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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江油市原公安局政委、绵阳市法院院长徇私枉法等违法行为的控告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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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3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购物狂丶 发表于 2012-11-23 11: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于封万华网上举报的回复 11月20日,江油市太平镇新华村8组村民封万华在麻辣社区“绵阳论坛”实名举报“为 ...

根据楼主举报的事情来看,涉及了多方公务行政机关。这位同学的回复感觉就像是在推脱责任。而且有没有上传证据!!不晓得是不是江油市公安局请的五毛党???

发表于 2012-11-23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坝王五 发表于 2012-11-23 09: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作为知情人,我来报个料!
赵国模,你龟儿子被抓是挪用公款好吗???有人家屁事!!!

这厮居然骂人了?难道举报的官员里面有他??求鉴定!!哈哈!人身攻击的建议斑竹封号啊。。。

发表于 2012-11-23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购物狂丶 发表于 2012-11-23 11: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于封万华网上举报的回复 11月20日,江油市太平镇新华村8组村民封万华在麻辣社区“绵阳论坛”实名举报“为 ...

顾左右而言其他,此地无银三百两啊。。。。笑而不语,这些官员太洗具了。。。。元芳,你怎么看!!!

发表于 2012-11-23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坝王五 发表于 2012-11-23 09: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作为知情人,我来报个料!
赵国模,你龟儿子被抓是挪用公款好吗???有人家屁事!!!

楼上的你不能骂人三,你说的请上传证据来说明,你是不是跟他们一伙的哦???????

发表于 2012-11-23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油市现在也这么黑了?不过自从宋XX来江油市,江油就没有好的了...!

发表于 2012-11-23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欺负人了顶:@:@:@:@:@.............

发表于 2012-11-23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坝王五 发表于 2012-11-23 09: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作为知情人,我来报个料!
赵国模,你龟儿子被抓是挪用公款好吗???有人家屁事!!!

这个叫“中坝王五”的,你是不是江油公安局的?如果你是公安就表明身份不要藏头露尾的改个化名在这里对别人进行人身攻击。你说赵国模挪用公款,那怎么不判他刑呢?为什么又要放了他呢?把你的证据亮出来三。你如果不是公安,你咋个知情?晓得内幕呢?我想你该不会是那些被举报的人心虚了、着急了,放出来的一条········(大家都懂的);P

发表于 2012-11-23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购物狂丶 发表于 2012-11-23 11: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于封万华网上举报的回复 11月20日,江油市太平镇新华村8组村民封万华在麻辣社区“绵阳论坛”实名举报“为 ...

“我们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呵呵~看来你这位因该是江油公安的了,你说“江油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副市长、公安局长郝剑峰立即安排公安局纪委牵头组织调查。经连续几天调查,封万华反映不实”那请问“你们”调查报告单呢~在网上晒出来三,让大家都来看看。不过我又一想“你们”自己调查自己难道不用避嫌吗?剩下的问题我们老百信用脚趾头都能想得到了,你们还是不要做这种掩耳盗铃的事情了,好不好?;P

发表于 2012-11-23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购物狂丶 发表于 2012-11-23 11: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于封万华网上举报的回复 11月20日,江油市太平镇新华村8组村民封万华在麻辣社区“绵阳论坛”实名举报“为 ...

“购物狂”看来你是江油市公安局的人哦?如果你是公安局的人咋个不敢以公安局的名义向社会公布事实真相呢?不要给自己搽脂抹粉、掩耳盗铃了,你这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发表于 2012-11-23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购物狂丶 发表于 2012-11-23 11: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于封万华网上举报的回复 11月20日,江油市太平镇新华村8组村民封万华在麻辣社区“绵阳论坛”实名举报“为 ...

“购物狂”看来你因该是江油公安局的了哦?如果你是江油公安局的为啥不敢以江油公安局的名义向社会公布事实真相呢?不要给自己搽脂抹粉、掩耳盗铃了,你这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发表于 2012-11-23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啥子哦!公安局的还整起“购物狂”老百姓的票子给你整到耍,习惯了。歪的明眼人看都晓得。急了要吃人了

发表于 2012-11-23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太腐败了

发表于 2012-11-23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走,总有人来管

发表于 2012-11-23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封万华网上反映法院执行案件情况的回复

  11月20日,江油市太平镇新华村8组村民封万华在麻辣社区“绵阳论坛”举报“法院院长收贿赂枉法裁判,夺走我家土地使用证;法院院长在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公然指使法官、法警打人抢物”的情况不实:

  一、本案执行的依据是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川民终字第36号民事判决,该生效判决在确认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有效的基础上,判决:“由封万华在本判决生效后2个月内将所转让的江油市太平洋渡假村资产交付给江油市名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支付违约金。最高人民法院已驳回封万华对该案的再审申请。本院依法受理江油市名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依法采取执行措施。目前该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对封万华反映尾款尚未支付的问题,我院正在依法审查,将在近期依法作出裁决,确保执行公平、公正。

  二、自2012年10月15日起,封万华集结众多人员持续20天采取扯横幅、喧闹、敲锣等方式围堵法院办公区,严重影响了正常办公秩序,我院领导和办案人员多次进行释明和劝阻,封万华等人置之不理。11月9日下午,我院法警对集结人员进行了劝散,不存在法官、法警打人、抢物的问题,全过程有摄像、监控录像为证。

  三、封万华在举报中信口开河、编造事实恶意中伤法院和法官的行为,我院保留采取法律手段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发表于 2012-11-24 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是这样呀!

