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通江县政府及经协局是不是开发商供养了你们
2012年4月1日通江县政府以及经协局为了开发商“明大王府”的利益,调集30余名警察和数十名政府部门干部,出动警车、运输车、挖掘机数辆,强行挖断民众住房通道、断水断气,并带走阻拦民众,阵仗之大,如同严打。而且“明大王府”的人还公开叫嚷(达县口音):怕啥子,政府是买通了的。 让人不能理解的是:1、县政府为了开发商的利益大动干戈,调用那么多的警察值吗?2、经协局与“明大王府”是什么关系,要求全局的职工参与行动?
回复: 通江县国有工矿和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征收工作组
关于“观察团”贴子的回复
我县国有工矿和煤矿棚户区改造任务为333户,其中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任务为180户,煤矿棚户区改造任务为153户。我县国有工矿和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是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之一,是我县重大民生工程,其业主单位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承建单位为四川明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址:春长坪青杠巷片区。
2012年3月14日,县政府办、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经信局等有关部门对国有工矿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施工现场(春长坪青杠巷片区)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由于土石超量堆码,加之汛期将至,极易诱发土石方滑坡,淹埋冲击诺江镇卫生院及周边住户。县安办以“通府安办函(2012)3号”文件要求县经信局进行安全隐患整改,县经信局接到“通府安办函(2012)3号”文件后,立即责成该工程的承建单位组织实施排险,在排险实施中,必须从青杠巷片区一住户房后打通运输土石的道路。但由于该住户要求过高,经多次协商,始终未达成补偿协议。该住户一家阻扰打通排险道路,致使排险工作无法进行。
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尽快排除安全隐患,3月31日县人民政府召集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县维稳办、县法制办、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经信局、县安监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局、县信访局、诺江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召开排险专题会议,决定对春长坪青杠巷片区国有工矿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排险。4月1日上午8时各部门按照专题会议的决定实施排险工作,排险工作一度受到该住户及不明真象群众的阻扰,经多方全力化解,排险工作得以顺利实施。在排险前县人民政府责成承建单位为该住户新建了一条出行道路并改建了因排险必须中断的天然气及自来水输送管道。目前排险工作正在实施中。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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