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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雷立刚

小煎熬——我在川大南门外开火锅店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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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3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

发表于 2012-5-23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中

发表于 2012-5-23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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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4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看!

发表于 2012-5-24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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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4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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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4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求更新啊啊

 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23

  简芳对我的拯救,首先在于她的人品越来越打动我,使我重新相信男女之间的温情。
  她特别容易满足。有一天,经过领事馆路亚太广场那家麦当劳的时候,她闹着要吃一个冰淇淋,我有些不乐意,她嘟着嘴走在我前面,这时候,一个人不小心踩了她一脚,我一边紧张地问她没事吧,一边伏下身帮她绑好鞋带,当时,亚太广场街道上人来人往,不少人都扭过头看我,简芳一脸自豪,说:“我现在知道你是爱我的了。”
  其实,我不过是在大街上帮她绑了绑鞋带而已。

  简芳另一个感动我的品质,就是她的心特别的善良。谈恋爱之后,假如和我一起坐公共汽车,她不仅自己主动给老年人让座位,而且总是要求我也给老年人让座。甚至渐渐培养出了我给老人让座的习惯。
  有一次,我和简芳去逛春熙路,简芳一直闹肚子痛,所以,当上来一对老年夫妇时,我小声对简芳说:“不用你提醒,我主动让座,但条件是:你今天不许让座。”
  我把座位让出来后,然而,让出的座位只有一个,而老人是一对,所以,简芳不顾我的反对,还是站了起来。

  尽管善良,但是,简芳绝非那种“待宰的羔羊”,她聪明,敏捷,并且做事果决,行为方式颇有大丈夫气度。
  记得有个晚上,我让马前进帮我守着火锅店,我陪简芳去逛黄忠小区夜市。晚上回来时,错过公共汽车的末班车——当我们距离公交上下客站还有100多米时,最后一班79路开了过去,我俩跑着去追,但没能追上。
  那时候,我感到一种沮丧,因为当时经济紧张,几乎从不打出租,从黄忠小区到科华广场,路途十分遥远,坐公交79路只需一元钱,打车则起码40元。然而那时,除了打车我们别无选择。

  我没想到的是,由于79路绕来绕去,与出租车所行路线相比,要曲折一些,出租车开到成都体育学院时,竟然跑到了79路末班车前面。
  简芳突然说,“雷燎,不如我们下车,赶那辆79路。”
  我有些迟疑,主要是怕出租车司机笑我这样小家子气,男人的面子观念有时是很强的,我没有吱声。而此时,简芳已经果断地对司机说:“师傅,麻烦在前面那个79路公交上下客站停一下。”一边说着,一边迅速准备好了零钱,以免找零时耽误时间。
  当我们坐上了79路,简芳知道我心里肯定是高兴的,将脸贴过来,小声说:“这下不生气了吧?”
  我笑起来,说:“从现在起开始崇拜你。”

  男女相爱是彼此的沟通、学习和成长,我和简芳的相处就证实这一点。
  简芳教会了我许多,譬如对女人身体的进一步熟悉,对做爱技艺的进一步增长,对女人内心世界的进一步洞察……
  都说女人因爱而性,其实,即便对男人来说,有爱的性才是美满的。建立在深厚的爱的基础之上的性,才真正荡气廻肠。简芳使我逐渐重新投入爱的海洋,变回为一个身心健康的男人。
  因此,我发自内心地感激简芳。

  和简芳相恋之后,我们真正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太多,白天她要上班,下午到晚上我要上班,我们的休息时间多数是擦肩而过的。而且,狭小的小煎熬隔间,不可能住得下也不适合住下我们两个人,简芳只好仍然住在中华园里。
  偶尔,逢到她轮休,我们白天便可以混在一起,这一天,通常的同居生活规律是,上午10点一起到大世界家乐福买点菜,中午在简芳那里一起做饭,饭后我们一般到影碟出租店挑碟片,回去后,看那么一两部影碟,然后做爱。

  我原本希望简芳多看看那些赫赫有名的艺术片,再不济也得看看奥斯卡获奖影片,然而,简芳却迷上了恐怖片。我们半躺在床上,先后看完了《惊声尖叫》、《午夜凶铃》、《咒怨》和《我知道你去年夏天做了什么》。
  其实简芳胆子并不大,影片一开始,她就半闭着眼睛,时而还用手掌遮脸,蜷曲在我的怀里,口里念念有辞:“太可怕了……太可怕了……”,却又一直坚持到看完为止。
  看的过程之中,我们好像《倚天屠龙记》里的张翠山夫妇,逃离了一劫又一劫,心有余悸地躲避到冰火岛上,比张翠山夫妇更不堪的是,我们没有金毛狮王做陪,四周只有野兽和妖怪的尖叫。我们,仿佛不仅是冰火岛上惟有的两个人,甚至好像还是全世界惟有的两个人——孤独和恐惧包围着我们,使我们除了做爱就不知道该做什么。

