们在学校二楼等候,职评小组考评后,现场写评语,并由帅旗当场签字盖章后送教育局。
2000年6月27日,职称评审表经教育局、人事局审查通过并已签字盖章,此时,帅旗为达到个人的目的,就在职称评审表已经由教育局、人事局审查通过,正准备上报市教育局时,帅旗又开始做手脚,到教育、人事局把工作做通,于2000年6月29日,亲手打黑报告到教育局,将张红焰、陈代康、廖容、袁阳海、徐友秋和唐金其(连条件都不符合)推荐上去,硬把我撤下来,就没把我的表送到地区去评审,致使我的职称至今未获取,帅旗亲手打的这个黑报告。《珙泉镇中学校关于2000年教师职称评审情况的报告》中说评审小组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任职条件考核办法》和学校《教职工工作考核方案》进行认真从严考核打分,以及公平、公开评审,结果张红焰、陈代康、廖容、袁阳海、徐友秋等同志确定为推荐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人选,这是不符合事实的,是通过编造的理由来把我硬性撤下来。为什么说是编造的呢?原因有两点:一、珙泉镇中学(校址:官沱)与珙泉二中(校址:荷花池)于1999年8月31日合并,两校合并后,校名用“珙泉镇中学”为新学校校名,校址以珙泉二中(荷花池)为新学校的校址,新学校的校长由帅旗担任,原珙泉镇中学(官沱)的校长李泽民调到珙泉二小(坝底)担任校长,原珙泉镇中学(官沱)的全体教师就从官沱搬到荷花池新学校去上班。评审职称的时间是2000年6月20日前止,从1999年8月31日,到2000年6月20日前,我和原珙泉镇中学(官沱)的其余教师搬到荷花池去上班不满一年,都没有资格接受帅旗校长的考核(全县所有学校的考核是以工作者满一年为依据来进行的),由于两校合并这特殊情况,张学强等11人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张金桂、张红焰、陈代康、廖容四位教师的职称评审就以原珙泉镇中学(官沱)的校长李泽民对我们四位教师96年度、97年度、98年度的考核为依据进行评审,以我的工龄、教龄、任职年限、工作业绩等综合情况为依据,在张红焰、陈代康、廖容、袁阳海、徐友秋几位教师中,我居第二名,所以于2000年6月21日中午11点,在新学校二楼,我就顺利通过了评审组的评审、评审组为我们在评审表上签了评语,帅旗校长也为我在评审表上签了字、盖了章,我们几位教师的职称评审表和资料就被送到了珙县教育局。珙县教育局和珙县人事局,于2000年6月27日对我们的评审表进行审核,并给我们签了“同意上报”,盖了章。2000年6月29日,帅旗校长又写了一个报告(黑材料),报告上说经过“考核打分”故意不报我的名字,硬性把我撤下来,不让教育局将我的评审表送宜宾市人事局等部门。帅旗校长编造的第二次“考核打分”纯属虚构,我和陈代康、张红焰、廖容四位教师是原珙泉镇中学(官沱)的教师搬到荷花池新学校去工作还不满一年,没有资格接受帅旗校长的“考核打分”,根本没有“考核打分”这一回事。第二,按照评审职称的法律程序是先评审,再填表,最后上报,我们几位教师的职称经评审组于2000年6月21日评审通过,并经帅旗校长同时签字盖章后,送教育局,教育局、人事局于2000年6月27日审核通过后并签字盖章,都准备送市评审组了,帅旗校长于2000年6月29日打报告说经过考核打分,不让教育局送我的评审表,难道评职称是让学校评审组先评审一次,等县各局都审核通过后,学校还要评审吗?这是不符合评职称的法定程序的,这是帅旗校长耍的霸权、以权压人、枉法行事、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综上所述,我的职称是帅旗通过编造假的报告(黑名单)把我的职称指标整下来,挪给别个教师,达到以权谋私的目的。
不管凭什么条件都该轮到我,后来多次找,也没有合理说法,找教育局,教育局的解释是学校的报告没有你的名字,明人眼里一看就清楚,至今也没有一个理的解决,(有当时学校帅旗的黑报告和职称表审批情况为证据)。
我既没犯法,也没违纪,凭啥把我黑整下来,如果说我当时的工作量不够,更没有理由,我1999年8月31日前在官沱那个地方工作,每周上12节英语课,6节劳技课、还兼学校会计工作,可以说是一个人干了两个人的工作。而到荷花池来,是你帅旗无故不聘我,不按岗位条件要求,故意不让我上课,不是安排了我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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