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水!真相 我们是宜宾百货大楼部份股东、员工,现就百货大楼“股权转让”有些事情向大家说明: 一、
我们现任董、监事会成员将宜宾百货大楼股东所持的701万元股本,决定以“个人转让”方式对外进行转让,妄图规避“整体转让”所带来的公开评估,公开招标等一系列他们认为“很麻烦”的问题,后来,所发生的一切也证明他们做到了……。业内人士初评大约价值3亿的资产,一个多亿就被少数人拍板定价转让了。 二、
我们现在的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就是在1999年改制以前的“宜宾地区百货公司”,是国有资产,他们这样匆匆忙忙地进行“个人转让”是否有不可告人的目的,难道有侵占瞒报国有资产并企图私分的行为?如果没有,难道不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他们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几乎是搞“地下工作”,如:我们不知道我们的公司资产价值多少?(没有进行评估),难道值1.5亿吗?不知道他们成立所谓“推荐评议”小组从何而来,不知道他们的“推荐评议”小组为什么要由往届的股东代表、大股东们占主要成员而组成,不知道为什么将“职工身份安置问题”推给股权受让方来实行,难道他们不知道这样会侵害我们小股东及退休职工的利益吗? 三、
公司董、监事会成员凭哪一条国法就能直接剥夺我们的权利,任由别人来侵占我们的利益?当我们部分股东要求查阅并公开公司相关资产资料,公司方面千方百计拖延阻挠,而他们闭门推荐的“四川洋洋百货”却能凭一个“股权转让会议纪要”在公司的强势配合下,在百货大楼各个部门进出自如,员工挡案、财务资料一并任“洋洋百货”扫描、拍照。 四、
我们是改制企业,具有员工、股东双重身份,但公司并未按相关资产价值,一视同仁补偿全体百货大楼职工,现在我们要求相关部门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主持公道,还我公正公平,,但我们并未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难道我们维护自己的权益有错吗?我们不明白,为什么我们的维权行为被商务局和有些部门视为“不稳定因素”。我们的上访维权资料及诉求被宜宾市商务局[2012]01号 “信访事项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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