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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新闻] 【曝光】四川富顺:土地权属“缩水”被指“改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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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5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土部门对受让土地依法确权登记,维护土地权益人合法权利,这无可厚非。但是,在四川富顺县却发生了一起蹊跷的土地确权“缩水”事件,令人匪夷所思。
据该宗土地受让人宗清及委托人方世兰反映,因富顺县国土部门不尊重客观事实,将依法确权登记的4.1亩土地面积分割了约410平方米,并暗中“改嫁”他人,导致宗清蒙受巨大经济损失。为此,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
                        同日相许土地面积被“缩水”


   据了解,在位于富顺县城中心地段,原天马汽配公司1995年依法获得的3836.48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规划许可相继启动房地产开放项目。因该公司拖欠银行债务,遂将其中4.1亩(2733.33平方米)净地的国土使用权,抵押给富顺县农业银行偿还债务。
   根据《国土管理法》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国有土地使用权。1999年12月24日,富顺县国土局依法收回天马公司被抵押土地,并以富国土出让【1999】88号将该宗土地出让给富顺县农业银行。
   同日,该行经富国土【1999】241号文同意,又将该宗土地使用权直接转让给了宗清个人做房地产“买卖”,土地转让金为64.6万元。
   宗清获得该宗土地权属后,同日将相关转让合同交给富顺国土局申请办理国土使用证,可是到了国土部门确权办证时就出现了戏剧性变化。
   令人始料未及的是,国土部门将该宗2733.3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面积,偷偷的改写成了2360.76平方米,宗清这宗土地明显被“缩水”,事情的缘由开始浮出水面。
   方世兰告诉记者:“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很简单,但宗清一直没有找到土地被‘缩水’的原因,于是,我就亲自到县国土局档案室复印了相关材料,果然发现了问题所在,原来国土部门当时暗中做了一份虚假的地籍勘测资料,并扣除消防通道后,确权面积才变了样。”
   有知情者透露,今年2月21日,富顺县国土局为搞清该宗土地问题,该局勘测队对该宗地进行现场测绘核实,包括所谓的消防通道、公共道路在内,实测面积为2323.3平方米,其结果比宗清实际受让面积少了410平方米;比国土部门已确权办证面积少了372.57平方米。为何会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呢?也许其中另有猫腻。
                                “缩水”面积疑是“改嫁”他人


    在富顺县城祥和苑小区,记者看到了宗清所反映的那宗地。顺着指引方向,方世兰从红线图被割除的一角与实际的用地情况指认分析:继宗清之后,国土部门将三角地块出让给了叫王秋烨和肖萍二人,被受让土地面积约270平方米(公共用地除外),恰恰就在宗清受让土地的红线图范围之内,而且已建好了两层商品营业房。这到底是巧合,还是另有隐情?
   据了解,2003年3月17日王、肖二人对所受让的土地才办理国土使用权证。但是,根据从二人所办理的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房屋竣工报告的时间段来看,与所办理的土地使用证时间提前了两年多,即未获土地权属房子就修好了,种种迹象表明,该宗土地来源疑点重重。
   然而,富顺国土局地籍股长黄世芬对上述说法予以否定,她说:“关于在办理宗清土地使用权证时,为什么比转让合同面积积少了几百平方米,主要根据当时地勘资料测量的面积,加上要扣除消防通道等预留用地,确权面积少了很正常”与王秋烨和肖萍所受让的土地无关。
   据《富国土资函【2011】106号》回复函所示,“富顺农业银行转让给宗清2733.33平方米土地中,没有登记372.57平方米的土地属规划的消防通道用地,按土地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予登记。”这再次印证了黄世芬的说法。
  “在宗清买地以前,富顺天马公司就已作了消防通道的用地规划,宗清所买的土地属净地,国土部门岂能对该宗地进行二次规划消防通道用地,也无法律依据?”记者问,黄世芬对此没有更多解释。
   国土局执法队长樊文智告诉记者:“宗清土地原确权面积,经国土局多次测量,实际上该宗土地本身就包括了消防通道和公共面积,我们认为在程序上没有什么问题,如果宗清不服,可以走司法渠道”。
   根据《国土管理法》及《国有土地出让条例》等相关规定:“道路和公共用地属划拨用地范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让,不包括城镇建设规划的公共用地”显然樊文智在忽悠记者。
   面对记者,樊文智还理直气壮的说:“我们有证据,那份地勘资料宗清本人签了字,有关面积差异问题也作了书面答复,程序上国土部门没有问题。”
   记者经宗清本人指证及笔迹比对,当年那份地籍资料上“宗清”本人从没有在上面签字,经指认纯属虚假材料,宗清向记者表示可以作司法鉴定。
“ 宗清受让的土地使用面积,被国土部门‘抠出’了一块进行重复买卖,所谓的消防通道及公共用地都是借口,事实上国土部门心知肚明,经几次测量与实际受让面积就差近400平方米”方世兰认为,“国土部门在撒谎,没有尊重客观事实”,
   方世兰最后表示:“道理很简单,宗清所买的土地完全是净地,不存在重复扣除消防通道及公共用地面积,有关资料、红线图等都能足以证明,其实,国土局出让给王秋烨和肖萍的土地,就是宗清的一部分”。
           国土官员: 如果有错误可以纠正


