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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110不处理 抓到小偷被派出所放 取证被警察骗走 举报非法删监控只受不理 纪检小组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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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7 0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下面是我曾经的投诉信
   (汪家拐派出所胡乱办案、徇私舞弊、给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200911012点左右,本人搬家无法携带将重100余斤的一新编织袋放于皇城公寓3幢门口,里面整齐的放满了我几十年生活、学习、工作上积累下来的所有重要资料(由于每次搬运比较费劲,不重要资料都在搬动前处理掉了),上有小铜锁,我出去找人和车搬运,回来后物品丢失。
    当即找物管公司询问,该公司称无人值班;报警后汪家拐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简单问了门卫几句后将我带到派出所,我要求物管公司人员也到派出所被出警民警拒绝。到该派出所后,该所值班警察表示这需要我下周一找民警处理(当时是周五);我请求该所警察帮我询问业主办公室值班人员,因为业主办公室就在3幢门口,但是该所所长厉声呵斥本人,将一切责任推在本人身上,说人家没有收钱无义务帮我(我不明白他的意思是不是他们也没有收到我的钱所以也不会帮),我说大多数掉东西、被骗的受害人都有自己的大意但违法方的行为不应该没人处理,该所的行为明显是不作为,解释很久之后该所长叫我自己去调监控。我返回物管公司时已经接近5点,该物管办公室负责人叫我下周一再来然后锁门走人了。
    第2周星期一、星期二我花了2天时间查看了几个出口的监控,终于在13日下午查到该物品被保洁工于当天中午藏于一门角里,当晚7点多找人将该物品拖走,该办公室人员找到这个保洁员叫她归还物品,被该保洁员拒绝。随后汪家拐民警赶到,编号7239的警察叫我找出监控来,找出后他说“不用看了,到派出所处理”,我表示为防止物管公司删除监控需要将监控拷贝到自己的u盘里面,该警察催促我和保洁员赶紧走,说他们知道给物管公司打招呼。
    到汪家拐派出所后,接警的值班警察叫全意。该所所长出来问我是不是找到了,我说监控里面看到是这个保洁工晚上偷走了,他笑嘻嘻的对该保洁工说“还给人家嘛”,然后对众人说“这个我们讨论过了,不是盗窃”,我强调是先藏起来、报警后也不承认、然后晚上偷走的,该所长不予理会,扬长而去。我要求保全监控证据,他们不理睬,我当时打了110申诉,于是全意一边在给物管公司打电话询问是不是有监控看见那个保洁员偷了东西,一边做笔录,然后又在发手机短信;那保洁员称我放的是垃圾,全意于是说我自己刚刚才说了是有一些垃圾,我惊诧的问“你想干什么”,旁边一值班领导便瞪眼横眉怒眼恐吓。
半小时后,全意驱车带我和保洁员到物管公司看监控,但这时截止事发当晚的监控已经被全部删除,全意表示可能是保存时间到了自动删除,但在现场过了半小时后监控录像仍然是刚才的样子。全意表示现在没有证据无法说清楚了,我说电脑里面的操作日志会记录刚才发生的删除操作,也可以花几百元恢复数据。然后全意建议协商赔偿,这些东西是我几十年生活、学习和工作上一直保存的重要资料,其中一些是内部资料、客户单位的商业机密,根本无法恢复的。全意指示对方只能按废纸折价一二十元,这显然荒谬,我说现在买一本书也要几十吧,何况很多资料根本补不回来了;物管公司保安队长表示可按废纸双倍折价100元;我说:100还不够这么多年搬几次的运费,物管公司监守自盗是个严重行为,我可以倒贴100给物管公司做广告;全意立即打断我,说那就去法院起诉。马上结束谈判,我和保安队长又到派出所做笔录。
全意坚决拒绝将监控被删的事情记录下来,我只好又打电话申诉,罗保安队长立即表示下周再来商量后离开,最后我留下做了笔录。全意表示下周再调解1次,但一直没有调解;我到物管公司去找到该保安队长,他不同意到派出所,全意也不再同意调解。
       2009年春节之后我投诉该所,一领导模样的人打028110的电话回复我说:大家都不是孩子,明显是物管公司删除了监控毁灭证据,他们会处分该公司。但该公司不但没有收到任何处分还威胁我。物管公司的上级公司表示听从派出所处理,派出所一直叫我直接找物管公司商量,于是该物管公司便肆无忌惮的骂我脏话、骂活该、威胁要打我。之后找过该所很多次,他们说全意已经调到分局经侦处,叫我起诉。经咨询,走法院程序比较难处理,这种情况应该依法要求公安部门处分盗劫行为,可提出精神损失补偿要求譬如2万甚至不只价值这些。这些资料被盗给我这两三年在工作、生活上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和损失。
案发那几天,我查询了该行为属于什么违法,结果发现一篇青羊公安分局的报道:该案与本案作案手段非常类似,被盗对象是电瓶车,盗劫的人被判了刑。本案保洁员先藏匿物品、在报警后拒绝承认、事后将东西盗走,也不属于拾到遗失物品的不当得利行为。
    同样是该派出所,在本案前几天,有一女孩手机丢失怀疑旁边两位男孩,该所警察于是将2人带到派出所搜身、到人家住所搜查。这2人我恰好认识,事发后他们说在拒绝被搜身时遭到警察殴打,结果没有搜查到任何证据,警察只好给人家表示是个误会!同样是盗劫案,一个只是无端怀疑、一个是证据确凿,然而前者是殴打、搜查,后者是不予理睬、帮助犯罪分子胡说和毁灭证据。这是为什么呢?显然该所办案习惯徇私舞弊、不分青红皂白的给物管公司房老板做保护伞,轻点说偏袒自己辖区内熟悉的单位欺负被害人。该所明目张胆的颠倒黑白是非,背后还存在什么糠脏的东西、还有多少违法舞弊实在让人难免遐想,莫非成都还有和重庆一样黑的公安队伍?这样下去总有1天会爆发、被一网打尽吧?!
强烈请求相关部门处罚违法违纪人员及物管公司盗劫、毁灭监控证据的行为,以明法纪正视听!