  所以,在陪简芳看恐怖片的日子里,我渐渐遗忘了自慰生涯。
  我还时常逼迫简芳欣赏A片,但她对A片却无特别的反应,反而是看了恐怖片,却滑溜得象一条不停穿梭着的海鳗。
  2006年5月的一个晚上,我们俩从畅快淋漓的颠峰一起跌落下来后,简芳快活地叹了一口气,说“真好。” 从那天起,我觉得我与天文学老师再度分道扬镳,我重新迷恋上了男欢女爱。
  我和简芳像史前五万年的原始人,抛掉了任何现代文明的心理包袱,心灵象婴儿那样干净,却又懂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循序渐进,避免一触即发,并创造性地吸收了太极、易筋经、吸星大法、化骨绵掌等诸多门派的精髓,以四两拨千金的方式延迟着高峰时刻的降临。
  我们乐此不疲,那段时间里,我甚至觉得,几乎做尽了一生的爱。

  最记得的是2006年6月的一个白天,我在小煎熬,简芳在隔壁诊所上班,突然打电话给我。
  “别老打电话,咱们现在都缺钱。”我说。
  “你没仔细看号码吗?是诊所的子母机电话。我用子机在卫生间里打的。”
  “那也别打,万一被王致正发现,会把马凤丽偷偷打的电话都算你头上。”
  “好,我不打了……”
  “乖,这才听话。”我说,“那我挂电话了?”
  “别挂,等一下”,她声音很细很细地说,“我想要。”
  “现在?”
  “现在,我马上过来。”
  简芳过来的时候还穿着白色的护士大褂。“我是骗了他们才过来的,我说是去买菜,所以,最多给你七分钟,出去后我三分钟内用最快速度买点菜才成。”她们诊所中午都是自己买菜做来吃,可以节约成本。
  “好,我快点,一分钟,给你九分钟买菜,免得耽误你。”
  “尽贫嘴”, 简芳笑了起来,说,“你刚才想要我吗?”
  “想。”
  
  结束之后,我开玩笑要她干脆别穿内裤了,直接去上班,可以节省时间。简芳白我一眼,说:“那怎么行,我过来是跟我男人在一起,当然可以不穿,出去以后会遇到其他男人,怎么能不穿!”而后她突然用手指很动情地掐我,仿佛要掐到我的肉里去,说,“小鬼,我走了。”

  以上这些,完全是真实记录,但是,如果因此你以为简芳是个开放的时髦女郎,那你错了。简芳性格十分保守,在认识我之前,从不说一句脏话。
  认识我之后,尤其在上过床之后,我经常诱导她说脏话,她总是不从,不过,她还是亲口对我这样说过:“小鬼,我以前真的一直以为自己是性冷淡,你可能不相信,我以前从来没有过高潮”。
  “我信,那有什么不信的,中国妇女没有体验过性高潮的约在70%以上。”我嘻皮笑脸。
  “唉……你永远什么都不当真。” 简芳叹了口气。

  其实,我不是不当真,我只是很怕欠别人。虽然,让简芳体验到了女人的性高潮,按说我是有功之臣,她欠我才对。但是,一个女人,她没有从其他男人那里体验过性高潮,而仅仅在与你做爱时才体验到,那说明她非常非常爱你。而显然,对于如此深厚的爱,我感到负担过重。
  所以,我总是习惯于用一种解构主义的方式,将高尚的卑劣化,美好的丑陋化,真诚的虚假化,正式的玩笑化。
  我认为人生究竟是重如泰山还是轻如鸿毛其实一点也不重要,关键在于是否幸福,而且是自己是否觉得幸福,而非他人越厨代庖,擅加判断。
  有的人对泰山患有饥渴症,希望他们自己比泰山还重。这我完全理解,因为他们是正常人。但是,我这样不正常的人,却一直期盼着自己像鸡毛一样轻,假如一不小心比泰山还重,实在是我最担忧的事件之一。
  我就是这样一个怪人,讨厌绝大多数的道德及其衍生品,我从来不在乎别人,也不在乎自己。包括我不在乎自己或别人的感觉:那所谓的感动、敬意、甚至唾弃。