    在富顺县国土局,该局王会副局长向记者说:“如果在天马公司将该宗土地抵押给农业银行时,国土部门事先对该种土地进行实地勘察测量,也不会出现这样的差错,一不能亏银行,二更不能亏宗清个人”。
   同时,方世兰在王会办公室指证:“当时宗清买的土地原始红线图为长方形,而且面积标注也是2733.33平方米,怎么到国土部门办证就少了几百平方米”他说,为何宗清被“缩水”的面积与王秋怡和肖萍买地面积大致相同,难道这仅仅是巧合吗?
   王会回分析认为,“宗清怀疑当年国土部门出让给王秋烨和肖萍那块地有问题,是否重复出让?是否属于宗清红线用地范围,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如果是国土局的有错误,可以纠正”。
   原时任富顺县国土局魏局长告诉记者:“ 按《国有土地出让条例》的规定,通路和公共设施属划拨用地,因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都是净地。富顺县国土局【2011】106号文件给宗清土的答复:“未登记面积属消防通道用地”这显然是在蒙外行,与法律相悖,魏局长对此表示遗憾。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富顺县县委书记唐宏,针对宗清土地的有关问题,唐宏显得很不耐烦。他认为:“国有土地出让就应该把消防通道抠出来,如果搞错了就将宗清面积恢复原样”。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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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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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典型,明了,一定有问题。猫腻

发表于 2012-4-26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问题。。。。:lol:lol

发表于 2012-4-28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唐书记明查!消防通道能扣两次对吗???请看红线图上2733,33平方米土地属净地长方行!!一块长方行的土地为什么土地使用证办下来就变成了多边行???请国土局领导回答我们小市民。

发表于 2012-4-29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黄大娘出来说话撒!!!?土地环老子,不是我一定要维权道底。

发表于 2012-4-29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curse::curse::curse::@

发表于 2012-5-11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富顺: 惊曝土地“缩水门”黑幕
【网友述评】
      国土资源局是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代表人民政府行使权利。按理说出让土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太简单不过的事,但是,四川富顺县一土地受让人却陷入了国土局“缩水门”的困惑之中,且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近日,中央某媒体对该“缩水门”事件内幕进行了详细披露,一时间,【新浪网】、【凤凰网】、【网易论坛】、【腾讯网】、【千龙网】、【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天涯社区】、【四川在线】、【富顺在线】等数百家互联网站纷纷转载。

     人们万万没有想到,在四川富顺这个闻名中外的“豆花之乡”,却成为了中央媒体和互联网媒体关注的热土。且舆论攻势一浪高过一浪,并以山水来临之势,又如惊涛骇浪般晒言四起,富顺“缩水门”事件开始露出水面。从文人墨客、到贫民百姓,从儒商一族到小商小贩,茶前饭后,街头巷尾、甚至富顺偏僻的小山村都在热议“缩水门”的焦点话题。

      在这里,媒体的监督与社会监督形成了“民主与法制”的海洋,网友们有剖析政府行政乱作为的,有谩骂个别政府官员的,也有指责某些政府官员腐败的。打开百度网页,只要输入关键词,富顺土地确权背后的“缩水门”事件,顿时历历在目,本来一个繁华的小县城,因“缩水门”事件的爆发,失去了往日的喧嚣与宁静。

      在一些达官贵人的眼里,就国土部门将宗清2733.33平米的土地,仅“缩水”了约410平方米,不过区区小事,没有大不了的事,即使国土部门违法、违规、渎职也判不了几年“大牢”,故置弱势群体利益之不顾,久拖不决了之,致使十年上访也无人问津。

