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卫生局原一个副局长因年龄到点卸任,仁寿县委组织部拟考虑在卫生系统选任一名副局长。2012年3月12日下午5点50,仁寿县委组织部钟部长带领一班人员,按照组织程序,到仁寿县卫生局对干部职工进行名意测评,要求公推一名副局长。参加测评的人员有,县级医疗机构党政一把手、各中心卫生院院长,县卫生局全体职工共53人,钟部长一行在会场坐了五分钟,宣布了拟任副局长的所谓条件和资格:
一.机关中层干部以上。
二.任职两年以上。
三.有公务员资格。
四.年龄四十五岁以下。
五.医疗机构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参公管理人员排除在外。
我们卫生系统干部职工始终感觉到这次的副局长测评选举和以前完全不一样,是组织部早已内定了的,这次的选拔完全是因某人而设定,是用权力在走过场,走形式,欺骗和胡弄老百姓,与当前的选拔干部的公正公平,不拘一格选拔优秀人才格格不入,违反了组工工作中选拔干部的基本要求 ,卫生系统干部职工强烈不满,认为这次的选拔不公正不公平不民主。
选拔结果:有以上五点资格的人员一共只有4人,其中3人不够资格,测评中有6人表示强烈不满,予以弃权,有39人碍于组织意图选了唯一够资格的那个内定人员,另还有18人没有按组织意图选人。
我们认为以上的测评选举存在非常多的问题,在此,提出由社会共鸣、评判,以还组工工作一个公正公平的良好形象。存在的问题是:
一.此次测评选拔,是典型的“比框框放鸭蛋”,四个公务员中就有三个不够资格,所有卫生系统优秀人员均被排除在外。此次的测评选拔显然是由组织部门内定了人员,事先和卫生局某些领导干部沟通后定的所谓条件和资格。
二.不应该把优秀的事业人员排除在测评选拔之外。卫生系统有大量的优秀管理人员,他们懂业务、懂管理、有卫生管理的经验,为什么就要把他们排除在外?况且县卫生局有一副局长仍然是聘用的事业人员,为什么就不体现公正公平?
三.不应该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排除在测评选拔之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公务员都是按照公务员法在管理,政策完全一样,为什么仁寿组织部在卫生系统选拔上要歧视参公人员?
四.此次的测评选拔中,卫生局一个领导亲自拟写了四个参选人员名单,交由组织部钟部长念名单,四个人中选拔一名科级干部,三个人不够资格,非常不正常。我们坐在前几排的同志看得清清楚楚。
五.此次选拔够资格的这个人,她老公在县委组织部任组织科长。内幕显而易见。
以上这些问题,我们不解,我们呼吁,期待公正。我们希望公正民主测评,还仁寿组工工作一个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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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仁寿县委组织部关于该情况的回复
现就民主推荐县卫生局副局长和网民反映问题的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民主推荐县卫生局副局长的过程 为切实加强县卫生局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2012 年 3 月 12 日,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共同组成的干部考察组到县卫生局公开民主推荐副局长人选,县卫生局机关干部职工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推荐。在民主推荐大会上,考察组宣布了推荐条件:除《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外,原则上还需具有公务员身份,且任科员满 3 年,并希望参会同志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推荐,将最优秀的同志推出来,把最适合这个岗位的同志推出来。 在填写民主推荐表时,个别参会同志提出不清楚局机关公务员的情况,要求将机关公务员名单予以公布。县卫生局分管政工人事工作的副局长杨建伟将干部名册交与主持会议的县卫生局党委党组书记刘文清,刘文清同志对机关公务员的情况进行了介绍。 民主推荐结束后,现场统计得票情况为:53 人参加推荐,发出和收回 53 张推荐票,姜楠得 39票、廖晓慧得 4 票、张知胜得 3 票、杨芳得 1 票。此次干部民主推荐,我部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充分尊重了参会人员选择权。 二、关于网民反映有关问题的回复意见 感谢你对组织工作的关心。对你所反映的问题,经核查,回复如下:仁寿县卫生局副局长职位属行政编制,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应由公务员担任。此次民主推荐,严格遵循了《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 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 2012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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