    二、如此无耻纪检难怪有这样集体变态的下属:以上是本人于是20112月投诉的大致内容,几天后汪家拐派出所约我去物管公司再次协商,这次主持协商的是青羊区公安分局处理投诉的人员,有一位坐我旁边的分局人员我事后得知姓彭。双方落座,我本想说明:当初盗案发生报警时候110不作为,派出所接警人员拖延忽悠,否则我不会几十年的所有资料最终丢失无法挽回;找出盗劫视频后民警7239包庇不作为、协助对方毁灭证据;而当时的派出所长及全意更是明目张胆指鹿为马、偏袒包庇盗劫方。但我来不及说这些,徐打断我,先下结论称派出所无违规违法、物管公司工作也很到位,我的要求无法满足;另一位分局人员问我有何要求,我说几十年的物品即便是不算时间精力以及对我的价值、也不算这些东西大半根本就补不回来的损失,甚至不算其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早年的通讯录、一些纪念性精神意义的东西、存折等重要物品,那些东西是我几十年的文化、精神品、物质积累,没有这些我以前的很多岁月白活了、很多工作就白做了,每一件都是筛选过有用物品,该物管公司起码应按照普通书籍回补价格赔偿是最大底线几乎是象征意义的赔偿了,损失几乎是我自己承担了,不想为难任何人;即使公安机关无权处理经济纠纷(事实上第一次协商就是全意这个败类明确支持带侮辱性质的废纸赔偿方案),公安机关依法应被处罚物管公司违反保安法删除监控的行为,包括罚款等在保安法中有明确条款。我表述过程中,派出所、分局人员不断打断我指出表述的各种各样的瑕疵以给我施压给物管公司解除压力。物管公司代表尚未发言,徐就下定论:物管公司工作到位,无人构成盗劫罪也不违反任何法规包括治安管理法、不当得利等均不存在,处罚物管公司保安要找房管局。我当即提供了该分局处理一件除了标的不一样其他完全一样的案例文件:青羊分局逮捕了先藏匿后盗劫电瓶车的物管公司保安,这几名保安被以盗劫罪判刑;又举例说保洁工在垃圾桶旁边捡到黄金被判刑的案子,彭把我的材料推向一边根本不看也不听这些前例,只说都和我这案子不一样,没有类似的案子(实质上明显在徐心目中主要是犯案对象不一样)。当然在这种环境下,物管公司代表当然更不可能做出一点任何合理的让步。
    很明显,这就是上梁不正下粱歪,他们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走过场应付上级,把派出所应该做的第2次协商流程走完,而要我签字以便今后不再理会。我说来就是帮他们签字陪他们走过场的没有寄托幻想他们会依法处理,又看我身体不适,他们才当着我劝几句说物管公司为了社会和谐让步什么的、即使保洁员不在了物管公司也有管理不当的责任;随后物管公司主任和派出所民警到外面谈去了,这时候彭貌似接电话的样子在我旁边对着电话说他在处理投诉、说什么提虚劲的嘴上厉害。几分钟后所有参与协商的人回到屋中,该次流程就此结束没有任何变化,连最后的协商记录都照抄前次全意的文字而完全不涉及对方违法违规的关键问题:先藏匿报警后盗劫、删除监控证据,我提示上次是在多次投诉然后补充笔录情况下签字的,而此次单独做出这样的笔录肯定不合适,但是他们坚称“纸张太小”写不下那么多仍然不补充案件关键问题,说这次物管公司没有否认删除监控,叫我自己在签字栏补充。派出所代表叫我先去咨询公检法内行或律师,说这个是侵占财产可起诉对方赔偿。虽有亲戚在别处政法机关、工作中为公安等机关办案提供技术支持也很平常,但这样本来很简单很明确的案子被这样指鹿为马的欺凌,我实在没有脸面去咨询公检法的熟人,不希望这点事情都去找亲戚朋友来处理才能够得到一点点赔偿,说这些也没必要提虚劲,只是看到这些披着人皮的狼连一个房产商的保洁工盗劫犯都包庇纵容献媚,对受害者肆无忌惮的指鹿为马、信口雌黄实在恶心,一些官本位的混蛋什么事都不为纳税者干、高高在上、自以为了不起实在算不了什么好定西。我本身身体一直不好,这些很多事情拖着没办理,一直到现在又是一年了,节后还有更多的事情必须要去处理,才硬着头皮又咨询了很多律师,所有律师意见很简单明确(包括从事法律援助的公务员律师):这显然是个盗劫案、违法治安处罚法、删除监控的处罚权就在公安局,这种事情一般应该公安局处罚!我一说这个按照废纸赔偿引得律师觉得搞笑。
    这个比躲猫猫还没技术含量的非法行为,一个简单明确的盗劫案子,东西事实上还在案发处就报警、当时派出所忽悠拖延我就自己捉小偷、自己找到明确的法律依据、提出几乎是笑话的象征赔偿,居然先后经历了如此多的警察、耗费了如此多的时间和精力、居然投诉到市长处都还是在光天化日下被随意忽悠愚弄,到底接警打酱油、办案躲猫猫、对报案者俯卧撑是警方的家常便饭了?还是在这个社会只能够靠金钱和权势办事,不找政府关系、想走正道解决根本就只能够向3岁小儿一样被这样欺凌没有立身之地了,报案是不是得先说“我爸是李刚”?传说的“市长信箱”也是童话?这不光是一点赔偿的问题,是对受害者的肆意侮辱、压迫,对群众基本权利、安全的肆意剥夺。
   2012年1月我再次找青羊区纪检组后又多次打电话但联系不上负责忽悠此案的彭警察;2012年1月底我再次通过110投诉,派出所回了个电话忽悠了几句说要问问情况就再无下文。2012年5月19日在群众呼声投诉被自诩本版不删帖的版主于22日无理由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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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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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7 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版主信守自己“群众呼声不删帖,文责自负”的诺言
发表于 2012-5-28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了解事情真相,不让任何一个坏人逍遥法外。。。。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求人的时候乖得像孙子,求他们办事的时候任何一小屁官都牛逼了不得:@

