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资阳市电死劳模暴力电力公司恶意拒赔”:
王小林男44岁中共党员,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忠义镇幸福村人氏,于今年4月4日(清明节)下午两时许,在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忠义镇高坝村一组,进行电路维修的时候不幸触电身亡。事发3小时后(五时许)才被路人范某发现,据路人范某描述当时王小林全身血肉模糊,有明显的电击致黑的现象,已无呼吸,无心跳!
这一突然的噩耗让全家人陷于绝望与悲痛之中,但是更不幸的是供电局和电力公司等部门在其家属处于极度悲痛的情况下诱骗其妻子及妻子之哥签署不立案的"承诺协议",并慌告诉他们这是保护王小林的权益。同时,与王小林签订用人协议的资阳市雁江区星晨电力有限公司对此事不闻不问,恶意逃避,拒绝赔偿,还让单位的下属成员谢某私下哄骗其家人应当草草了事,争取弄个一两万的赔偿就很不错了!谢某甚至在4月4日当天晚上在雁江区殡仪馆大方厥词说:你们别去闹,吃亏的永远是你们,这件事情能有赔偿就该阿弥陀佛了,还想要赔偿,门都没有。家属们由于不懂法律常识,也一直听信谢某的,认为王小林真的如谢某所说的,只是一个和单位签订抄表协议的抄表工。而家属是在并不知道,王小林为什么十几年来一直在从事忠义镇片区的农村电力设施的安装与维护工作。而雁江区忠义镇供电所的张某(所长)一再逐个找家属谈话告诉家属王小林从事的电力维修的事情根本就没法解释,他们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而且张某一再给家里强调这次的事件全怪王小林违规操作,和公司无任何关系,甚至冤枉王小林说:他白拿了电工证,连基本的常识都不知道!。
死者王小林,上有82高龄的老母亲,妻子又身体虚弱并无劳动收入,儿子在读大学,小女儿身带残疾,王小林为家中独子,无其他依靠,全家人往后的日子根本没法度过。目前供电局和电力公司通过各种社会关系,向当地本来就义愤填膺的村民施加压力,而且一再的拖延时间,抵死不给王家按照正常的工伤赔偿的原则赔偿,只愿意做一些同情的赔偿。试图掩盖这类事件,据说当地在2009年发生的一起电工因工死亡事件就是如此处理的。
我们凭良心和社会公德替王小林的家人说句公道话:第一、王小林身为党员并以身作则的模范行为在清明节这样的国定节假日还为公司服务,最起码值得褒奖;第二、王小林工作认真负责,十年如一日,深得当地群众的欢迎并赢得一致好评;第三、公司的制度不建全,对职工的工作范围和工作时间完全不清楚;第四、为什么事故发生以后几个小时才被发现?难道每个工人进去工作的时间没有严格记录吗?!难道每次这么危险的事情就一个工人独立完成吗?
太多的”为什么?”.所以,我们希望大家能够顶一下,帮助这一家无依无靠的人,为他们讨回公道.我们不需要为什么,因为我们是有良心与社会公德的公民.如果这都还不能烘烤用人单位那群潮湿的心灵,那么就让这堆篝火燃烧得更猛烈些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