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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求巴中市电力局和高塔乡人民政府回复和监管(电力公司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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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0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问题一: 家是高塔乡大佛村滴。村中有一批电线杆都是往年的树材,就是俗说的木电杆。吹风就在晃,电力抄表员都不敢上去看表了,居民生活都易受影响。因为怕它突然就断了,,农民的消防知识不够,如果造成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曾问过村干部,干部说电杆属于电力公司滴,叫我们找电力管理员,我们找电力管理员,他却说那是村小队的用电电线杆,要我们自己找村上。请问,全村还有一部分这样的木电杆,到底该哪个职能部门去更换与管理》?
问题二: 高塔乡全乡3714户,而四位电力管理人员收电费则全部是在新店街上的办公室。每月在每户人们缴纳电费的时候,都让人们在应缴电费的基础上再交纳一元钱。这个一元钱则不是出自团结电力公司的电费单上,电力人员和政府却都说不清楚这一元钱是拿来做什么,一旦有人问起,他们就推说这个一元钱是和政府签了同意书的,让我们要问去政府。,如果我们不交这一元钱,他们就不把我们的电费单给我们,那就意味着我们没有交电费,他们就会等一月再不交钱就会断掉我们的用电。至今已经有三年多了,一年12个月,一月3714户每户一元就是3714元,一年就是12x3714,三年就是12X3714X3=133704元,这十三万钱却没人知道在哪去了?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没有用于村民的电力发展,也没有进入电力公司的帐户。请问相关部门,这个事应该是哪个部门负责?而能让四个人竟能骗取农民财产达三年之久而不被人发现》?如何处理电力收费员以及其三年间收取的非法收入十三多万?是否应该将这笔钱全部拿来用于农村电力和通信的发展?
为什么没人管。,我们咨询不仅不给我们说明,还动不动就是你要缴钱就缴,不缴我到时就断电来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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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回复: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南江县团结电力公司回复如下,
                        
南江县团结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求政府或者团结电力部门回复》一贴的回复

“⌒皛苩皛╮癡”网友:
首先感谢您对家乡农电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12年12月11日、12月13日,您两次在南江论坛发帖反映高塔乡大佛村农电安全及收费等问题。我司高度重视,迅速派人前往高塔供电所及大佛村进行认真调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您所反映的大佛村内存在部分木电杆的情况属实。通过现场查看统计,该村3个社现有木电杆17根,主要用于低压分支线和下户线。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我司管电人员已会同村社采取临时措施(如增设拉线、加固等措施)进行了应急处理,目前线路基本能够维持供电。若要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则需对该村线路进行彻底升级改造。该村的电网改造项目我司已多次编制资料上报,但目前项目资金暂未落实到位。由于我司2011年先后两次遭受特大洪水泥石流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余万元,目前靠四处举债度日,短期内无力安排资金投入该村的整改项目,敬请理解!同时,我们将继续加大农网改造项目的争取力度,力争早日落实资金进行改造,让用户用上安全、可靠的电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件》、《供电营业规则》及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南府办[2010]96号文件等规定,该村的低压配电线路产权属村社所有,下户线属受益农户所有,线路维护投资应由产权所有者负责。
二、您反映的村民每月交纳1元钱被管电人员非法侵占的情况不属实。收取的1元钱是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收取,全部用于村民共有电力资产的巡视维护费用。
2007年巴中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政策,高塔乡一直未进行农网改造,使得同价工作是在不同网且“两改”未进行的基础上实施,供电部门承担了巨额的抄收到户及维护管理相关费用。为了营造良好的供用电秩序,确保安全,巩固同价成果,南江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相继下发了南府发[2007]56号、南府发[2008]46号、南府办发[2008]10号、南府办[2010]96号等文件,明确了政府、村社、企业等相关各方的管电职责。高塔各村分别组织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对村民共有电力资产的管理形成了共识,并出台了管理办法,其中每户每月收取1元钱是村社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收取,用于村民共有电力资产的巡视维护费用,其中一部分用于村社通过一事一议方式选出的农电协管员日常维护报酬,一部分用于村民产权范围内供电设施维护材料和排除安全隐患等方面费用开支。高塔乡部分村社为了能统一收取、发放,便通过一事一议委托了高塔乡供电营业所代为收取,收取后,供电所悉数移交给了村社。即便如此,所收取的费用也是杯水车薪,远远不能满足村社电力资产管理维护需要。如您所在的大佛村,共有用电户194户,2012年共收取维护管理费用1418元(部分农户外出未用电就没有收取),这些费用要对全村的低压配电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全村一年的安全、正常供电,实属不易。
对于您所存在的疑问,属于我们供电服务员工未将具体情况解释清楚,在此我们向您表示诚挚的歉意!最后,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与支持家乡农电事业的发展,并请对我们的工作多予监督,多提建议!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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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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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9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12-19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单位么就是这样,已经不见不怪了

