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封万华网上反映法院执行案件情况的回复
11月20日,江油市太平镇新华村8组村民封万华在麻辣社区“绵阳论坛”举报“法院院长收贿赂枉法裁判,夺走我家土地使用证;法院院长在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公然指使法官、法警打人抢物”的情况不实:
一、本案执行的依据是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川民终字第36号民事判决,该生效判决在确认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有效的基础上,判决:“由封万华在本判决生效后2个月内将所转让的江油市太平洋渡假村资产交付给江油市名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支付违约金。最高人民法院已驳回封万华对该案的再审申请。本院依法受理江油市名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依法采取执行措施。目前该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对封万华反映尾款尚未支付的问题,我院正在依法审查,将在近期依法作出裁决,确保执行公平、公正。
二、自2012年10月15日起,封万华集结众多人员持续20天采取扯横幅、喧闹、敲锣等方式围堵法院办公区,严重影响了正常办公秩序,我院领导和办案人员多次进行释明和劝阻,封万华等人置之不理。11月9日下午,我院法警对集结人员进行了劝散,不存在法官、法警打人、抢物的问题,全过程有摄像、监控录像为证。
三、封万华在举报中信口开河、编造事实恶意中伤法院和法官的行为,我院保留采取法律手段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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