发表于 2012-5-29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条龙的违法、不作为、忽悠,青羊区公安局一向如此黑白颠倒,不知道要把多少良民逼到要向杨佳学习了?!

发表于 2012-5-29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条龙违法、青羊区公安局一向黑白颠倒,必须槽中有人不然就得给钱办事了

发表于 2012-5-30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火速围观、强势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2-6-1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今,无人理睬

发表于 2012-6-1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2-6-6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快到民怨爆发的那一天了,看你们能杀光百姓不?

发表于 2012-6-8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315365 发表于 2012-5-27 01: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版主信守自己“群众呼声不删帖,文责自负”的诺言

不做任何评论,但是心里比谁都清楚  天下乌鸦一般黑

 楼主| 发表于 2012-6-11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帮东西完全做私人事情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6-13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网站给的链接给鸡委发了投诉资料  同样不予理睬:@

发表于 2012-6-13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得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6-16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怨临界点了

发表于 2012-6-16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如此荒唐的警方,办如此荒唐枉法的事。可能这物管公司或后面的开发公司有些背景吧?支持你控告或行 政起诉,甭管判决结果如何,为青羊区人民做点好事............

发表于 2012-6-16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版主信守自己“群众呼声不删帖,文责自负”的诺言。请网管开放人权.........

发表于 2012-6-16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开放民主!

发表于 2012-6-16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贪污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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