发表于 2012-12-19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kyjsylf001 发表于 2012-12-19 14: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国家单位么就是这样,已经不见不怪了

我已经麻木了,今天去开通数字电视,居然要我去开社区证明,尼玛我身份证房产证都有,还证明不了这房子是我的?去开证明居然要680元,尼玛坑爹啊!
发表于 2012-12-20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皛苩皛╮癡”网友: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司已于2012年12月16日在《南江论坛》于您先前所发的内容相同的2个贴子中做出回复,原文如下:

                        南江县团结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求政府或者团结电力部门回复》一贴的回复

“⌒皛苩皛╮癡”网友:
首先感谢您对家乡农电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12年12月11日、12月13日,您两次在南江论坛发帖反映高塔乡大佛村农电安全及收费等问题。我司高度重视,迅速派人前往高塔供电所及大佛村进行认真调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您所反映的大佛村内存在部分木电杆的情况属实。通过现场查看统计,该村3个社现有木电杆17根,主要用于低压分支线和下户线。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我司管电人员已会同村社采取临时措施(如增设拉线、加固等措施)进行了应急处理,目前线路基本能够维持供电。若要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则需对该村线路进行彻底升级改造。该村的电网改造项目我司已多次编制资料上报,但目前项目资金暂未落实到位。由于我司2011年先后两次遭受特大洪水泥石流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余万元,目前靠四处举债度日,短期内无力安排资金投入该村的整改项目,敬请理解!同时,我们将继续加大农网改造项目的争取力度,力争早日落实资金进行改造,让用户用上安全、可靠的电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件》、《供电营业规则》及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南府办[2010]96号文件等规定,该村的低压配电线路产权属村社所有,下户线属受益农户所有,线路维护投资应由产权所有者负责。
二、您反映的村民每月交纳1元钱被管电人员非法侵占的情况不属实。收取的1元钱是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收取,全部用于村民共有电力资产的巡视维护费用。
2007年巴中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政策,高塔乡一直未进行农网改造,使得同价工作是在不同网且“两改”未进行的基础上实施,供电部门承担了巨额的抄收到户及维护管理相关费用。为了营造良好的供用电秩序,确保安全,巩固同价成果,南江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相继下发了南府发[2007]56号、南府发[2008]46号、南府办发[2008]10号、南府办[2010]96号等文件,明确了政府、村社、企业等相关各方的管电职责。高塔各村分别组织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对村民共有电力资产的管理形成了共识,并出台了管理办法,其中每户每月收取1元钱是村社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收取,用于村民共有电力资产的巡视维护费用,其中一部分用于村社通过一事一议方式选出的农电协管员日常维护报酬,一部分用于村民产权范围内供电设施维护材料和排除安全隐患等方面费用开支。高塔乡部分村社为了能统一收取、发放,便通过一事一议委托了高塔乡供电营业所代为收取,收取后,供电所悉数移交给了村社。即便如此,所收取的费用也是杯水车薪,远远不能满足村社电力资产管理维护需要。如您所在的大佛村,共有用电户194户,2012年共收取维护管理费用1418元(部分农户外出未用电就没有收取),这些费用要对全村的低压配电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全村一年的安全、正常供电,实属不易。
对于您所存在的疑问,属于我们供电服务员工未将具体情况解释清楚,在此我们向您表示诚挚的歉意!最后,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与支持家乡农电事业的发展,并请对我们的工作多予监督,多提建议!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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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塔乡属于团结电力公司供电(团结电力公司属独立的小水电法人企业),有事请与团结电力公司联系!

发表于 2012-12-23 22: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力公司真是可笑,你员工的工资要让我们这些消费者给你出,我用多少电负多少钱,抄不抄表是你电力公司的事情,关我用户何事。按你们这个逻辑,我每次来缴费,电力局是不是要付我误工费,来往车费吗?还有就是城区市民的电费里面有路灯照明费,路灯管理部门是行政部门,路灯费开支是政府财政支出,为何强加于市民身上。自己问问有哪个城市在这样做的。

发表于 2013-1-1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回复的态度还算过得去,但是不缴就断电的威胁怎么没有人来解释?那就是说,是真的存在的么??
 楼主| 发表于 2013-1-1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gmajsnr 发表于 2013-1-1 00: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回复的态度还算过得去,但是不缴就断电的威胁怎么没有人来解释?那就是说,是真的存在的么??

亲,问题不存在。是他们的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不到位,,。。

发表于 2013-1-2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团结乡人,团结的老百姓用电真恼头,想停你电就停你电,真不把老百姓看在眼里
 楼主| 发表于 2013-1-2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29002845 发表于 2013-1-2 19: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是团结乡人,团结的老百姓用电真恼头,想停你电就停你电,真不把老百姓看在眼里

只能想融入国家电网。。。
发表于 2013-1-10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都回复了,干嘛还要骂啊

发表于 2013-1-10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态度诚恳,真不错。:lol

发表于 2013-1-11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工作人员态度不好,那这个事情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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