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d

2013帖文处理专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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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4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二品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4093548-1-1.html
申请原因:请求删除跟帖内容中的隐私语句,涉及到姓名及永安中学字眼的。请求将此贴移到版主交流区去。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关于《朱瑞明请先把这几件事办好了》一贴的回复
  
  1、音乐外出培训我校参照其它学校的做法,学生外出培训都是学生家长在认可培训费用的前提下,自愿与培训部签定培训合同。培训、食宿时间是一年多,费用本来就较低,根本不存在回扣。学校根本没有参与此事,只不过出于关心学生,学校曾派分管领导和教师到培训部看望过学生。
  2、高三资料属学生自愿购买,分管领导和教师不参与此事。
  3、学校根本不存在收学籍费用与毕业证费用的问题,照相开支费用学生自理属实,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无收费行为。
  4、高三艺体生照相,永安到县城往返车费每人30元属实,是车费不是照相费,并已与学生结算。
  5、中华画室在永安设点培训属实,也是学生家长与培训部签订合同,按学生上线与否家长直接和中华画室结算,学校分管领导和教师没有介入,而且费用相对城区还少1000多元。胡中华培训部因学生管理与分管领导和教师均有接触属实。
  感谢网友对永安中学的关注!若有疑问请致电0827-7660399,以便确认!

                                       永安中学办公室
                                      二0一二年三月五日

发表于 2012-3-21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紫玲兰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forum.php?mod ... amp;fromuid=1099211
申请原因:涉及个人隐私,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2-3-21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紫玲兰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forum.php?mod ... amp;fromuid=1099211
申请原因:涉及个人隐私,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2-3-21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紫玲兰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forum.php?mod ... amp;fromuid=1099211
申请原因:恶意人身攻击;侵犯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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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川北液态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3807681-1-1.html
申请原因:该事件已得到协商解决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2-3-26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痛恨小三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4225340-1-1.html
申请原因:错发帖子。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2-3-26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痛恨小三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4225340-1-1.html
申请原因:发帖错误。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2-3-27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痛恨小三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4225340-1-1.html
申请原因:发帖错误,弄错了,请一定要删除。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2-3-28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朱砂盏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 http://www.mala.cn/thread-4030360-1-1.html
申请原因:由于此事的医患双方已和解,为后续问题能更好更快解决解决,申请删帖!
希望多体谅一下患者家属的难处!对楼主来讲此事是小事,但对患者家属却是天大的事!谢谢!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2-3-29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雷宇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4152993-1-3.html
http://home.mala.cn/home.php?mod=space&uid=919403&do=thread&type=thread&view=me&from=space
其中所列涉及的同一主题的多帖。
申请原因:编造事实,恶意人身攻击;侵犯个人隐私权、名誉权等。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2-3-30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营山县电力公司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4260543-1-1.html申请原因:捏造事实,造谣、诽谤、恶意攻击公司领导等,给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捏造事实的发帖者进行依法处理。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2-3-30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营山县电力公司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4260543-1-1.html申请原因:捏造事实,造谣、诽谤、恶意攻击公司领导等,给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捏造事实的发帖者进行依法处理。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2-3-30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向前看看 的帖子

再次申请删除原帖
及http://home.mala.cn/home.php?mod=space&uid=919403&do=thread&type=thread&view=me&from=space中涉及本人的各帖。
本人郑重申明:
公司的一切事务都在本人推动下依法前行。对相关经济分歧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都有明确的裁决结论。
公司责权利都是全体股东的,但本人一直在尽法人代表之责,为关系人服务。
对于借论坛等平台,中伤、侮辱本人个人的一切侵权言论,本人不予回复,但保留进一步依法维权的权利。
请有事找我的人依法定渠道接洽,或写信至lei.yu.08@163.com,不要造谣惑众。

发表于 2012-3-31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已经删了,请问转到空间的回复如何删
发表于 2012-3-31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把三月二十六发的(蓬安县教育局统一给毕业班照相)的帖子栓掉
发表于 2012-3-31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把3.26(蓬安县教育局统一给毕业班照相)一贴栓出

发表于 2012-3-31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3-31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2254002 的帖子

斑竹帮下忙嘛, 既然都删了 还留个尾巴干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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