     正如富顺县委书记唐宏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如果搞错了,就恢复原样”。一个地方“父母官”言出必行,但是,这位“高官”说话像背台词一般戏言,为搞“政绩工程”,忙里偷闲的时间也挤不出来,言出而行无果。古人曰:“勿以善小而不为,无以恶小而为之”。那么,富顺县为民办实事如何体现,人们不得而知。

     富顺土地确权“缩水门”事件之所以能引起轰动,是因为410平方米的土地问题并非小事,她关系地方政府是否依法行政,更关系民生切身利益,事关个别政府官员渎职犯罪之大事。随着城镇新型工业化的推进,土地资源越来越珍贵,寸土寸金的时代已悄然兴起,土地问题将再次警钟长鸣。

     如果一个地方政府不依法行政,不为老百姓办实事,满脑子的“仿古镇”、“工业园区”、“豪华办公楼”,“观景大道”等浪费国土资源,“强征强占、以租代征”等违法行为又要重演。

     透过富顺“缩水门”事件,可以看出,富顺国土局最近十年来不知还隐藏着比“缩水门”更大的腐败问题。如:富顺“六米阳光”国土局低价出让国有土地,富顺县某些国土分管领导、特别是国土局某一把手从中为个人“敛财”;最近富顺新一届领导班子花5300万元巨资,建1.8公里的“观景大道”,整得水电部门、企业、居民无条件为该项“政绩工程”让道;另外还要准备打造几平方公里的“工业园区”,搞得富顺人民无不怨声载道。

     富顺一个农业大县,政府官员不大力发展农业、促进农业增收、农民致富,偏偏把一门子心思钻进“工业强县”的死胡同,“形式主义”在这里开始泛滥,“跟风”思想在这里上演得如火如荼。

     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人民政府要为老百姓办实事,建立法治政府、为民政府、阳光政府,严禁违法行政、严禁跟风、严禁建大马路、严禁瞎搞“工业园区”。但是,富顺县“官老爷”们却与中央禁令相违背,依然我行我素。呼吁,中央纪委、四川纪委对自贡富顺国土、规划部门严查,还富顺人民的和谐与安宁。

发表于 2012-5-11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 网友点评】:
     看来楼主的帖子,我们表示支持与同情,在当今社会媒体的监督力度,代表人民群众的心声。富顺县作为四川一个农业县,一个豆花之乡,人们看到一些不平事,就富顺国土局土地“缩水门”事件,在一次说明了国土部门的失职,甚至渎职。那么,因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务或失职,行政乱作为,侵害了土地权益人的合法权利,依法应该承担行政赔偿义务,不能向社会上某些无赖,久拖不决。按法定程序,国土部门仅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行使职权发生错误,很明显人民政府应该承担责任。
    按我国《国土法》及《土地出让条例》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或出让属人民政府的责任和义务。既然发生错误或过失,就应该主动承担赔偿义务,如果富顺县人民政府就“耍赖”,那这个社会就没有公信力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就没有保障。这么小一件事就处理不好,还谈什么为民办实事,我们期待吧!

发表于 2012-5-11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温家宝总理说:“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人民政府的职能就是“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老百姓谋幸福”。

发表于 2012-5-11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莫把人利益当儿戏,那样经失信于民!

发表于 2012-5-11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古人曰:“勿以善小而不为 勿以恶小而年为之”。小事情都处理不好,整天谈科学发展观,为民办实事,简直就是空话,废话!

发表于 2012-5-11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舆论风暴,“树已静,而风不止”,我们看看当官的怎么下台。

发表于 2012-5-11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我们了解,富顺土地“缩水门”事件,主要是富顺县国土局执法大队长、副局长樊文智和地籍股长黄世芬一手炮制的,最近黄想辞职一走了之,目的就是想逃脱法律的“制裁”。这两个“地老鼠”不知道搞了多少见不得天地事。。。。。。

发表于 2012-5-11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欺人太甚的感觉,道理太简单了,宗清的土地出让合同和国土局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面积差“410“平方米,三岁的小孩就知道错了,还有什么值得推诿,还有什么值得研究的,铁证如山的事实还狡辩什么呢?看来富顺的“法盲官员”遍地都是,悲哀至极。

发表于 2012-5-12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黑,怎么当官的,,,

发表于 2012-5-12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干脆下课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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