  我不感动你,也不在乎你,我仅仅想静静地说一个故事。然而,我这故事却并不完美,命中注定它将被打断,就在我和简芳最快乐的5月即将变为6月时,我重新遇到了夏潞。这,可能是老天故意指使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24

  遇到夏潞的那天,其实是个难得的简芳轮休的日子,因此也是我们难得的休闲的日子。那天中午,我头一次带简芳去比较高档的购物场所去,我们的所谓高档,其实也只是太平洋春熙店罢了,在富人眼里是不入品的。
  但对我和简芳,这已经是很大的奢侈了——我想给她买一件夏装,马上就是6月,渐渐就会热起来了。
  本来说好是给简芳买东西的,可到了太平洋春熙店里,简芳却一眼看中了一条男式薄棉长裤。“我衣服还够,不如给你买好些,那条你穿着肯定好看,难得碰得这么巧呢。”在简芳鼓动下,我将那条长裤拿到试衣间去试穿。当我走进狭小的试衣间,我突然记起当年与夏潞一起逛太平洋春熙店的情景,陡然发觉,这竟然是自从我与夏潞分手之后,两年多来第一次与一个女孩子一同亲亲热热地逛大商场。

  当年,夏潞最爱逛商场的了,我和她在一起的那些年,每到服装打折的月份,夏潞没事就拉着我往春熙路跑,看有没有新的打折货。
  记得读大四那年,有一回我和夏潞吵了场狠架,当时双方指天发誓坚决分手,为示意志坚定,我还专门剃了个光头。我的脸型其实是并不适合剃光头的,显得很凶,像劳改释放犯。当然,这只是我一个人的事,与谁都无关。没想到的是,只过了两天我们就又和好了。于是我的光头丑样就不再只关乎我自己,还牵连到了夏潞。
  她连连摇头,说,“太丑了,非买顶帽子遮丑不可。”我原本想就在文化路夜市小摊上买顶帽子凑合着也就可以了,但夏潞很认真,她说昨天逛太平洋春熙店时看到帽子在打折。
  我说,“你们女生可真是厉害啊,哪个商店那种商品打折,竟然随时都能搜索到。”

  那几年,还没有百度、GOOGLE,更没有搜狐搜狗,否则我一定会感叹女生们天生比阿猫阿狗们更能搜搜搜。
  夏潞说:“还不是想着你了的,只要看到男式的,就不自觉地想你穿得不。”
  我说:“我们那不是分了吗?”
  “分你个头啊”,夏潞打了我一下,“走,去春熙路。”
  于是那天,我们一起直奔太平洋春熙店,走到门口,我有些迟疑,里面的俊男美女太多,而且一个个满脸自信,让我有些自形惭秽,夏潞明白我在想什么,她什么也不说,把胸一挺,用力挽起我就往里拖,周围那么多人,看着一个那么美丽的姑娘那么亲密地挽着一个大马猴似的家伙,多少有些诧异,而夏潞却是那么满不在乎。
  那一刻,我嘴巴上虽然没说什么,但心底里却是感激涕零,一把鼻子一把泪的。

  ……如今,多么像是昨日重现呵。一晃几年,太平洋春熙店几乎没有任何变化,试衣间还是那样狭小局促,我心里涌起一种温暖,在那个瞬间,我确实产生一种恍恍惚惚的错觉,以为身边的人还是夏潞,因此,我脱口而出:
  “夏潞,这条裤子腰围小了,帮我另外拿一条来。”
  喊了一遍,没有反应,这时候,我依然完全没有意识到什么,继续又大声喊了一遍:“夏潞,帮我另外拿一条腰围粗点的来。”
  喊了两声,我才突然恍然发觉,已是物在人非。而这时,简芳已经走了过来,她什么也没说,塞给我一条腰围粗一些的长裤。

  我想,这次我一定是伤到了简芳,正是因为纯属无意,所以伤得才深。她的脾气历来是那么好,可是,刚才她似乎真的不高兴了。并且,回去的路上,我们莫名其妙地为一个鸡毛蒜皮的小事吵了起来,只是,还没到中华园,就又和好了。
  然而,尽管几乎是立即就和好了,从那天起,我们的爱情却好像经历了一个分水岭。那之后的日子,简芳偶尔会问我:“我是不是长得特像你那个夏潞,所以你才跟我好?”每次我惟有苦笑,我想告诉她,她不是任何人的替代品,她并不像夏潞……但是,我又如何说得清楚?有时候越说越乱、越描越黑,因此,我只有选择苦笑不答。