发表于 2012-11-24 0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是这样呀!

发表于 2012-11-24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MYZJFY 发表于 2012-11-23 21: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于封万华网上反映法院执行案件情况的回复

  11月20日, ...

哟喂~~~~

貌似绵阳中院的官方回复出来了哇?真有胆量,不错不错!!

不过细看怎么不对呢?要是你们那么有道理的话,咋不用你们的官方账号,要申请一个新号马甲、并且在星期五下班后的晚上九点钟来发这个声明呢?

明显是心里有鬼嘛!底气不足嘛!有本事就别藏着掖着、顾左右而言他,像楼主一样把你们所谓楼主“捏造事实,蓄意诬告”的证据拿出来晒晒撒;把你们没收对方钱的证据拿出来晒晒撒;把你们“依法劝散”拉横幅的民众的视频拿出来晒晒撒!!!

哦,忘了,贵院是惯于剪切视频制造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的,你们这一高招早在2006年省市两级人大代表、江油市计生局局长陈备英就已经领教过了~~你们连人大代表都照打不误,还剪切视频反咬一口,声称陈备英身上的伤都是你们“劝”出来的,那把几个小老百姓“劝”进医院、把她们手机上的视频、照片“劝”掉自然不费吹灰之力了吧!!!真是好不厉害!!!

发表于 2012-11-24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封万华网上举报的回复

11月20日,江油市太平镇新华村8组村民封万华在麻辣社区“绵阳论坛”实名举报“为夺我家土地,法院费尽心机不成,公安又制造假案冤狱”的情况引起江油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副市长、公安局长郝剑峰立即安排公安局纪委牵头组织调查。经连续几天调查,封万华反映不实:
一、举报人张冠李戴,江油市公安局并未对封万华采取任何刑事强制措施。其丈夫赵国模涉嫌挪用资金犯罪,2011年6月20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与其土地纠纷问题没有任何关系。
二、在侦办赵国模涉嫌挪用资金犯罪工作中,江油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开展讯问、搜查等工作,不存在利用该案侦查之便涉入土地纠纷的问题。
三、经查,公安局原政委张清平没有入股江油市名仕房地产公司的行为,公安局副局长许太华与周林没有“干亲家”关系、没有分管经侦工作,两人均对赵国模涉嫌挪用资金犯罪案件侦查工作不知情。
四、封万华在举报中使用“据老百姓反映”、“我了解到的情况”、“社会上还传言”等捕风捉影的言辞,信口开河,张冠李戴,对江油市公安局以及相关同志的诽谤和中伤,我们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



不知上楼'购物疯'能否代表江油市公安局,或江油市公安局就是'购物疯',请指证

发表于 2012-11-24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封万华网上反映法院执行案件情况的回复

  11月20日,江油市太平镇新华村8组村民封万华在麻辣社区“绵阳论坛”举报“法院院长收贿赂枉法裁判,夺走我家土地使用证;法院院长在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公然指使法官、法警打人抢物”的情况不实:

  一、本案执行的依据是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川民终字第36号民事判决,该生效判决在确认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有效的基础上,判决:“由封万华在本判决生效后2个月内将所转让的江油市太平洋渡假村资产交付给江油市名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支付违约金。最高人民法院已驳回封万华对该案的再审申请。本院依法受理江油市名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依法采取执行措施。目前该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对封万华反映尾款尚未支付的问题,我院正在依法审查,将在近期依法作出裁决,确保执行公平、公正。

  二、自2012年10月15日起,封万华集结众多人员持续20天采取扯横幅、喧闹、敲锣等方式围堵法院办公区,严重影响了正常办公秩序,我院领导和办案人员多次进行释明和劝阻,封万华等人置之不理。11月9日下午,我院法警对集结人员进行了劝散,不存在法官、法警打人、抢物的问题,全过程有摄像、监控录像为证。

  三、封万华在举报中信口开河、编造事实恶意中伤法院和法官的行为,我院保留采取法律手段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请落款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盖章认证.否则就是渺视公众

发表于 2012-11-24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绵阳中院真有胆量,裁决书写得清清楚楚的,感觉绵阳中院就像是在推脱责任。还在为自己搽脂抹粉,笑而不语,
这种掩耳盗铃的事情了还是不要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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