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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莽娃儿

谢谢大家 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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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7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能教育小孩,好好听话成长,不然张大以后,只能去当公务员。

发表于 2012-3-17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平静一下心绪,处理好各方事物。
有空了,大家交流交流。

发表于 2012-3-17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来了就好,回家的感觉应该很好:)

发表于 2012-3-17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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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品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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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ic/image/common/online_member.gif发表于 2012-3-17 09:16


南方都市报:对南充市公安局违法拘留王建波评论转发求辟谣倒逼真相被拘太荒诞)
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2-03-17 作者:综合
摘要:发帖有风险,即使纯转发也战战兢兢。近日,四川南充两网友因纯转发求辟谣一则指控法院领导偷情的网帖,而被分别处以5日和10日的行政拘留。
    “发帖有风险”,即使“纯转发”也战战兢兢。近日,四川南充两网友因“纯转发”、“求辟谣”一则指控法院领导偷情的网帖,而被分别处以5日和10日的行政拘留。

事情的缘起,是有网帖称,1月12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袁某与南充市嘉陵区法院一名女性官员,“上班时间幽会居民屋”被抓。围绕这一传言,当事人求清白,公众求真相,而有关部门则在不断删帖的同时介入调查,几方努力的目标其实并不冲突。问题在于,在据称“匿名举报不实”的结论出来后,如何面对网友在求证期间的行为与言论。一个需要注意的关键点是,1月12日事发,有关部门5天后便已得出“举报不实”的结论。但在3月15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宣教处杨姓处长向南都记者表示,关于此事的书面结论“只在党组内部进行了转达”。


真相一出,便遭遮蔽,围观的人们长时间身陷“纯转发”、“求辟谣”的困境。本案被拘网友李某,便是在2月15日才实施了“纯转发”的行为。而另一被拘网友在其2月15日的涉案网帖中,则呼吁“如果网帖是造谣,那么请尽快辟谣,惩罚造谣者,恢复民众信心”,言辞可谓恳切,殊不知彼时网友所期待的“调查结论”已然藏于密室,出于种种考虑而不被公开。毋庸讳言,需要为此“谣言越传越盛”的恶劣影响承担责任的,不是网友,而是涉事部门。

    实在无法理解,南充有关部门缘何诡异地选择一边认定举报子虚乌有,一边又对颇为委屈的两当事人雪上加霜、诫勉谈话,而且断然放弃为自己人求取清白的机会,将调查结果束之高阁,仅作内部传达。姑且认可现有调查结论,两位事件当事人虽均以有私事为由请假,一同前往袁姓副院长私人所购房屋中洽谈租房事宜,仅是老同事,有时还有联系的纯洁关系,但这依然不足以为拘留纯转发网友带来合法性。被拘网友的转发求证行为,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之间,不仅是难以相符,而且是被生拉硬扯。

事实上,从最新报道的细节看,南充警方对网友的处罚,亦并不全针对“纯转发”、“求辟谣”的行为。只是在告诫网友“别再参与此事”之后,网友将其因转帖被带走调查的经过,诉诸网络并开始相约质疑警方“一没有传唤证,二没有当地公安局协助”的涉嫌程序违法行为,警方才对网友做出了行政处罚。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而本案网友将个人遭遇诉诸网络的“不守规矩”,还远未到“检举、控告”的程度,只能算前奏——— 求解疑惑、寻求可能的法律帮助,却已然被视为不敬,并付出了失去自由的代价。

    “纯转发”被拘的荒诞,经历了从权威机构对“真相”秘而不宣的极端不作为,到南充警方涉嫌阻止公民寻求司法救济的莽撞乱作为,两个阶段的演绎。止息谣言需要信息的及时公开与自由流通,而非假借公权对公民表达进行恫吓。转发以求辟谣的做法,是互联网时代公民倚靠并不充裕的表达途径,勉力参与社会政治事务的努力,其对真相的倒逼,以及对有关部门“秘而不宣”的督促,都具有不可轻视的积极效用。



发表于 2012-3-17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看出楼上有几个“五毛”可能也是“租房”集团的骨干人员,这等素质有损南充人民的脸面,怎么公开骂人喃?“社会背叛了我”网友:把你急得卵子莫个数,每个网友的观点,你都很都粗暴的点评??你是“租房”集团分管哪一项工作的??

发表于 2012-3-17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背叛了我”网友:把你急得卵子莫个数,每个网友的观点,你都很都粗暴的点评??你是“租房”集团分管哪一项工作的??

发表于 2012-3-17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背叛了我”网友:把你急得卵子莫个数,每个网友的观点,你都很都粗暴的点评??你是“租房”集团分管哪一项工作的??

发表于 2012-3-17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且待后续......

发表于 2012-3-17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拘留所有电脑吗?能上网吗?能进麻辣社区吗?蹉跎吗???

发表于 2012-3-17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shutup:;P

发表于 2012-3-17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建波你好、你也是顺庆区华凤的嘛

发表于 2012-3-17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维护合法权益。
发表于 2012-3-17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好!但愿雨过天晴早日到来!

发表于 2012-3-17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律师没有?

发表于 2012-3-17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依法维权。

发表于 2012-3-17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五毛让我们南充很丢脸,要反对也要有点素质啊,真理越辩越明,别恼羞成怒:(

发表于 2012-3-17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莽锅 雄起

发表于 2012-3-17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来就好,坚持就是胜利:lol

发表于 2012-3-17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了再看

发表于 2012-3-17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人民发来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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