  仿佛是为了报复我的失言,那天,回到中华园后,简芳给我说起了她以前男朋友的事情。那之前,不管我怎么问,她都不愿意细说的,而那天回到中华园,她却突然主动说了起来。她说她辜负过别人,也被别人辜负过,因为逃离一段伤心的恋情,她远走成都。然后,遇到了我。

  之前我已经知道,简芳从雅安地区卫校毕业后,进了宝兴县第七人民医院,但我并不知道,这是多么不容易。
  90年代末以来,大学毕业都不见得能顺利分配进县级医院,何况是卫校毕业生,但简芳却做到了,而且居然是拥有医院正式编制的。
  原因有点“见不得光”,简芳告诉我,她使用了一个阴谋:读卫校的最后一年,宝兴县人事局一个老干部的儿子也在雅安念书,对她一见钟情,利用同乡关系大力追她,她呢,一点也不喜欢他,但考虑到他或许能帮她就业,于是也就勉强答应做了他的女朋友。
  毕业时,他家果然帮助了她,进了县人民医院。一年多后,老干部退休了,而她也顺利度过了一年的见习期,顺利转正,他们家不再能将她怎么样了,于是,她主动与他分了手。
  “是不是我挺阴险的?”说了这些,简芳小心翼翼地问我。
  “哪里啊”,我笑了笑,“很多人比你阴险多了去了。”
  简芳接着说,“因为知道迟早会和他分,为了能站住脚,我工作特别努力,表现也很好,进了手术室,你知道,手术室的护士是公认的水平最高的。” 简芳没有说的是,其实,能进手术室的护士,往往也是最漂亮的。

  四川民谚:“一雅二邛三成都”,说的是川内的女子,以雅安美女最多,其次是邛崃,再次才为成都。
  雅安号称雨城,日照不多,当地人皮肤自然很好,“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女子简称“雅女”,在川内是以美丽闻名的。其中,宝兴县的美女,在雅安又是最顶级的,人称“宝女”,既有调侃的成分,更有确实的认同。
  宝兴县第七人民医院的护士,在全县也算经过精挑细选,个个都长得水灵。而简芳,即便在医院所有的护士中,也算是出色的一个。
  于是,后面的故事显得顺理成章:一个副县长的公子哥,看上了她,苦苦追求。“唉,雷燎,他追我,可比你追我辛苦多了”,简芳若有若无地笑了一下,说,“当时,他为了请我出去吃饭,每次都不得不把全科室的护士都请上。”

  许多人都背后说简芳是为了另攀高枝而甩了人事局老干部的儿子,只有简芳自己清楚不是那样的。她不喜欢那个老干部的儿子,从一开始就不喜欢,即使没有那个“高枝”,她也不想和他继续在一起,因为不喜欢就不幸福。
  我猜测,也许,答应了副县长的公子哥,在潜意识里她有着寻求庇护、避免被老干部打击报复的心理因素,但更主要的原因是公子哥的热情蒙住了她的眼睛。简芳最终答应了他,他们没有扯结婚证,就同居在一起。
  “为什么没扯结婚证呢?”
  “当时是想,过一阵就扯,我们那里,双方家长在一起喝了酒吃了饭,然后摆了结婚酒席,亲朋好友来祝贺了,就算公认的结婚了,扯证只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我们家还把嫁妆都备齐了的。”
  我感到震惊的是,简芳的养父养母,一生靠务农为生,出于对女儿的爱,居然为简芳备齐了彩电、冰箱等嫁妆,送到了男方家里。
  “分手后,我心里难过极了,不想再在小城呆下去,你不知道,在我们那样的小县城,有芝麻大的事,都会传得沸沸扬扬……于是,我就来到了成都。”
  “为什么分手?”
  “他开了个茶楼……后来,和茶楼里的一个服务员混到了一起……”

发表于 2012-5-24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莫非雷燎想吃回头草?

发表于 2012-5-24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读的雷立刚的第一部小说是《小旅馆》。这部小说开始叫《我在川师大外开小旅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又改成《我在外语学院外开小旅馆》了。老实说,我并不是非常喜欢这部小说。个人觉得无论是对人物的刻画,还是对于四方街之间商战的描述,都显得过于散漫随意,且故事悬念不够。整个故事散发着游荡的气息。这会不会是因为除了男主人公本身之外,其它人都显得可有可无?或许是本人不太习惯这种略带散漫的风格。但我同时又很喜欢雷立刚叙事时的直白,坦率。这真是很矛盾。

笔耕不缀的雷立刚很快在麻辣社区推出了第二部长篇小说《小煎熬,我在川大南门开火锅店》――其实在这之前雷立刚还在麻辣发表了一部短篇《我与女鬼的情爱往事》。作为一个入门级雷粉,《火锅店》自然是不容错过的。很欣喜地看到,《火锅店》中雷立刚笔下的人物比在《小旅馆》中更加丰满了。虽然他的笔下的人物都是毫不掩饰自身欲望的市井人物,甚至连他笔下的主人公仍都是那种有点吊儿郎当甚至干过点坏事的男人――却让我们有了一种从重新审视自己的冲动。也许,雷立刚笔下的小人物与我们太近了,而我们又不曾认真思考过一些哲学问题。雷立刚替我们思考了,并用很浅显直白的语言说了出来,这才将陡然将我们沉睡麻木的大脑惊了一下。哦,原来这些问题可以这样思考。

人说一千个人读《哈姆雷特》便有一千种看法。有人读雷立刚,或许是喜欢看到了那种嘻嘻哈哈追求生活欲望或混世的故事。也有人或许是喜欢雷立刚文中体现出的哲学思考――有时哲学思考也是令人震撼的――它会让你觉得,为什么我以前从来没这样想过。也有人,或者就单纯喜欢着雷立刚小说中的男女爱情故事。或者是或多或少都有点?雷的小说有时会比较专注于性的思考。或许有人觉得这很“三俗”。但我觉得雷立刚是一直想思考人的本性――从世俗生活中思考人性,包括人对于性的行为和态度。雷立刚小说的感觉上,若离开对性的思考,就会失去了对人性本源思考的方向。《小旅馆》历鹃始终是个受“性”困扰、伤害的女性。似乎她面对强势的男权社会,根本无处可逃,每个垂涎的男人都想将她揽入怀中。如果我们换个角度上讲,如果女人足够聪明,能够洞查男人关于性的渴求,是不是能有效避免伤害呢?《我与女鬼》中,男主人公与女主人公简嘉阴谋两格,却仍然因性而聚首。女主人公化身的女鬼,似乎是想通过性来考虑考验男主人公。可惜最后的结局是,男人和女人都不认为性是生活的全部――不能因为性便指望一方完全爱上另一方。《火锅店》里雷燎和简芳的爱情,简单纯粹,又充满欲望。若没简单纯粹,便不会有充满欲望的偶合。若没有充满欲望的性欲做后盾,简单纯粹的结合又不会存在。也许,人性跟宇宙一样,充满悖论。

《火锅店》目前正在麻辣社区火热连载,不知结局在何处。其实我比较希望雷燎一直爱简芳,希望他们就此揩手一生――即使有些波折。但似乎雷立刚又要狠心将他们残忍拆散,却有破镜难圆的趋势。虽然知道不可避免,但我却难免有点惋惜了。或许是我也很喜欢简芳这样单纯让人怜爱的女子?

发表于 2012-5-24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

发表于 2012-5-24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小旅馆我也看了 老雷加油~~:lol:lol:lol

发表于 2012-5-24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5-24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雷的风格:现实照进梦想

发表于 2012-5-24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

发表于 2012-5-25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雷总加油。

发表于 2012-5-25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

发表于 2012-5-25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性的描写太真实,让有过故事的人仿佛又回到了青春年少时期,只可惜青春一去不回.................青春年少真好!!!!!
发表于 2012-5-25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逐句地看完这个帖子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我纵横网络bbs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楼主,是你让我深深地理解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谢谢侬!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能够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楼主,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楼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帖子太好看了!我愿意一辈子的看下去!这篇帖子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就小说艺术的角度而言,这篇帖子不算太成功,但它的实验意义却远远大于成功本身。正所谓:“一马奔腾,射雕引弓,天地都在我心中!”楼主真不愧为无厘界新一代的开山怪!本来我已经对这个社区失望了,觉得这个社区没有前途了,心里充满了悲哀。但是看了你的这个帖子,又让我对社区产生了希望。是你让我的心里重新燃起希望之火,是你让我的心死灰复燃,是你拯救了我一颗拨凉拨凉的心!本来我决定不会在社区回任何帖子了,但是看了你的帖子,我告诉自己这个帖子是一定要回的!这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好贴啊!苍天有眼啊,让我在优生之年得以观得如此精彩绝伦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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